知青回城15(1 / 2)

“帶著這麼多東西乾什麼去了?”

回到簡西的出租屋,簡棟梁夫婦喝著兒媳婦藍秀倒給他們的開水,略有不滿地問道,說話的時候,他們的眼神還在出租屋內上下打量,根據房間內的整潔程度判斷這個鄉下兒媳婦的優劣。

出租屋被打掃的很乾淨,藍秀自從發現離出租屋不遠的地方有一家回收站,而回收站裡的東西售價遠比實際價值便宜後,就迷上了去回收站淘驚喜的活動。

在回收站裡,她淘到了一遝夾在廢紙當中但卻還未使用過的白紙,估計是單位裡上班的職員不小心混入廢紙裡的,藍秀用那些素白的紙張貼了靠近餐桌的那麵牆,原本因為老舊發黃的牆麵一下子亮白起來。

她還淘到了一張斷了條腿的餐桌,不是什麼上好的木料,原本回收站的員工準備將木桌劈成小片的柴火用來生火,藍秀隻花了五毛錢的價格就買下了那張桌子,然後憑借她從她爸那裡學來的木匠手藝修補了一下餐桌,再刷了一層油,看上去和新的餐桌也沒什麼區彆了。

還有餐桌上擺著的缺了一個小豁口的青花瓷花瓶,裡麵插了一把狗尾巴草,不精致,卻頗有些野趣。

都是一些半舊不新的東西,可在藍秀的巧手下,一切都顯得那麼規整有序。

這隻是出租屋內的小小一角,但是見微知著,可見這個家的主人一定是個用心且熱愛生活的人。

撇去出生、學曆來看,苗田和簡棟梁對藍秀這個兒媳婦已經有五分滿意了。

可最大的問題還在於藍秀的出生和學曆,即便她再賢惠,將兒子照顧的再好,夫婦倆對這個兒媳婦都是不太滿意的。

鄉下人,聽兒子當年寄回來的信裡說道,對方還沒念過書,連自己的名字都是兒子教了才認得的,這樣的女人,和他們念過初中,當年成績還挺優異的兒子怎麼般配呢?

更何況兒子是因為政策允許回來的,這會兒已經重新拿到了海市的戶口,隻要兒子自己願意,完全可以再找一個同樣在鄉下插完隊回來的女知青,這樣一來,大家的文化水準相當,文化背景也一致,將來才不容易鬨矛盾。

不像現在這個女人,兒子對她或許有一時的愧疚,可時間一長呢?

當年在鄉下的時候,兒子能忍下她的粗鄙愚笨,可現在他們在海市,這個走在華國經濟開放前沿的大都市,兩人的身份換了個調,處於主導地位的兒子,真的能夠容忍這個可能給他帶來嘲笑聲,處處與城裡姑娘截然不同的鄉下媳婦嗎?

“我和秀兒擺了一個早餐攤子,剛賣完早點回來。”

簡西簡單解釋了幾句,不打算就這件事詳談。

“爸媽你們怎麼過來了,本來我是準備選一個日子,帶著秀兒和你們的孫女丹丹去家裡看你們的。”

簡西總不能說,他光顧著和妻女培養感情,把原身的爹媽給忘了吧。

他是個孤兒,養大他的簡媽媽雖然被孤兒院裡的孩子親切地稱呼為媽媽,可對方的實際年齡早就可以做大家的奶奶了,而那位慈祥和藹的老太太給人的感覺也如同奶奶一般親切,因此對於簡西來說,父母一直都是一個很陌生的身份。

和絕大多數孤兒一樣,簡西總希望自己並不是被惡意遺棄,而是因為各種各樣的意外被迫和父母分開的,或許在他不知道的地方,他的爸爸媽媽也在焦急地尋找他,因此在簡西的美化下,父母的形象總是很崇高的。

說實話,簡父簡母讓他有些失望。

理智告訴簡西,孩子成年了,父母就沒有幫襯子女的義務,可情感告訴簡西,那些真正疼愛孩子的父母,不會因為孩子成年了、結婚了、有孩子了就將他們當成獨立的個體,在他們心中,孩子永遠都是孩子,隔三差五就忍不住問問,“孩子,錢夠不夠花啊,不夠問爸媽要”,“孩子,最近生活好吧,有什麼難的,千萬彆瞞著爸媽”……

可簡家父母呢?

當年讓原身這個最小的孩子下鄉,那一年原身也隻是一個十六歲的少年,而最大的簡東已經二十一歲了,麵對鄉下艱苦的環境,他顯然比弟弟更容易適應。當然,這一點可以用時代特殊性解釋,手心手背都是肉,不論哪一個孩子受苦,父母都舍不得解釋。

下鄉後呢?

一開始,簡父簡母確實對這個犧牲的小兒子充滿愧疚,三五不時就寄點東西過去,但是父母的愧疚也是有限的,在最疼愛的長子結婚後,簡父簡母想起這個小兒子的次數越發的少了,在兒子寫信告訴他們自己準備和一個鄉下姑娘結婚的時候,乾脆以不滿這樁婚事為由,徹底斷絕了對這個小兒子的幫襯。

他們沒想過,在那個回城無望的年代裡,原身找當地的女孩結婚是一個多麼理所當然的決定。

再然後,麵對分彆十多年,忽然回城的兒子,表麵上驚喜,實際上尷尬不知所措,縱容大兒媳婦對小兒子的冷嘲熱諷……

這一切的一切,都可以用原身已經成年,已經結婚,已經有自己的小家庭,父母對他再無義務,反倒是他需要贍養父母來解釋。

可人心怎麼能不計較呢,父母總是為了大哥選擇犧牲和委屈自己,接收了這一切記憶的簡西,實在沒辦法對簡父簡母產生孺慕的情緒。

尤其是在他剛來到原身身體裡的那幾天,他也能敏銳地感覺到,麵對他這個賴在家裡的小兒子,不僅大哥大嫂嫌棄,做父母的,心裡也是頗為不滿的,要不然,當初他提出從家裡搬出去時,父母也不會隻是假意阻攔了一句,就放任他離開了。

簡西會忘記帶著藍秀和簡丹回家探望二老,或許隻是因為他從未真的將簡家二老當成自己的爸爸媽媽吧。

不像藍秀和簡丹,她們讓簡西感受到自己被需要,被重視,被關懷,他們才是彼此關聯的一家人。

“賣早點,你們怎麼做這種事啊?”

簡棟梁皺了皺眉,賣東西,那不就是個體戶嗎,他簡棟梁的兒子成了小攤販,傳出去多丟臉啊,簡西好歹也是念過幾年書的,也有初中學曆,再不濟,也該找個學徒工的工作啊。

“現在回城的知青那麼多,能找到的工作就那麼幾個,我學曆比不上人家,也沒有其他知青機靈會來事,賣早點挺好的,至少掙的多,能養活一家人。”

時代的特殊性,在這個年代,掙的再多也不如工人這個鐵飯碗來的榮耀,可再過幾年,隨著一些國營企業的效益日漸低落,逐漸發不出工資,個體戶的地位反倒提升了。

簡西是從後世過來的,自然不覺得自己憑雙手掙錢有什麼丟人的,所以麵對簡父的指責,他可以理直氣壯的反駁。

“賣早點能掙多少錢?飄地你都舍得花一兩百買衣裳了?”

在這一點上,苗田比簡棟梁更實際,她和老頭子的人脈關係輕易不能用,眼瞅著再過幾年大孫子也到工作的年齡了,要是現在幫小兒子弄一個學徒工的工作,將來就沒辦法再求人幫大孫子活動工作了,所以小兒子要是真的能夠掙錢養活自己,也是一件好事。

她隻是不高興小兒子在自己不滿意的兒媳婦身上花錢大手大腳,有那個錢,攢起來以防不備之需難道不好嗎?

“衣服也不是天天都買的,結婚那麼多年,我也隻給秀兒、丹丹買過這樣一次衣服。”

簡西不軟不硬地反駁道,他意識到,應該是他和藍秀逛街那天被某個熟人看到了,因此才有了簡父簡母忽然找過來這件事。

從簡家搬出來兩個多月了,前一個月,他好歹還主動回去過一兩趟,之後因為把藍秀娘倆接回來,這才疏忽了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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