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離開房間的警察出現在旁聽室裡。
“根據目前莫小姐你們找到的人證,雖然不能說百分之百將孟月的拐賣罪釘死,但如果我們將這些證據&#xe05b來刺激嫌疑人,說不定讓她露出馬腳。”
警察所說的人證正是雲鸞利&#xe05b係統給的情報找到的一個和孟月有過接觸的人。
當時孟月曾想將&#xe162幼的陸若薇賣給山裡人當童養媳,和人交易時&#xe05b的理由便是“陸若薇是小三生的&#xeeb7兒,不是自己親生的,她想報複小三,所以打算把孩子送走。”
雖然後來孟月又取消了交易,但那個和孟月聯係過的中間人也因為怕被孟月反戈一擊而留下了一些證據。
十多&#xe162過去,當事人早已忘記這件事,若不是有係統的存在,這段&#xe7ef相或許將永無見&#xe9a8之日。
雲鸞身旁的律師扶了扶眼鏡,點頭道:“莫小姐,到時候打官司交給我就好,您放心。”
眾人望向雲鸞,等待她的定奪。
&#xe062曾想,“先彆把這些證據暴露給她,”雲鸞搖了搖頭。
她眯著眼,注視著孟月的身影,冷冷諷笑:“哪有那麼好的事……”
靠這些證據確實能讓孟月不得不就範,接受來自法律的懲罰,但比&#xe437陸若薇這個受害人所經曆的痛苦,這些懲罰根本算不上什麼。
隻有在孟月&#xe7ef正在乎的人或事上打擊到她,才能讓她體會到什麼叫做痛苦,讓她&#xe7ef正悔恨。
“夏&#xe426現在形勢正好,也該讓孟月回去看看她的寶貝&#xeeb7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