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崇被這個說法搞愣了:“能有什麼關係?”
“卡爾波夫按照自己的想法行事,挑撥華夏和m國爆發全麵戰爭,然後e國可以坐收漁人之利。然而,所有這些計劃,全被阿芙羅拉看在眼裡……”蒼浩冷冷一笑:“也就是說,阿芙羅拉從一開始,就已經知道全部真相,而且也預知事情會怎麼發展,然後拿過來加以利用。換言之,卡爾波夫自以為聰明,大伊萬自以為強勢,其實他們兩個人,全都是阿芙羅拉的棋子。當然,我說的這些隻是一種可能,但如果這種可能是真實的,那麼阿芙羅拉就太可怕了。”
蒼浩話音剛落,接到了孟陽龍的電話,前方最新傳來消息,以賽亞提供的坐標是正確的,華夏核潛艇果然在一道巨大的裂縫當中,發現了一艘神秘的核潛艇。
毫無疑問,這艘核潛艇就是失蹤的虎鯊號,很顯然,虎鯊號一直躲在其中,躲過了各國潛艇的偵查,完全沒有想到自己其實已經暴露了。
多艘華夏核潛艇已經包圍虎鯊號,如果雙方 爆發衝突的話,虎鯊號斷然難以幸存。
問題在於,發現虎鯊號的,不隻是華夏,還有m國。
事實上,m國方麵要更早一步拿到坐標,不過這一次華夏海軍有了驚人的發揮,臨時研究出了多種技術和戰術,搶在m國前麵包圍了虎鯊號,結果就是m國潛艇又包圍了華夏核潛艇。
新一輪的對峙馬上展開了,這一次是在水下,因為事件發生地是北極冰蓋之下,如果沒有強大的破冰船開路,水麵艦艇無法開入,所以這一次華夏和m國動用的全都是核潛艇。
現在華夏和m國已經建立熱線電話,正在進行磋商,到底由哪一方處理虎鯊號。
想都不用想,華夏認為應該由自己處理,m國也認為應該交由自己,雙方爭吵不斷。
這樣一來,e國反倒成了沒事兒人一樣,雖然虎鯊號是他們的核潛艇,然而他們對事件發展已經完全失去發言權。他們必須把虎鯊號交出來,至於交給哪一方,又不交給哪一方,也不是他們能決定的。
孟陽龍對這種局麵很頭疼,不知道應該怎麼處理,所以打電話向蒼浩問計。
用腳趾頭也能想到,其實m國那邊這會兒也在頭疼,估計內部也是在開會研究。
兩國都不願意讓步,如果讓步的話對本國官兵和公眾沒把辦法交代,同時兩國也都知道對方肯定不會讓步,所以事情非常難處理。
不過蒼浩倒是想到了一個主意:“發現虎鯊號,隻是第一步,接下來必須把虎鯊號成功俘虜,把虎鯊號迫出水麵,然後予以繳械。接下來,才能對虎鯊號自身進行處理,對犯罪官兵采取法律手段……”頓了一下,蒼浩又道:“我倒覺得,這麼僵持下去也不是個事兒,很難說虎鯊號是不是會采取什麼激進手段,所以當前要務是先把虎鯊號繳械。”
“沒錯。”孟陽龍點了點頭:“我也是這麼想。”
“不如,跟m國那邊商量一下,選擇第三方。”蒼浩提出:“把虎鯊號迫出水麵之後,兩國海軍共同押送,前往第三方國家。然後,由第三方國家對虎鯊號繳械,進行扣押,接下來我們再跟m國商量,應該怎麼進一步處置。其實,隻要俘虜了虎鯊號,接下來的問題並不難解決,大不了雙方組建聯合法庭,對虎鯊號官兵進行集中審訊,然後兩國再商量采取什麼樣的刑罰,應該怎樣向e國索賠。”
蒼浩的話裡有一個細節,值得仔細說一下。
在很多人的觀念當中,既然虎鯊號犯了這樣的罪,就應該直接擊沉,然而這並不符合現代文明社會的規則。
文明社會講的是法律,說一個人犯了某種罪行,必須有確定無誤的證據,經過符合程序的法律審判,並且這個人還要有辯護律師,然後才能定罪,並且執行懲罰。
對於戰爭罪行也一樣,需要有國際軍事法庭,犯下戰爭罪行的人也就是戰犯。哪怕隻是走一個形式,也需要對戰犯進行審判,才能定罪。
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之後,國際社會對於軸心國主要戰犯進行審訊,之後對於地區衝突的一些戰犯,也由國際社會進行審訊,都是基於這個原則。
孟陽龍不住地點頭:“這個辦法不錯。”
“我覺得南高麗不錯。”蒼浩提出:“正好距離事發地點不是很遠,押送虎鯊號一路南下,直接在南高麗繳械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