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明星(2 / 2)

偏愛作對 虛小花 16316 字 4個月前

過了差不多五分鐘,宋秉文才回了個:【秦嬌。】

哦,果然沒興趣。

江澄子在手機上打著字:【好呀,正好我最近在追她的劇呢,我好想見見真人呐!】

她可不承認她想見到宋秉文。

就像宋秉文也不承認是想見到她一樣。

第二天一大早江澄子就起床洗漱了起來。

沒過多久她的造型團隊就到了,她昨晚讓張姨通知的。

發型師給她做了個半丸子頭,又將她發梢的小卷兒精修了一下。

她挑選了一條藕荷色的光麵絲質連衣裙,又移步往旁邊的櫃子選包。視線逡巡了一番,忽然停住了,落在了最上層的一個Hermes鉑金包上。

是宋秉文送她的,生日的時候。

她拿了下來。

公司早有安排好的人在大樓下接應,見江澄子一下了保姆車,就迎了上去,將她帶到了攝影棚,並且請她坐在了中央偏後方的最佳觀賞座位。

江澄子將包隨手放在了麵前的茶幾上,問那名工作人員:“你們宋總呢?”

“回江小姐,他正在開晨間例會。”

“哦。”

江澄子一時無事,翹起腿,腳尖輕勾,有一下沒一下哦地晃著。拿了杯茉莉綠茶喝著,看著前放攝影棚裡工作人員的忙碌。

景已經布置得差不多了,還在調試燈光設備。

清源製藥作為上百年的老品牌,以往一直走的都是兼具曆史厚重感和精尖專業感的路線,所以旗下的主打藥品一向合作的明星都是國民度極高的實力派老牌藝人。

但是現在市場部和宣傳部嘗試著做了些改革,將一些零散的非頭部保健類藥品進行推廣,開始嘗試與熱度和流量高的明星進行短暫合作,看看效果如何。

反正這些產品也並非主打,即使效果不佳,也不會動搖根本。

秦嬌就是在這樣的條件下被選中的。

她是個新晉的小明星,剛拍了一部網劇,正是曝光度最好的時候。符合清源製藥宣傳部要求熱度和流量的要求,所以旗下一款新推出的保健品同她簽了三個月的推廣協議。

今天就是要拍攝一組宣傳片。

過了差不多半個小時,秦嬌才姍姍來遲,又在後台化妝間收拾了半天,才到達攝影棚。

秦嬌名氣不大,架子倒是很大。

她參加活動尤其講求排場,像拍攝廣告這樣的場合,一向要求清場。

這次踩著恨天高從休息室走出來,一眼就看到了江澄子。見她斜倚在一張沙發椅上,旁邊的茶幾上還放了飲料和水果小食,她翹著腿,手裡端了一杯茶正在刷手機,一副優哉遊哉的模樣。

秦嬌一時竟怔住了,腳下一頓。

有一瞬間,她竟然還下意識地想了下,這次是不是她的單人推廣片。

難道還請了彆的明星?

“秦小姐,怎麼了?”一旁工作人員見她沒有繼續往前走,詢問道。

“哦。”秦嬌回過神,不滿地問道,“怎麼現場還有彆人啊?不是說了要清場麼?”

工作人員麵露為難之色,這場,恐怕是不敢清的。

那位小姐,給她十個膽子也不敢動。

見工作人員的意思是不會趕那人走,秦嬌臉色變得難看起來。

江澄子生得明豔,尤其是今天還特意精心打扮過,坐在那裡,氣場完完全全壓過了她。

相較起來,在這個場子上,她竟不像是主角了。

而且,秦嬌還注意到,江澄子放在茶幾上的那個包。

是Hermes的限量款。

有次走紅毯,秦嬌想問愛馬仕借這款包,但遭到了品牌方的拒絕。那邊給的理由是說一時沒有了現貨,製作周期要等上一年,恐怕趕不上她這次紅毯。但實際上都知道,這就是給了個不傷體麵的拒絕理由而已,品牌方是覺得她的咖位不夠大,配不上自己的格調,不願意借。

但江澄子卻可以堂而皇之地擁有這款包。

所以,秦嬌不免有些嫉妒。

“不行,我合同明確寫了的,不清場我就不拍了。”秦嬌脾氣上來了,神色一下變得盛氣淩人。

“這......”工作人員很是為難。

秦嬌乾脆叉著手站在旁邊,又讓助理去搬個椅子來,跟工作人員方對抗起來。反正她拍不拍無所謂,到點兒她就會走人,真算起來,也是清源製藥方不履行合約。

正僵持著,忽然,攝影大廳的門打開了,開門的工作人員撐著門退到了一遍,宋秉文走了進來。

以宋秉文的地位,自然也不會親自過問這種無關緊要的推廣片拍攝。但昨天傍晚,從辦公室出來的時候,他偶然聽到秘書台幾名工作人員在議論有個明星要來總部攝影棚拍廣告。

他神色沒有任何變化,但邊走卻邊拿出了手機,給江澄子發了那條信息。

剛才早晨例會過後,宋秉文正往辦公室走去。

路過秘書台的時候,秘書小姐站了起來,禮貌道:“宋總好。”

他朝她點了下頭算作回應。

秘書小姐繼續道:“江小姐已經到了。她還問了一聲,您在哪裡。”

宋秉文聽到這話,停下走向辦公室的腳步。

他挺吃驚,這人居然會來這麼早。他還以為以她那懶散的性子,會睡到自然醒,快中午了才慢悠悠地晃過來。

他立即對身後的助教交代了一聲,轉而朝著拍攝片場走去。

宋秉文的到來讓底下的人如臨大敵。因為知道他的工作風格一向一絲不苟,非常的嚴謹認真,是典型的理工科男的縝密思維。所以現在見他親臨現場,都有些惶恐。

秦嬌顯然也沒想到公司這個級彆的高層會親自來看她拍攝。從宋秉文一進來,她就盯著他看,有些驚豔。宋秉文的名聲她當然聽過,但現實中看起來,比網上流出來的視頻還要好看百倍,而且氣質卓絕。

她在娛樂圈見識過這麼多男明星,不說外貌,沒有一個身形氣度比得上他的。

但她看到,宋秉文直接朝著江澄子的方向走過去。

江澄子也沒有站起來迎接他,而是繼續坐在位子上,對他說話,看神情還在抱怨著什麼。

宋秉文彎腰同她說了兩句,然後拉開旁邊的椅子,在她身邊坐了下來。

秦嬌的視線一直在兩人身上,看了這麼久,終於想起來江澄子是誰了。

難怪她覺得眼熟。

是之前上過兩次熱搜的那位青年雕刻師。

秦嬌自己就住在熱搜裡麵,當然知道不久前鬨得沸沸揚揚的江澄子被黑買作品事件。

但是宋秉文的微博發過那句話後,也沒有做更多的解釋。因為江澄子的直播賬號很快就被扒出來了,證明了她的清白。

一部分人將注意力轉移到了這上麵,剩下還有在宋秉文微博底下追問的,但他再也沒有出來回應過。

那個微博重新陷入了沉寂,一如往昔。

所以,那句曖昧不明的話就一直這樣放著,成了雲集各種揣測的懸念。

這樣看來,兩人還真的有曖昧關係?

清源製藥這位年輕的準繼承人把那位藝術家包養了?

這時,旁邊的工作人員又來請秦嬌過去了。

她急忙應了聲,快步向布景,也絲毫不提清場的事了。

宋秉文都親自到場了,秦嬌自然不會再作,畢竟要在這個圈子裡混下去,得罪工作人員沒問題,得罪大佬就是死路一條。

她很快就站到了指定的位置,進行拍攝。

她今天穿得還挺漂亮,自認為會讓任何男人都眼前一亮。

拍攝的過程中也極為賣力地表演。

拍完了一組後,秦嬌往那邊看過去,見宋秉文正轉頭跟江澄子聊天,絲毫都沒有往這邊看上一眼。

神情很專注,眉宇間嚴肅認真,像是在探討什麼正事。

隻是她這裡距離太遠,聽不到。

“......四歲的時候,你搶走了我的小蛋糕;小學的時候,你把我電話號碼貼到了重金求子廣告上;初一的時候,你往我床上放了隻死蜘蛛;一年前,你喝醉酒給了我一巴掌。”宋秉文確實是在談論很嚴肅的正事,不緊不慢地細數著,“就在不久前,你還做牛排想毒死我。”

“宋阿餅,你記憶這麼好,怎麼不拖個關係進電子廠啊?”江澄子不甘示弱,“四歲的時候,你說我刻的畫像醜;8歲的時候,你差點把我淹死了;小學的時候,你吃掉了我的法式小餅;一年前,你讓我去盤核桃;就在不久前,你還讓我去住橋洞。你好意思跟我翻舊賬?”

傻了吧,她也會數。

“嗯,好意思。”宋秉文麵不改色,“所以你到底會不會跟我補拍畢業照?”

“......”江澄子睨了他一眼,“所以你叫我來不是為了見我的?就是為了跟我翻舊賬然後威脅我大熱天跟你去懷念青春的?”

宋秉文:“你不也是為了見我才來的?”

“誰說的。”江澄子死不承認,“我都不確定在這裡會碰到你,我就是來追星的。”

“是麼?”宋秉文閒閒往她額頭一撩眼,“你連發際線粉都用上了。”

“......!!!”

“宋秉文,今天是我們在一起第一天,你一定要做得這麼斷情絕義麼?”江澄子幾乎有些咬牙切齒了。

宋秉文罕見地慫了一下,不再惹她,又看了看她額頭打算緩和氣氛:“其實腦門大也挺好看的,有福氣。”

“......”

早知道她24歲的愛情是這個樣子,那她4歲的時候絕對不會主動去招惹宋秉文。

就這樣,明明兩人都打著來看明星的旗號,全程卻沒有一個人往攝影幕布那邊看上一眼。

江澄子並沒有待很久,就跟宋秉文聊了一會之後,又要去工作室了。

宋秉文自然也不會在攝影棚停留,一同離去。

秦嬌拍攝完畢後,恰巧碰上宋秉文送完江澄子上保姆車後從大門進來。

她迎了上去,想借著這個機會同宋秉文搭話。要是有幸被這樣的商業大佬看上,那她後續的資源都不用愁了。

而且,即便是他有了明麵上的對象又如何,這個富貴圈子都亂的很,那位藝術家能夠攀上她,那她為什麼不可以?

她不在乎自己是什麼身份傍上他,情人也好,小三也好,隻要有資源就行。

“宋總。”秦嬌甜甜地打了聲招呼。

宋秉文瞥了她一眼,隻輕微點了下頭,腳下未停留,接著往裡麵走。

秦嬌也跟了上去,一邊說道:“宋總,能夠為清源製藥拍攝推廣片,是我的榮幸。希望能夠對清蟲草顆粒的銷量儘到一份綿薄之力。”

宋秉文沒有搭話。

但秦嬌並不被勸退。這段時間接連在各種酒局上轉,她已經見過很多這類大公司的老板了,表麵上人模人樣的,但實際上私生活都亂得不行。

身邊一個女人怎麼能夠,隻要她努力,還沒有她插不進去的。

那位看似清高的所謂藝術家,還不是需要靠攀附這樣的商界大佬,來撈點好處,跟她需要撈資源是一樣的。

說白了,這就是女人們的競爭。

她得把對方踩下去才有勝算。

於是,秦嬌將攻擊重點開始放到了江澄子身上:“剛才我看到那位小姐,好像之前因為黑料在熱搜上鬨得沸沸揚揚的,我應該沒有記錯吧?”

宋秉文蹙了下眉,神色已經開始有些不虞了。

但秦嬌還在自顧自道:“其實說起來,所謂的藝術家啊,時尚品味也不怎麼樣嘛,你看看她手裡的包。”

宋秉文聽了這話,忽地問了一句:“那個包有什麼問題?”

秦嬌見他接話了,心裡有些竊喜,總算是找到話題搭上話了,而且明顯引起了他的興趣。

她接著起勁道:“那個配色也太俗氣了些,鵝黃色,一點都不好搭配衣服,搭錯了就是一股鄉土氣息。而且花紋還是仿蛇皮紋的,一點都不高端,有種城鄉結合部的暴發戶感覺。什麼品位的人才會買這個包呀?”

宋秉文腳步停住,回頭道:“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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