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得當,林初來到飯廳,林媽林爸已經在吃了,沒有看見林尋。林媽看了一眼林初沒有說話,她神色懨懨的,像是林初欠了她什麼一樣。
原主是個孝女,平日裡和媽媽關係親近,所以林媽一般一生氣,原主就會哄一哄,這些母女交互的情節落在了林尋眼裡,就成了林媽的偏心,可是林媽真的偏心誰,從這件事情上看來一目了然。
林初可沒空搭理林媽,她在林爸為她盛好的粥前坐下,隨手絞了根油條泡著吃,林媽和林父都有些驚訝,林媽也不顧擺架子,問道:“初初你不是原來不吃油條的嗎?”
原主以前不吃油條覺得油條膩味,還發胖,但是林尋倒是比較喜歡吃,所以一般家裡的早飯都會準備油條。
林初吃的正歡,油條泡粥是真的好吃,她吞了口裡的食物隨口說道,“吃油條長心眼啊,我以前就是吃的少,比不上他。”
這個他是誰,在座的三個人都心知肚明,林媽第一個變臉,筷子重重的往碗上一擱,“林初你怎麼說話的,昨天的事媽媽還沒怪你,媽媽是真的沒想到你會去踢你弟弟的肚子。”
“你看到了?”林初反問。林爸倒有些震驚,“你胡說什麼,初初怎麼可能做這種事。”
“昨天小尋喊了一晚上肚子疼,我看了,肚皮上青了好一塊呢。”林媽看林初嘴硬,林爸還不信她,立馬提高了音量,原本溫柔的嗓音也顯得有些尖銳,“今天早上我叫他的時候還起不來呢。”
林初嗤笑了一聲,更是給林媽火上澆油,可她下句話就堵上林媽的嘴,“那我的腳還真的厲害,一踢就能變青呢?您看他肚子的時候到底是紅的還是青的您沒記錯吧。”
林媽昨天也是過於震驚,沒想到自己女兒真的會乾這種事,所以連這種常識都忽略了,而裡,林尋是第二天早上和林初對峙的時候才露出的肚皮,在原主質疑淤青色澤的時候拿出錄音筆來證明了二人的爭吵,才讓林媽徹底倒戈。
隻是這會錄音筆已經被林初摸走了,林尋不占上風,狗急跳牆把淤青露給了林媽看。
看的時候還覺得林尋有點智商,怎麼現在覺得他這麼蠢?
大抵是有了上帝視角的緣故。林初這麼想著。
“這……這……”林媽囁嚅了幾句,最後還是沒有開口說話,一時間飯桌上的氣氛十分尷尬,而林初則吃的很香,她一貫不喜歡吃飯的時候說話。
林媽吃了兩口也吃不下了,看林初吃完就想來收了碗筷,緩解一下氣氛。林初看她動作也沒阻攔隻是開口道,“我護照和簽證你知道在哪嗎?”
林媽被問的一愣,平常原主和她說話的時候都會叫一聲媽,此時她也知道自己剛剛傷了女兒的心,還以為她氣著呢,沒想到就問起護照的事情了。
“收在你房間裡呢,怎麼問起這個?”林媽心裡隱隱有個答案。
“我回趟歐洲,那邊還有工作沒處理完。”原主是在英國直的博,今年27歲正好畢業,本來也沒打算回國發展,畢竟在英國手頭還有項目沒有完成,這次回來是為了和賀擎結婚,然後帶賀擎一起去英國發展。
請了一個月假回來誰知出了這檔子事。
林媽尷尬的笑笑:“這不是還有很多天假嗎?怎麼就走了。”
“我就去一個星期就回來。”林初心裡已經有了她的計劃,“我希望我回來的時候,不會再看見林尋。”
林初也不是不能搬出去住,可是憑什麼?
“憑什麼!”林尋早就在他自己的房間裡偷聽外麵的人說話了,他聽見林初這麼理所當然的指揮起林媽來,心裡更是無端竄起一片怒火,他是要去賀擎家住,但理由絕不可以是因為這個女人攆他走!
眾人的視線都移動到了林尋房間,他捂著肚子脆弱的站在門口,就如一朵風中搖曳的白蓮花,弱小可憐又無助。
讓林初看的,糟心。
她從兜裡掏出昨天晚上的那個錄音筆朝林尋拋去,“憑這個。”
小巧的錄音筆在林尋的麵前落地,彈跳了幾下滾到了林尋腿邊,仿佛就像在嘲笑他的愚蠢一般。
林尋抬頭將求助的視線移向林母,而林母則彆過了臉去。
林初見眼前局勢已定,起身揉了揉肚皮,“吃飽了,幫我找一下簽證吧謝謝,我去收拾下東西。”
林媽愣愣的應了一聲,看著林初離開的背影,突然覺得她的女兒,變得好陌生。
作者有話要說: 不要意思下一章還在懟,懟弟弟懟的有點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