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 章(2 / 2)

八零年代辣媳婦 輕卿 5473 字 11個月前

無論如何,她是不可能眼睜睜地看著林秋蘭受欺負的。

聽了林夏禾的話,林秋蘭吃驚地瞪大了眼睛看她:“你說什麼呢,那是你姐夫!”

就因為男人打女人,女人就把男人告上派出所?這世上哪有這樣的道理,要真告了,這以後日子還過不過了?

在林秋蘭看來,男人打女人,就跟太陽從東邊升起、西邊落下一樣,是極為正常的事情,怪隻怪自己運氣不好,嫁了個會打女人的男人,隻能認命了。

完全就沒有想過還有反抗這回事。

要真像夏禾說的,去派出所告他,派出所會不會管這些家務事先不提,她林秋蘭首先就要被村裡人的唾沫星子給淹死了。

“姐夫怎麼了?他打人就是不對,姐你彆回去了,有家暴習慣的男人,是不可能改掉的,將來隻會更變本加厲!”

“不行,你彆再說了,要真是這樣做,以後咱們姐妹倆在村裡也不用做人了,彆說了,我要回去了。”林秋蘭說著匆匆忙忙要往外走。

林夏禾連忙攔住她:“都這樣了,你還要回去?回去讓他繼續打你嗎?不行,我不能讓你再回那個地方,這日子過不下去了就離婚,咱姐妹倆一起過!”

林夏禾滿心自責,這樣的傷,該有多疼啊,可是她作為妹妹,居然完全不知道,而且還讓她帶著傷跟幫自己乾了一天的活。

其實早在林秋蘭嫁過去之後,原身就聽說過一些傳聞,說是那木匠脾氣不好,喜歡打人,前頭的兩個婆娘,就是被他喝醉了以後打沒的。

但林秋蘭為了避免林夏禾擔心,她一直告訴夏禾,傳聞都是假的,賀保金他不打人,她嫁過去之後日子過得還行。

林夏禾也沒想過要去求證一下,林秋蘭這麼說,她也就這麼信了,而且每次過來,她都會給林夏禾帶點平時家裡吃不到的好東西,林夏禾也就當真以為她過得還挺好了。

難怪不管天氣多熱,隻要見到她,劉秋蘭就一定會穿著長袖長褲,不管乾什麼活都不把袖子給挽起來呢!

其實很多事情,隻要稍微留心去關注一下就能發現很多蛛絲馬跡,可之前的林夏禾,總是沉浸在自己的小世界中自怨自艾,隻享受著姐姐的關愛,卻沒有多分一點心思去關注她,以至於這麼多年,從來都不知道林秋蘭平時過的究竟是怎麼樣的苦日子。

如今既然林夏禾來到了這裡,又把林秋蘭當成了這個世界上唯一的親人,以後自然是要帶著她改變現狀,不再繼續遭受家暴的。

林秋蘭搖搖頭說:“不可能的,當初咱們家收了那麼多彩禮,咱們還不起的。”就因為當初林老太太收的那一百塊錢彩禮,賀家不可能放她走,她一輩子都逃不脫這個火坑了。

林夏禾卻是眼睛一亮:“你的意思是,要是咱們能拿得出這彩禮錢,你就願意離婚?”

林夏禾不怕這當中有什麼艱難,怕的是林秋蘭自己不願意離婚。

從她之前的行事就可以看得出來,林秋蘭是一個很在意外人怎麼說的人,就怕她自個兒覺得離婚是件很丟人的事,寧肯留在那個家裡被打死也不願意離婚被人嚼舌根。

這樣的話,就算林夏禾有再大的能耐,也幫不了她。

隻要她自己也有這份心,那就好辦多了。

林秋蘭還是一個勁兒地搖頭:“不可能的,一百塊錢呢,還有當初咱奶收他們家的那些東西,兩擔稻穀,兩條臘肉,兩隻臘鴨,那邊肯定是不肯再拿出來的,你現在自己的日子都還過不下去呢,上哪兒去弄這些錢跟東西?”

說來說去,這筆彩禮,對林秋蘭來說,簡直是一輩子都不可能攢得下來的巨額財富,除了認命,還能怎麼樣呢!

“隻要他們收了錢肯放人就好辦了,姐,你放心,我會想到辦法的。”

在林夏禾的字典裡,從來就沒有“認命”這兩個字,上輩子她如果認命的話,早就被她那對重男輕女的父母剝皮刮骨,吸乾了一身的血肉去補貼她那個不爭氣的弟弟了。

怎麼還會有後來脫離家庭,考上大學,從最底層的銷售員做起,一直做到跨國集團高管的一天。在穿越過來之前,林夏禾去看了一部很火的電影,裡麵有一句台詞讓她熱淚盈眶“我命由我不由天”!不管出身如何,成長環境如何,要成為怎麼樣的一個人,是她自己說了算的。

就算來到這個世界也是一樣,不管如今麵對的是怎樣的一種困境,林夏禾都相信,憑借自己的雙手去努力,一定可以給自己開創一個美好的未來。

哪怕她現在窮得家徒四壁,但也不妨礙林夏禾信心滿滿地給林秋蘭一個堅定的承諾。

上一頁 書頁/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