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肆認識的人和她都不是一個層次的,她還不如自己玩。
方曼自己一個人逛了會兒街,又打卡了網紅美食,最後去了一場livehouse,她這人就愛湊熱鬨。
雖然唱的歌是一首沒聽過,表演的人也從來沒見過,但氛圍到了意思就到了。
方曼在裡麵喝了點酒,腦瓜子被聲音吵得嗡嗡的。
口袋裡的手機震動了許久,她才取出來,是秦世的電話,但是她也聽不見說了什麼。
秦世也被電話那頭的音樂吵得皺了下眉,“你在哪?”
方曼大聲:“啊?什麼?”
秦世提高了音量:“我問你在哪。”
方曼沒聽清,嘴巴開合:“老板,聽不見,我先掛啦,現在是下班時間呢。”
“……”
方曼嘴上這麼說,還是不敢直接掛的,從人堆裡往外麵去,被一個男生攔住。
她也沒聽見對方說什麼:“你說啥?”
對方湊近,大聲:“加個微信!”
不止秦世聽清了,方曼也聽清了,還看清了對方,像個精神小夥。
她看他長得一點也不帥,她上一個相親對象可是大帥哥老板呢,起碼得有秦世的一半帥吧!
方曼擺擺手,不想浪費嗓子了,順便把電話掛斷。
出了吵鬨的地方,秦世的電話又巧合地掐準了時機再度打過來,“一個人去酒吧?”
方曼剛想回不是,打了個酒嗝,又忘了上一句要說什麼,習慣性地回嘴:“不是吧,怎麼這也要管呀。”
秦世聽出來她喝了酒,說話都和平時不一樣,按了按眉心:“我帶你出來,你的安全由我負責。”
“也是哦。”方曼認真想了想:“那我和您一起,還能來這兒嗎?”
“我又沒說不讓你去。”
秦世停頓了下,“隻有和老板一起的活動,由老板結賬。”
什麼?!
她還能不花錢?方曼大呼可惜:“你不早說!”
秦世就知道她會這麼答,又問:“哪個酒吧?”
方曼壓根不記得,扭頭看了看周圍:“我都出來了,還問這個乾嘛。。”
秦世:“你是喝多了,理智也跟著走了?”
“……不要罵人。”
“我去接你。”
“不用不用,您能報銷就好了,我馬上就回。”
“酒鬼的保證一個字都不可信。”
“?”
方曼發了定位,不想回吵鬨的環境,在馬路邊吹著風,等了沒多久,看到了秦世的身影。
看她沒缺胳膊短腿,秦世收回目光,“上車。”
上了車,他開口:“你一個女生,在人生地不熟的地方,獨自去酒吧,是嫌自己太安全?”
方曼覺得有必要解釋:“我去的不是酒吧,是livehouse。”
“差不多。”
“差很多。”
秦世沒和她爭執這個:“反正,你一個人晚上出去,不安全。”
方曼也清醒不少,小聲問:“那我們現在去哪兒?”
秦世隨口:“回酒店。”
這才幾點,方曼問:“不能去彆的地方嗎?”
秦世很冷漠告訴她:“不能。”
方曼小聲:“老板,獨斷專行不可取,這不是古代。”
“要是這是在古代,我如果獨斷專行,你一個懟老板的人還能在這裡好好地說話?”秦世瞥她一眼。
方曼:好像也是。
回到酒店,在大廳碰上了李和,他眼神來回轉,語氣曖昧:“你鴿了我原來是去接她,是不是……”
“今晚沒空,你回去吧。”秦世打斷他的話。
李和拋了個眼神,笑眯眯地走了。
等他離開,秦世轉過頭,看到方曼看著他:“你這是什麼表情?”
方曼總覺得李和剛才沒說完的話是重點,但估計也問不到。
“多明顯,我這是感動的表情,表示對您無以為報。”
秦世聽著毫無波動:“嗯,你現在回去醒酒,睡覺,明天早上按時起床,就是對我的報答了。”
方曼:“好的。”
臨走時,又被叫住,她回頭,對上秦世的眼眸,他說:“不要隨便人的微信都加。”
“沒加呀。”方曼想了一下,實話實說:“他長得不好看,我才不加。”
秦世擰眉:“要是好看你就加了?”
方曼搖頭:“那也不是,起碼,得和老板你一樣帥才行,但我感覺,這樣的人瞎了眼才會看上我吧。”
秦世無言以對。
行,他瞎了眼,是個盲人。
好歹,她還知道拿他當對比的標準。
素來溫水煮青蛙,煮的就是遲鈍的蛙。
要是他一開始就和方曼說,她早就慌慌張張跳出了鍋,轉行去做烏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