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太太的案子判得乾脆利落,早上九點出頭,原被告雙方連屁股都還沒坐熱,審判書就已宣讀完畢,然後法槌一敲,原本以為可能要曠日持久的案子,便戛然而止。
袁佳潔沒有出庭,她媽當場收下老林給的八萬塊現金,滿眼吃人的憤恨離去,走的時候嘴裡還不住辱罵法官,好在法官人不錯,也理解袁佳潔母親的心情,半點沒計較。
而相比之下,老太太這回就老實得像隻鵪鶉。
上了法庭之後,老太太就一直保持緊縮身體的姿勢和狀態,直到老林和法官握了手、道了謝,領著她從法庭裡出來,她才長舒一口氣,然後一臉要死的樣子,轉頭對不情不願陪著一起來的林國華來一句:“阿華,媽嚇都被嚇死了啊……”
林國華皺眉不悅,忍著滿肚子的煩躁說道:“讓你吃一次虧,下回你就長記性了。”
老太太聞言露出一副孤苦無依的樣子,委屈得很。
老林辦完事,心裡算是一顆石頭落地。
他也不想在這裡多待,待會兒10點半還有個街道會議要開,事情比較重要,要增補他進街道領導班子——隻是隻是非班子成員的副主任,沒有街道重要事務的投票表決權,現在可以有了——所以本人必須出席,便叮囑林國華道:“阿華,你先送媽回去,我先去街道了。有什麼事情,你晚上再跟我說,我等下開完會要出去。”
林國華老老實實連忙答應:“誒,好,好,你放心,媽我會照顧好!”
老林嗯了一聲,便帶著江洋,出了法庭的院子。
宣判老太太的法庭,就位於西城街道內,或者更確切說,就在明月小區隔壁,近得不可思議。
老林和江洋從法庭出來,連車都不用開。走了半分鐘,等跟老太太和林國華的距離拉遠了,江洋斂著好奇問老林:“姐夫,你真把你媽家那塊地買下來啦?”
“嗯。”老林沉聲點了點頭。
老太太鄉下的那個住處,是集體違章建築的一部分,產權是歸村集體的。為防有人再拿那破屋子做文章,指責他紅了就不管老娘死活,這回老林除了替老太太付了八萬塊的賠款,還順道花了兩萬,從村委會手裡買下了老太太住的那幢房子的地。
連房子帶後麵的柴火間、豬圈、糞坑,加起來麵積不大,總共58個平方,下一步老林的計劃是先把房子推平,再找個好點的設計師和工程師,在原址上給老太太蓋一間三層小樓,隔壁鄰居誰敢說不的,那就就地弄死——好吧,這個不存在。
不過料想也沒人敢跳出來吭聲。真要有,江洋這位已經經受過部隊和張幼薇的雙重教育、金盆洗完手的混子小頭頭,需要他有辦法的時候,他依然能有辦法。
“那現在你媽就跟你弟住一起啊?”江洋又問道。
“嗯。”老林繼續點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