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你這部,要是自己寫的話,可能會賣得更好。”丁少儀有點可惜大好的機會,被何勝明拿去了。根據最近的市場口碑,《尋仙》走紅的可能性已經越來越高。她甚至想過,如果讓自己的兒子給林淼代筆,寫出來的東西也不會比何勝明差。
畢竟剛才如她親眼所見,何勝明哪是什麼代筆,分明就隻是個記錄員而已。
情節、人物、場景全都出自林淼的嘴,剩下來的文字表達,那反倒是最簡單的事情。
便宜了那個愣頭青……
丁少儀心裡正遺憾地想著,卻聽林淼說道:“小何叔叔還是不錯的,雖然經常腦子不清楚,但交給他的任務完成度都還挺高,要是找彆的人寫,一來不見得願意聽我的話,二來也不一定能有他寫得好。能寫點東西的人,哪個不把自己當回事啊?乾脆還是找個聽話點的,省事。我自己寫的話,也不見得能分得出那個精力,《尋仙》現在口碑好,也是小何叔叔每天從早上寫到晚上換來的,這本書要是寫得好,我寫本書還交給他。”
丁少儀聽林淼這麼一說,就沒話講了。
《尋仙》雖然登在《東甌日報》上,但本質上,卻是她和林淼以及東甌日報集團三方麵的共同合作項目,並且林淼在這裡頭所占的權重還是最高的——畢竟他隻要一拍腿,隨時都能投奔彆的報紙去,《東歐晚報》千字五百的報價早就虎視眈眈。
所以找誰代筆,丁少儀沒決定權,《東甌日報》也沒決定權。
隻能是林淼自己說了算。林淼不鬆口,誰都逼不了他。
一個八歲的小屁孩能搞出這種場麵,丁少儀也是又無力又服氣。
片刻,電梯一停,三個人從電梯裡走出來。
拐過一個小彎,走廊上,一個年輕記者已經微彎著腰,恭敬地侯在一旁。
臉色微紅,氣息有點亂。
顯然是接到采訪林淼的任務後,直接跑樓梯上來的。
狗日的19層啊……
也不知道是從哪層跑上來的,居然跑這麼快。
“丁主任……”記者臉上帶著興奮,然後低頭看林淼一眼。
林淼笑著朝他揮揮手。
丁少儀走到他跟前,明明一臉微笑,笑容之中,卻帶著俯視他人的高冷。
“進來吧。”她淡淡說著。
曉紅推開了辦公室外間的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