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六十五章 彎彎繞繞(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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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人看來,以丁少儀現在的身份和地位,絕對不至於占林淼的這點小便宜。

但很多事情,其實真的是身不由己。

丁少儀此番看似愚蠢的舉動背後,隱藏的,是極大的苦衷。

這個苦衷,則要從出版社原先的運作和管理模式說起。

東甌市文化出版社的業務鏈條很完善,最上遊從項目策劃到獲取書號、出售書號,中遊從文稿編輯審核到排版印刷,下遊從渠道發行到營銷推廣,以電影做類比,相當於包攬了從出品到製作再到發行的整條產業鏈,甚至連審批權都握在自己的手裡——因為是國企,所以每年都能從東甌市出版局拿到三百個出版書號。

因此如此大的一個機構,人員上也必然臃腫不堪。

位於人民路的這間十二層的出版社大樓,其實隻是負責行政和編輯業務的地方,上班的人隻有一百多個,其餘三四百人,則零散地分布在幾個印刷廠,以及全國各大型城市的辦公點。這回跟丁少儀出來闖的人,可是足足有600人!按每人平均月工資1200元來算,出版社每個月光是工資支出,就是足足72萬!這還不算場地費用,辦公費用。事實上維持這麼大的一個機構運轉,東甌市出版社每月的預算應該在120萬左右,丁少儀這個當家人,壓力不但不小,而且還相當大。

以往出版社能存活下來,甚至反過來給《東甌日報》集團輸血,靠的是兩條路子。

第一是賣書號,每個書號售價2萬,算上編輯、交稿、排版的一條龍業務,最終能賣到3-4萬。出版社從東甌市出版局拿到的300個號,一年通常會賣出去270個,最終收回1000左右的現金,再加上市財政給事業單位的撥款,相當於一口氣就解決掉全社員工的吃飯問題和運營成本問題。

這些書號,絕大部分是賣給全國各地的企業家,用於寫他們的個人自傳,也有一部分是賣給京城、滬城,或者其他大城市,因為大城市的文化產業發達,文學市場龐大,而每個地方的書號數量又是有固定限製的,因而缺口較大,不同城市出版社之間的書號買賣,屬於變相的官倒;還有一小部分,則是賣給本地的大學、自費出書的文人、文聯下屬機構、政府部門和有誌於在人間留下一筆的歸國華僑或者乾脆就是外國人。

總而言之,區區270個書號,年年都是供不應求,價格方麵雖然不是普通老百姓能負擔得起的,可對買的人來說,真的算不了什麼。

第二條路子,則是拿剩下的30個書號,自己做內容,自己推廣發型,簡單來說,就是出書。出版社在沒從東甌日報集團分離出來之前,丁少儀就已經簽下來大概百來個年輕作家,寫各方麵內容題材的都有,體裁也是各式各樣,連廣受群眾詆毀的現代詩人都有十來個。這30個書號當然就是做成30本書,相當於平均每個月必須出版兩本新書。

這些一方麵算是趕工出來,但另一方麵又確實凝聚了作者心血的文字產品,一半以上其實是虧損的,但一般虧得不多,因為每次頭版都隻印5000到1萬冊,更少的甚至印2000冊的都有,而再反過來說,隻要30本書裡頭有3本能不虧本,出版社就有大量的利潤可圖。

一本書不說賣到千萬級彆,哪怕能賣出十萬冊,由於出版社和作家簽的協議裡,很少包含分成條例,哪怕是“社寶級”簽約作家,最多也就7%到8%,再加上出版社本身的人工成本、製作成本和運營成本又早就被刨除掉,這樣一來,相當於每本書的定價乘以銷售量,就幾乎約等於淨利潤。

東甌日報集團出版社賣的書,絕大多數定價在10到20元,所以如果能有三本書賣到十萬冊,便是足足300到600萬的純利潤——而且稅率極低,地稅通常隻象征性地每年向同城兄弟單位定額收取十萬。如此,勉強就能維持出版社不倒,哪怕略有虧損,也不到傷筋動骨的程度。

而如果某年能有一本書賣到50萬冊,定價又是20元的檔次,那當年光是出版社,就能達到1000萬的利潤。這部分錢,七成會被日報集團拿走,三成則留給出版社當獎金。

正因如此,老林在一年之內,連出兩本賣到300萬冊的《小院雜談》和《僦居發微》,定價均為20元,相當於一年就帶給了出版社6000萬的淨利潤,而老林本身拿走的400多萬分成,在6000萬的淨利潤麵前,簡直就是毛毛雨。

也正因為老林是通過丁少儀的關係順利出書,丁少儀才能拿著這筆大功勞,順利擠掉在她上麵混了好多年的總編,自己坐上了出版社負責人的位置。同樣也是因為這筆錢,讓張開意識到出版社已經不適合再給日報集團當輸血機器——這筆錢實在太大,利潤甚至超過了東甌日報集團本部的全年所得,所以尾大必須掉。市裡這才下了決心,讓丁少儀帶著600個職工從東甌日報集團脫離出來,獨成建製地成立了東甌市文化出版局。

而眼下,隨著老林的撲街,出版局看似花團錦簇的局麵,其實已經危如累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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