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七十三章 都是這個調調(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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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出生時正逢全國糧荒,但終歸年歲小,記憶中雖然日子一直苦巴巴,但始終沒有過刻骨銘心的饑餓。我出生後的第三年,弟弟緊隨而至,家裡多了張一嘴,父母養兒育女的壓力也隨之陡增。但在那種情況下,我們兄弟兩個居然還偶爾能從父親手裡,拿到一兩分錢的零花。

印象中大概長到五歲時,家裡的日子寬裕了些許。證據是那年夏天,向來勤儉的母親,居然給了我和弟弟一人一分,那是我生來第一回從母親手裡拿到錢。

那兩年國內社會穩定,年景也好,東甌市裡裡外外,挑著擔子走街串巷賣農副產品的老農隨處可見。我拿到那一分錢後,便領著弟弟去家門口不遠處的挑子,買甘蔗解饞。那時城市裡能吃進嘴裡的甜食很少,甘蔗這種水果,可以視為補品。

賣甘蔗的老農麵色焦黑,麵相憨厚,收錢的時候,微笑的樣子很淳樸。他收了我和弟弟一人一分錢,給弟弟切了一段汁水十足的甘蔗後,挑起擔子就走。當時我很著急,忙攔住那健忘的老農,一番苦苦哀求後,他終於不耐煩地從甘蔗最尾部的那段,給我切了一節像石頭一樣硬的甘蔗。那節甘蔗的味道寡淡而無味,還磕掉了我一顆乳牙,我對此一直記憶深刻。

十幾年後,父親去世,母親為防我欺負弟弟,在我剛勉強成家且最窮困潦倒的時候,找來家裡幾個舅舅,提前分了父親留下的家產。按分到手的家產價值和需要繼續承擔的家庭義務來算,十分的家產,弟弟大概分到九分,我得手一分。

當時我看著母親臉上那愉快的笑容,心想老農真是陰魂不散。

許多年後,人事變遷。

但母親還是那個母親,弟弟還是那個弟弟,我還是我,隻有父親,是真的永遠的沒了。

我沒能完成年少時許下的宏願,變成一個每天要吃一整節甘蔗的有錢人。但偶爾在路上撿到一分錢,也不會再欣喜得像收獲了整個世界。

我的孩子日複一日長大,漸漸開始看不起地上的一分錢,因為孩子很聰明,知道市麵上最便宜的小糖果,也要一角錢才能買兩顆。一分錢,已經買不到東西了。

某天我領著他在路上走時,撿到一枚久違的一分硬幣。

我把錢擦拭乾淨,讓孩子握在手裡。他問我:為什麼?

我跟他說,人回頭看,才能不忘過去。不忘過去,才能守住現在。守住現在,才能收獲將來。”

林淼不緊不慢地寫到這裡,猶豫了一下,擱下了筆。

站在林淼身後的兩位,雙雙看得有點傻眼。張健出這道題的本意,其實是想看看林淼對社會發展以及個人如何在曆史進程中做抉擇的看法,不論怎麼想,這種題目,下筆就應該是篇議論文,可天曉得這娃居然如此不走尋常路,不寫議論文也就算了,可散文你也不寫,記敘文你也不寫,寫篇微出來算幾個意思?習慣性炫技嗎?!

魏軍也沒比張健好多少,看林淼寫完,半天都沒回過神來,甚至看得有點說不出的被掏心窩子的感覺,然後正愣神間,又見林淼翻回前頭,給作文起了個標題。

《我爸在馬路邊撿到一分錢,把它塞到我的手裡麵》。

魏軍見到,瞬間就情緒控製了。林淼那白描到近乎殘忍的描寫手法,直接把他的記憶拉回到了三十多年前,三十年風風雨雨,祖孫三代的艱辛忍辱,一下子全都從腦海中浮現出來。

他立馬轉頭走出教室,仰頭看著天空,大喘了幾口氣。

張健走到他身旁,點起一根煙,又遞給魏軍一根。

魏軍搖搖頭,說道:“不會。”

張健笑了笑,噴出一道筆直的青煙,咧嘴道:“厲害啊,我這麼多年,頭回見到這麼小的孩子,寫出這樣的東西來。我有些三十來歲的學生,也不見得能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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