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來,他總算成了喪屍皇了。
成了喪屍皇以後,式微就感覺到了無聊了。然後沉迷於學習,沉迷於織圍巾。
當了喪屍皇挺好的,他努力克製了那麼久,終於不喜歡跳了,也不想咬人了。不過,他跟扶桑待在一起的時候,偶爾還是想咬一咬扶桑的脖子。
其他人的他不想咬,隻想咬扶桑的。他嫌棄彆人,但不嫌棄扶桑。
喪屍優點多多,但缺點也不少。
比如,他跟扶桑親的時候,總是要克製住自己,怕自己不小心升了牙齒咬了扶桑。
還有,吃東西的時候也不方便。他不能吃東西了,消化不了。
吃了要拉肚子的。
但扶桑做飯給他吃他能拒絕嗎?不能。扶桑專門給他收的零食他能拒絕,眼睜睜看著屬於他的零食給彆人吃嗎?不能。
所以式微還是選擇了吃,但是過後得吐出來。
有點麻煩。但是看著扶桑的笑容後,式微覺得這不是麻煩。
式微一直以來,都隱藏得很好。
沒人發現他變成了喪屍,除了某隻開了外掛的狐狸。
喪屍皇為了給愛人做項鏈,在某個夜黑風高的晚上,喪心病狂的命令喪屍排著隊讓他挖腦子。
手段極其殘忍,血腥,無人道。
雖然他現在也不是個人。
那就是沒喪屍道。
本事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大家都是一個品種,你居然為了討好對象要挖喪屍的腦袋?
要不是喪屍被挖了腦袋就掛了,式微還想把自己腦袋裡的那顆晶核也挖出來。
他相信,他腦袋裡的晶核一定比其他喪屍的晶核更漂亮,更晶瑩,一定會是扶桑最喜歡的一顆。
可惜,他挖了自己的晶核,就看不到扶桑了。
無奈,式微隻能放棄。
放棄要挖自己的腦袋後,式微對彆的喪屍就更挑剔了。挖了彆的喪屍的晶核,他還嫌棄彆的喪屍的晶核不夠漂亮。
式微挖了一個晚上,附近的高級喪屍都被他謔謔沒了。
低級的他看不上,高級的喪屍的晶核才漂亮。
他挖了一個晚上,才勉強選出自己滿意的,然後又洗了一個晚上,又打磨了一個晚上。又串了一個晚上,串晶核不能隨便串,他要選擇最好的排列順序。
排列起來的時候最好看的才行。
直到第五天,式微才拿給扶桑。
“好看嗎?”式微邀功似的捧著給扶桑看。
眼前的這串晶核項鏈有點出乎扶桑的意料。這串項鏈,好看得過分。
她還以為式微要送給她的,是一大串晶核串在一起的。
晶核很大,串在一起就是一大串,戴上後真的就是會發光,瑪麗蘇本人。
但式微送的項鏈跟她想的有點出入。晶核被磨得很小很圓潤,串在一起看著就很可愛,圓圓的,小小的,很精致。色彩的搭配也很特彆。
“你以前肯定還學過串項鏈。”不然怎麼會串得這麼好。
“嗯,學過一點點。”他那個時候好像為了掙錢,什麼都學過一點點,但都學得不精。
“那……桑桑喜歡嗎?”式微有些緊張。他以前串的項鏈都是拿去賣的,這還是第一次拿來送人。
“我很喜歡,很好看。你給我戴上吧。”
式微拿著項鏈,有些手足無措。最後還是扶桑教他的。
嗯……某些人給人戴個項鏈也能臉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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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桑:好奇怪哦,為什麼有的人給彆人戴個項鏈臉也能紅?
式微:桑桑的脖子真好看。好想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