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33 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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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溪縣的情況我也知道,可是在我上任之前,朝廷剛撥過一筆銀子用來興修當地的水利。如今不過三四年,朝廷那邊應該是不會再撥銀兩的。而且上一任譚知府據說因為政績出眾,已經升任為了工部的侍郎。”不等沈默把話說完,孫知府就明白了他的意思,而且不等他問,就把情況都說了出來。

“而且之前因為白蓮教造反的時候,朝廷提前征收了三年的賦稅,加上去歲碧溪縣大旱。因此就是集下麵六個縣的官銀加上府衙這邊,也湊不齊興修水利的銀錢。”

沈默不由默然,他知道孫知府話裡的意思,譚知府既是上一任的知府,現在又升為了工部的侍郎,那麼孫知府若是上書向朝廷要銀子興修水利,那就大大的得罪了那位譚大人。

如果那位譚大人處在彆的位置還好,偏偏他升到了工部,工部又是主管土木、水利工程的部門,就算朝廷肯給撥銀,可是有這位譚大人做攔路虎,銀子也不知道什麼時候才能到。

沒有銀子,碧溪縣的整修水利工程也就無從談起。

孫大人覺得不該打擊新通判的積極性,便又道:“其實碧溪縣的水患並不算嚴重,去年還出現了田地乾旱的情況。且先熬過這幾年,等譚大人從侍郎的位置上離開再說。”

如今雨季已過,孫知府便不想再想這件事,轉而提起衙門裡的事務,按著慣例,同知和通判作為知府的副官,同掌糧運、家田、水利和訴訟等事項。

盛同知在臨川這兩年,依靠妻族的關係,已經漸漸在府衙立住腳跟,糧運和家田這兩個肥缺,早已落入了他的手中,留給沈默的便是水利和訴訟這兩項既繁瑣又沒什麼油水的事務。

孫知府把這兩項事務分給沈默的時候,沈默一點表情也沒有,倒讓孫知府摸不透他的心思了。

“你剛從碧溪縣回來,那些訴訟的案件反正也積壓了這麼些天,不差這幾天。你先回去休息一天,後天再來衙門也不遲。”

沈默卻謝絕了孫知府的好意,“既然我這個通判已經上任,那些積壓的案件當然要儘快處理。大人的好意,下官隻得心領了。”

孫知府也不勉強,便吩咐人帶他去放置案件的地方。

上一任通判升任半年有餘,積壓的案件由兩個書吏搬了兩個來回,才儘數都搬到沈默麵前。

望著眼前已經落滿灰塵的案件,沈默沒有馬上去翻,而是問道:“這些都是這幾個月積壓的案件嗎?”

其中一個年紀大點的書吏道:“是,這裡邊不光有臨川府的一百二十多件訴訟,還包括下麵六個縣送來的六十多件難以斷決的案件。”

怪不得有這麼多訴訟,原來這裡邊還有所轄六個縣裡送來的疑難案件。

沈默決定在處理這些訴訟前,先把這些案件都看一遍。

將近兩百份案件,沈默在衙門裡看了一天,也才看完三分之一。臨到下衙時間,沈默又讓兩個書吏把這些案件都送到了他的住處。

兩個書吏把這些案件放到外書房就走了。

林溪聽下麵人說二少爺回來就鑽到了書房裡,便把兩個孩子支走,自己一人去了第二進的外書房。

沈默正在看案件,連她進來也沒發覺。

“你在看什麼,這麼聚精會神?”林溪來書房本來是想問他碧溪縣的事,沒想到一來就見到了厚厚一摞訴訟紙。

她隨便撿起一張訴訟紙,就是一個經濟糾紛案件。

沈默看完一遍手上的案件,就見林溪看得津津有趣,還指著上麵的訴訟道:“這原告擺明了是個刁民,想訛詐店主的東西。”

林溪連著看了好幾張,都是關於經濟糾紛的案件,不是有人想訛詐店鋪東西,就是兩家為了宅地寸步不讓。

她看完第四張訴訟,沈默手裡還拿著原來的那份卷宗。林溪忍不住掃了一眼,“你怎麼還沒看完?”

這一掃,林溪的目光就頓住了,“殺人案,還是樁殺夫案。”

訴訟寫的很清楚,婆婆秦氏狀告兒媳陳氏謀殺親夫,緣由是秦氏的兒子死前喝得最後一晚稀粥是兒媳陳氏所端。

這件案子發生在南鄉縣,南鄉縣的縣令審理此案時,發現沒有確實的證據表明兒媳陳氏殺夫,便對陳氏用刑。可是陳氏拒不供認,婆婆秦氏又在堂上攀咬是陳氏的奸夫所為。

陳氏受不住刑,供出了本村的一個小混混胡九。可是這個小混混胡九起初拒不承認是陳氏的奸夫,後來用了刑,這才供認。可是小混混胡九卻在交代是如何謀害陳氏丈夫一事上語焉不詳,反而供出了身為婆婆的秦氏與人通奸之事。

如此案件越發撲朔迷離,鄭縣令卻以為是胡九故意攀咬,便按著律例判了謀害人性命的胡九死刑,又判了與人通奸的陳氏八十大板。可是陳氏卻不服這個判決,還沒養好傷便來知府衙門喊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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