俺叫方芳,俺娘都叫俺芳。俺爹在俺娘有俺的時候就死啦,俺一生下來就沒有見過俺爹的模樣。
俺還有個大哥,俺們差了不到二十歲。用俺娘和村裡人的話說,俺哥的年紀,都能當俺爹了。
俺娘有俺的時候,又要去地裡乾活給大哥掙學費,還要洗衣做飯忙家裡的事,就這俺都一點事也沒有。
俺娘說俺命大!
後來有一回俺生病,差點燒死。俺娘抱著俺哭了好久。
但是俺聽不見了,從那以後,也說不出話了。
村裡大夫也說俺命大,要是換成彆的孩子早就燒死了。俺能活著就已經很好了。
俺沒有上過學,不是俺娘心疼錢不送俺去,是俺送去了被壞孩子欺負,每天都會被打。
俺娘找了老師好幾回,老師也沒辦法。俺娘就把俺接到家裡來了。
因為這,俺娘硬生生學會了認字。她學會了,再回來教俺。
俺大哥過年的時候會回來,給俺帶好吃的,還會教俺認字。
等再大一點,家裡生活好啦!
俺娘說大哥每個月都會往家裡寄錢,俺想吃什麼就和她說,她給俺買。
俺娘說話的時候,俺就看著她的嘴,猜她說的什麼。
時間長了,俺娘連說帶比劃的,俺大多數都能猜對!
家裡條件好了以後,俺娘一直帶著俺四處看病。
家裡的大夫看過,醫院也看過,還去過很遠的地方,看過祖傳大夫。
藥沒少吃,中西藥都有,針也沒少紮,反應輕的時候跑肚拉稀,反應厲害的時候好幾次都要休克。
俺娘不敢再帶俺去亂七八糟的地方看病,給大哥去了電話。
其實大哥早就給俺娘打電話了,說讓俺娘早點帶她去海市。
俺娘怕給大哥添麻煩,一直不肯帶她去。
俺大哥娶媳婦啦,還是個城裡的媳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