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文茵有點不好意思地說:“小燈,我能不能跟你一起去先施啊?我不會打擾你的,就在周圍逛逛。”
林燈立馬便猜測道:“你是不是擔心薛芳蕤會找我的麻煩?”
張文茵挽住林燈的手臂,有點不好意思地說:“也不全是啦……人家就是想跟你多呆一會兒……馬上就要到周末了,禮拜六禮拜日可就見不到你了。”
林燈見到她這副小女孩兒撒嬌的模樣,忽然有一種自己是戀愛中的男朋友的錯覺。
不過有一個人能作伴也挺好的,林燈含笑答應了張文茵的請求。
放學之後,兩人做完值日,就一起搭上了前往先施百貨的電車。
到了地方之後,林燈直奔電器部找紀經理,張文茵就在附近閒逛等她。
紀經理見到林燈來非常高興,熱情地給她介紹了具體的工作情況。
因為林燈還要上學,無法全職上班,所以采取時薪製,按照她上班的小時數給她薪水。
也是和紀經理聊後林燈才知道,原來像她這樣做兼職的女孩子不在少數,先施百貨都已經有現成的一整套規定了。
因為林燈剛來,要先參與培訓,培訓期間的薪水是一個小時1角錢,一天做8個小時的話就是8角錢。
培訓期間還有薪水拿,這份工作的福利是真的非常不錯了。
累積培訓滿40個小時後,沒有犯嚴重錯誤的話就可以轉正。轉正後的基本工資是每小時2角錢,一天下來就是一塊六。
林燈算了一下,每周末做一天半的話,她可以賺兩塊四的基本工資,一個月下來就是九塊六。這還隻是底薪。每賣出去一樣東西之後,她們還可以得到一定比例的提成。
不僅如此,百貨小姐還可以接受打賞。先施百貨的打賞規則是,客人所打賞櫃員的錢,都可以以優惠券的形式拿回來,在下次購物時使用。打賞的最低額度不限,最高單次可以打賞兩元。
就算沒有打賞,一個月保守估計也能賺上十多塊錢,已經足夠付林燈的那一份房租和飯錢了。對於先施百貨給出來的工資標準,林燈還是很滿意的。
和紀經理簽訂好了工作合同,由她領著去量了工作服的尺寸之後,林燈背起書包,和紀經理道彆,約定好明天早上八點在紀經理的辦公室見麵。
林燈出來之後,沒費什麼力氣就在附近找到了張文茵。讓她有點意外的是,張文茵正在簽單。
簽單和記賬的意思差不多,就是先把所購買商品的價格記在賬上,回頭再統一付錢。
有點類似於現代的花唄,或者信用卡製度,先拿東西後付錢。
不同的是,這年頭隻有極有身份的人家,才有資格在先施這樣的大商場簽單。
林燈忽然覺得自己好像有點低估了張文茵的背景。
張文茵見林燈出來,高興地說:“小燈,快過來,我給你買了一個禮物。”
“嗯?禮物?”林燈摸不著頭腦地說:“不年不節的,為什麼突然送我禮物?”
“因為認識了你我很高興啊。”張文茵說著,從旁邊拿起了一個大盒子。
林燈一看,這可不就是她之前看好了卻嫌貴,沒舍得買的台燈嗎!
壕……壕做朋啊!
林燈心裡瞬間閃過一堆彈幕,可要她毫無顧忌地抱土豪大腿,她還是不大好意思:“文茵,這個禮物太貴重了,我不能收。而且我什麼都沒給你準備,太不好意思啦。”
張文茵搖搖頭,笑著說:“可你給我講了很多數學題啊。彆不好意思了,拿著吧!就當做是我給你的謝禮了。而且有了它,你晚上就不用擠在客廳裡和哥哥妹妹一起看書了。”
見林燈還在猶豫,張文茵拉住她的手臂撒嬌似的說:“小燈燈,你就收下嘛,我真的覺得和你特彆投緣。你要是把我當朋友,就收下它好不好?”
林燈感動地看著一臉真誠的張文茵,突然有一種自己被富婆包養了的錯覺。
“那……那好吧,謝謝你了!等我賺了錢就給你回禮~”
張文茵溫柔地笑了笑:“不用這麼客氣的,我們是朋友呀。”
話雖如此,第二天早上林燈爬起來上班的時候,還是想著要多多賺錢,怎麼著也要回張文茵一個禮才行。
說起禮物,林燈看著安靜地躺在桌子上的那個筆記本,又想起了蕭凱。
她特意給自己周末留了半天的休息時間,就趁那個時候去找他吧。
蕭凱所在的複旦公學最近也開學了,他平時估計很忙,不知道周日下午能不能稍微清閒一點。
作者有話要說: 本章掉落10個紅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