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哲VS苗苗10(2 / 2)

桃花絢爛時 袖側 6307 字 6個月前

高中時王哲要是對上程琳,能極儘刻薄之能把程琳氣跑,現在大家都是成年人了,見麵反而隻能對她和顏悅色笑眯眯了。

“那,你們家有沒有給你介紹過什麼人?”苗苗還不罷休,繼續逼問。

“沒有,沒有!他們知道你。我早跟他們說過我不相親!”王哲急不可耐,想強行突破。

“騙人!”苗苗左躲右閃,“之前還想讓你跟程琳相親呢!”

“就她一個!是她爸媽找上我爸媽的。”王哲終於按住了她,長驅直入,“彆鬨,乖~”

看苗苗還想說話,王哲機智地堵住她的嘴。苗苗唔唔幾聲,軟了下來。

王哲沒騙苗苗,除了程琳那一次,他的父母即便還沒有接納苗苗,也的確沒有像有些年輕人的父母那樣著急上火的逼迫他去相親。他們甚至也不曾動過念要去主動拆散他和苗苗。

社會上普遍認同的是,男人隻要事業成功,適婚年齡段就比女性要長得多。大把做媒欲過剩的中年人,敢把四十歲離異男介紹給二十七八年輕姑娘的,還敢口口聲聲地說“和你正般配”的。

在王哲父母眼裡,王哲還年輕,仕途也才起步。他們根本不著急他結婚的事。

反倒是苗苗,總被家裡催婚。

苗苗爸媽雖然格外的疼愛苗苗,但他們文化水平低,很多思想擺脫不了農村人的傳統思想。譬如他們覺得,女孩子肯定是必須要嫁人的。

苗苗現在正是談婚論嫁的年紀,便免不了被他們念叨。好在他們的親朋好友都跟他們是差不多的水平,介紹的人條件自然也不會很高。苗苗爸媽把苗苗看作掌上明珠,怎麼看那些人都覺得配不上苗苗。

苗苗倒沒有太多相親,隻是免不了聽一耳朵念叨。

“你單位裡有沒有年紀合適的小夥子呀?”

“你過去那麼多同學,怎麼不喊出來一起聚聚啊,你扒拉扒拉,看能不能扒拉出幾個不錯的來?”

諸如此類的,瞎操心。

苗苗其實內心裡一直覺得她和王哲想走到婚姻那一步應該是挺難的,當然這話她隻在心裡想想,不會真跟王哲說。

在這種預先判定的前提下,她還能以這麼好的心態和王哲在一起,是因為她根本沒覺得婚姻是一件必須不可的事情。

苗苗自己雖然懶散不求上進,架不住投胎技術好,趕上了一對勤勞致富的爹媽。爹媽早早就給她置辦了豐厚的嫁妝,她這輩子躺吃躺喝是沒問題的。

這正是俗話說的:手裡有錢,心裡不慌。

她的幾個好朋友,也都是差不多的情況,誰都沒把婚姻看作人生必需品。

原嫣從中學時代就立誌成為女霸總,人生的追求是不斷創造更多的財富。

汪菲雖然跟苗苗一樣不求上進,但她是個真正的堅定的不婚主義者。

張鶴妍曾經被愛情衝昏頭腦過,差點畢業就結婚,被姐姐張雁聲強勢摁住。後來張鶴妍找到了自己熱愛的事業,又跟男友分了手,一心追求實現自我價值,對結婚一事就看得淡了。

物質上不差錢,精神上能得到朋友們的支持,苗苗這日子過得,雖然單位裡條條框框多了些,也不失為歲月悠長,人生靜好。

忽悠悠時間又過去一年。似乎人隻要離開學校,時間流速就變得特彆快。

省裡麵的領導忽然下來視察,苗苗於是見到了王哲的爸爸——當年的王市長,這些年早就升上去了。

王領導親切的跟基層縣政府的同誌們握手交談,還詢問他們的姓名、職務。

到了苗苗這裡,苗苗伸出手:“領導您好,我叫苗苗。”

“噢,小苗同誌呀。”王領導握住苗苗的手,笑得特彆意味深長。

苗苗坦然跟他對視,一點也不緊張。

人若有所求,才有所慮,無所求,便無所懼。苗苗本就不認為能和王哲走進婚姻裡,無所求,自然無所懼。

王領導打量了這姑娘,看她額頭飽滿,眼神清澈,麵帶福相,不由得含笑點頭。

王哲這天晚上回來得很晚,身上微有些酒氣,倒不算醉。他似乎心情特彆好,拽著苗苗在浴室裡胡鬨。

問他為什麼高興,他又不說。

等到苗苗快要睡著的時候,他摟緊她,輕輕吻她的頭發:“萬裡長征,成功一半。”

緊跟著,王哲就仕途升遷,調到隔壁一個縣級市做副市長。

二科的小苗同誌被王副市長一並借調走了。

縣政府的同事們:“果然……”網,網,大家記得收藏或牢記, .報錯章.求書找書.和書友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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