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2 章(1 / 2)

雖然宋、齊兩國都有不奉天子之命,擅自舉兵討伐諸侯之罪,但題目將兩戰並列,讓考生以這兩段為題,肯定不是簡單的讓人一同批判。讀題的時候要先仔細體味題中兩段文字,兩段文字中的主語是有微妙差彆的。

——《春秋》按對人物的稱呼用詞不同,顯示出史官對他們的尊重等級不同。如稱某國人低於稱名,稱名又低於稱字,稱字低於稱官職……

主語的差彆也就體現了史家褒貶之意。

宋伐郳一段中對宋桓公所聯合的諸侯大軍的稱法是“人”,如“宋人”“齊人”“邾人”;而在齊伐楚一段中,對諸侯的稱呼是“齊公”“陳侯”“曹伯”“許男”一類。

這個小小的區彆,並不是因為前者指代大軍,後者指代會盟的公侯,而是表現了史官對這兩場征伐的主持者評價的差異:按《左傳》中,齊桓公討伐楚國中途,停留在陘亭,向楚臣宣告的討伐理由即是楚國不為周王朝上貢苞茅,影響了天子祭祖。祭祀是國家大事,齊桓公為朝貢、祭祀事討伐楚國,雖然未奉天子之令,卻也有尊重周天子權威的意思。

故而史官記錄這段史實時,在諸侯的稱呼上就依公侯原本身份來,而不像對宋公那段一樣以“宋人”相稱。

這個理解做不到位,寫桓公的那兩扇議論裡就有一半要跑偏了。

《春秋》雖是史書,但孔子編《春秋》時,“筆則筆,削則削”,成書後存留的史料都是為了體現“尊王道、討不臣”這個思想的。所以作文的時候不光要斥住宋、齊兩國諸侯之罪,還須要結合左傳內容,褒揚一下齊桓公在討伐楚國中表現出的尊王的態度——

宋時寫文寫多了,思考速度極快,腦中想著後麵的,筆下先依承題發揮,作出起講:周以天子一人蒞萬邦,以萬邦而奉天子,征伐隻能操於天子之手,豈有諸侯自己率兵討伐同為天子諸侯之國的?豈有諸侯之長不受天子明命,以霸主身份驅役各國兵力的?

發凡之後,便按原題中宋、齊兩國之事,分四扇八股論句激情評論:

先斥宋桓公威福自便,不受命而伐郳之罪,指出其應當承先公之命而尊王室、守臣節;後斥齊桓公為成就霸圖,擅天子之權,節製諸侯伐討伐外夷之地的楚國。寫到文章結穴——也就是八比中最後的束二比時,還得特彆讚揚一下齊恒公關心王室祭祀,是一片拳拳尊王之心。

文末大結仍是呼應開頭,點出春秋大義——也就是尊王。若諸侯都能尊王令,征伐皆自天子一人出,天下自然大定。

明尊王、討不臣之義,使後世亂臣賊子不得不有所畏懼。

“此《春秋》所以經世也。”

他寫到這一句時,也從胸中輕輕吐了口氣。

不是因為文章寫完了而鬆一口氣,而是因為他寫這篇文章時,思路不由自主地偏向了新從晉江網下載的明清《春秋》學理論。

鄭朝學術延續宋朝,《春秋》重《胡氏傳》,而胡安國是二程門下私淑弟子,胡傳中常以義理解《春秋》,尊王攘夷的思想極為強烈,而且特彆重視以“天理人欲”解釋文中寫法、稱呼的細微差彆。

而在他那個世界,到明朝後期,學者漸漸感覺到《胡氏傳》對思想的束縛,以及義理解經中強辭奪理的地方,開始回頭研究漢代經學,重視考據而輕義理。發展到清朝,就基本拋棄宋代的義理解釋,興起注重考證的樸學。

他看了兩篇明清《春秋》學論文,就已經不自覺受了誘導,這篇文章裡竟沒提一筆“宋人”與“桓公”這兩個稱呼背後所藏的天理,寫到齊伐楚也沒提一筆胡氏最愛論的“攘夷”。

偏偏他寫完也不後悔,再看幾遍這篇隻列舉經傳內容為論據、半點不涉及理學的文章,都覺著不能刪改。

說是一字不易也太誇張,可這篇文章裡實在沒有容得下“天理人欲”之論的地方了。

他又吐了口氣,提起筆來改格式、挑錯字,決定一字不改地把它交上去——管他這回考得過考不過,反正他是保送生!與其把這篇文章修改成他自己也不能滿意的模樣,還不如就按著自己的本意來,讓方提學這樣的大家看看他的文章可行不可行。

他把草稿改好,拿出稿紙來抄寫,才想起剛才方提學在旁邊看他的四書文,猛地抬了一下頭。這一下正好看見方大人坐在堂上,精光四射的雙眼正盯著他們這些考生,驀地與他目光相撞,忙又低下頭,仔細謄稿。

兩篇文章抄完,也還沒到中午。不過他沒什麼要改的,這場內也不是呆著舒服的地方,索性還是先走了的好。

他把卷子收起來,便到堂前送給收卷官。

院試的卷子也要糊名,以防作弊,卻隻糊名不謄抄,而且提前交卷的考生,提學一眼就看見人了,這道糊名手續也幾乎等於無。

上一章 書頁/目錄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