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9 章(1 / 2)

李少笙換上男子衣裳, 往臉上抹了鍋灰, 混在民壯中跟宋時一道回了縣衙。

這是他跟趙悅書商量好的——趙廩生有幾個朋友是王、徐、陳、林等家族中人, 他們暗地給宋家通風報信, 形同背叛, 若叫人發現了, 後果定然可慮。

他好歹是個書香門庭的子弟,彆人就再恨他也要看他父祖的麵子,李少笙卻是個樂戶放良, 身份低, 做這事就冒著極大風險了。他家裡又不許把李少笙接回去保護, 沈主席借他們的宅子也隻是普通院落,沒有高牆深院和精悍奴仆保護,說不準就叫人半夜偷襲了。

而宋時住在衙門裡, 院牆高可丈許,出入都有快手、民壯保護, 李少笙若能住進去,便不怕有人襲擊。更叫他安心的是, 宋時不好男色,不會哪天給他送一頂簇新的銷金綠頭巾。

李少笙將前幾條理由合盤托出,請宋時庇護他一陣子, 並說:“若說寫戲, 小的是不會, 但若說唱,小的卻會唱幾句。舍人隨意指一支曲牌, 小的都能唱出。”

宋時從容笑道:“不必,我也聽過李小哥許多曲子,豈不知道你歌聲有繞梁之音?咱們還是趕快尋個會填曲子的人來,我這裡有個故事須得儘快排演出來,趕在那些才子文章敗壞儘我父子的名聲前,給自己正一正名。”

李少笙連連點頭:“舍人說得是。我也見過衙外訴冤的人,聽他們的故事,真叫人心酸眼熱,若把宋大人為這些苦主申冤的故事排成戲,世人自然知道誰好誰惡。”

他曾是這一縣男娼行的行頭,認得才子無數,但書生大多好名,寫個曲本就要張揚出來以顯自己的才名。要說嘴嚴、體貼,還得是他們這些身份低微的苦人兒——

他便給宋時介紹了一個人,是縣南魁星坊瓦子唱諸宮調的沈姑姑的丈夫,也是給她彈琵琶伴奏的孟三郎。

據說那孟三郎不是尋常樂戶,而是京裡富戶子弟出身,自小念過書,吹拉彈唱、南戲北曲無有不會。沈姑姑年輕時色藝雙絕、名動四方,孟三郎對她一見傾心,愛若性命,因她是個官伎,不能輕易贖身,便寧可拋舍家業,陪她四處衝州撞府趁衣食。

隻是前幾年兩人來福建賣藝時,沈姑姑忽然生了一場重病,將盤纏花儘,無法歸鄉,二人便一直留在魁星坊瓦子唱曲掙錢。

李少笙隻怕宋時瞧不起樂行中人,連聲誇他們的好處,卻不知宋時其實寧願用他們,而不是那些書生。

他們是受壓迫的人,寫戲時會天然同情楊家父女一方。若是那些呼奴喚婢的書生來寫,說不定自然地就站在黃世仁立場上,筆下流露出黃世仁就該淩駕於楊白勞和喜兒、大春之上的態度,把他好好的本子改出滿篇封建餘毒來。

細節是要改,但立意不能改。

比如黃世仁可以改姓王,主持公道的得是個姓宋的老縣令。從山裡救出喜兒的也彆是大春了,是此地河水暴漲泛濫時,縣令有個兒子帶人救援災民,救到了被洪水逼到廟裡的白毛仙姑。

就是這個白毛仙姑……

也不要緊!

武平縣就是淫祠盛行,他們父子都差點被人立了生祠,何況這聽著就像仙姑的呢?隻要這出戲傳唱出去,百姓們認可了,估計很快就能立起仙姑廟,傳出許多靈異傳說的。

宋時想得開開的,將請人的事托付李少笙,親自去承發房翻了卷宗,把王家幾個為奪佃逼死人命的、買良為賤的、還有王欽兄弟將侄媳賣與外地客商為妾的案卷都翻了出來。

等新版白毛女演一遍,就先公審這幾個案子!讓他王家完美代入,不得翻身!

他又上晉江APP把能找到的論文都翻出來看了一遍免費部分,回憶整理出故事梗概,然後在寫時把原作的衝突性降低了些:

主要集中表現王家之惡,被王家所害的苦主之悲,而不在王家租佃的其他百姓要能過得好些,以顯他父親治下有方。而最後出場解救喜兒、審判王家之罪的宋縣令也得收著寫,不要太激進、不要太先進,隻要寫成一個愛護百姓、懲治本地土豪劣紳的普通清官就好了。

這麼一改動,立意頓時平庸了,看著真是對不起原作,可若不改,戲唱出來就要捅破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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