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振凡想了想後,對謝婉瑩說:“那個你認為的賊,身上藏了一把三十厘米長的刀。我們派出所的同事接到你們醫院的報警電話趕到現場,開門時差點被他的刀插到身上。因此,這個案子顯然不是普通的盜竊案了。交到了市局刑偵隊處理。”
“你的意思是,他來我們醫院不是偷東西而是要殺人?”謝婉瑩聽完這個信息完全愣住了,“問題我和他完全不認識。”
“經由我的同事日夜審問,得知他是在跟蹤你沒錯,而且跟蹤你好幾天了。你可能因為工作忙並沒有察覺。那天晚上他見你出來,知道是個機會下手。”
“我不認識他,他為什麼要殺我?”
“你不是之前見有人掉過信封嗎?”
那人絕對不可能是張庭海,聽呼吸她都知道不是,那是怎麼回事?謝婉瑩更愣了。
“他懷疑你包庇了受賄的醫務人員所以想殺你。”
“我包庇受賄人員?問題那個信封不是紅包!”謝婉瑩一邊強調,一邊想,真是人言可畏,幸虧當時她沒有說出來是張醫生。否則現在張醫生在謠言堆裡洗不清了。
“你說不是,他認為是。我們也問他哪裡來的證據認為是。他沒證據,但是肯定有作案動機。因此在我們的再三盤問之下,得知他爸爸本來想在國協住院做手術,等了很久沒能排到床位住進來,後來隻能到其它醫院做了手術,術後情況不好,彌留了。他打聽到,說是你們國協的醫生之所以沒有安排他爸住院,是因為要收紅包才安排床位。他就此認為是你們國協收紅包的人害死了他爸爸。”
“如果是這樣,他不是該去找給他爸爸看病的醫生問清楚緣由嗎?為什麼找上我?”謝婉瑩納悶了。
“他是給你們醫院院長投了一封匿名舉報信。”女警員插話補充情況,“信裡頭的證據是他胡亂寫的。你們醫院有查,因為他胡亂寫的所以查不出來。剛好爆出你這個人好像包庇受賄人員,他這心裡急了,想拿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