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媽,沒事。”吳麗璿不介意,澄清是她男朋友自己主動要求要買給小朋友的,不是她叫的,道,“這點兒小錢,他自己願意花給他花。”
什麼小錢,人家給她兒子買的童裝不是地攤貨而是價高的品牌貨。孫蓉芳叫過來乾女兒再教導兩聲:“他要買,可以,可以給你弟弟買,但是不可以給佑天買。”
“乾媽,他知道我和你之間的關係很好。”
“同樣不行。你爸媽知道的話心裡不舒服的。”孫蓉芳給乾女兒說明,咱們倆關係好和有沒有錢沒關係,可是不能做讓自己父母傷心的事。
做人要懂得分寸的。
孫蓉芳這幾句話算是斬釘截鐵了,有些事兒絕不能破例,她更不會慣著自己兒子貪人家姐姐哥哥的小便宜。
窮歸窮,做人要光明磊落。這向來是孫蓉芳的做人方針,教兒子女兒也是這樣的。
聽完媽媽說的話,謝佑天向吳姐姐擺擺小手拒絕了新衣服,再亮亮自己身上穿的曹哥哥的羽絨服:曹哥哥的衣服最好看。
桌上一幫人看出來了:這謝媽媽和謝同學一樣,與眾不同。
吳麗璿無奈地歎口氣,轉頭看看男朋友。
殷奉春在她耳朵邊說:拿回去塞你乾媽行李袋裡。
這樣會做人的丈母娘,他殷奉春看著也喜歡。
菜上桌了。
沒會兒,孫蓉芳點碗裡被人塞滿了菜,這讓她急得對身邊的人說道:“曹醫生,你自己吃,彆光給我夾菜。我下車後吃過一點,不怎麼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