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官性失憶很好理解,大腦負責記憶的這部分組織區域大多指海馬體出器質性毛病了,生病了或是因外傷受損了導致失憶。這樣的成因,隻要做個磁共振ct之類的檢查,是能查出些醫學線索的。
所以在病人來求醫時,醫生為了徹底排查器質性問題讓病人再次做相關檢查是可以的,同時排除病人以前求醫過程中有醫生或許對病人進行部分病情隱瞞。
但醫生們心裡清楚,事情過去這麼多年,倘如病人大腦真有器質性毛病不可能說瞞得住患者。
器質性毛病,不能不治;不然病人的性命會受到威脅,沒有醫生承擔得起這個後果。表現出來必然是患者總得吃點藥或是開個刀。反觀之,功能性失憶沒什麼藥好治,無需開刀,屬於心理障礙。患者性命無憂的前提下,撒謊的人毫無心理負擔能一直對患者隱瞞真相。
心理障礙的話與車禍或是溺水有無關係?這個說不好。如果檢查出有人撒的謊正是造成患者失憶的心理障礙,你能說沒關係嗎?
醫學是這樣的,給你一步步分析,一步步講證據,你想逃逃不了的。
臨床上撒謊的患者不少,撒謊的家屬也不少。醫生最頭疼的向來是這些非治病的事兒。
一個母親非要對兒子撒謊,非要讓兒子失憶,說是隻為了趕走她發小,原因太扯。目前她發小有殷醫生這個現成優秀男朋友,怎會再和這人兒子重新到一塊。
再參考李耀紅來了之後方勤蘇後腳趕來,說明這對母子知道彼此的動向,李耀紅清楚兒子想尋回記憶。事實變成,李耀紅趕走她發小更可能隻是怕兒子想起過去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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