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靈說:“嫂子,我聽人說你在國外找了一38的陽光男孩,白皮膚老外,滿身肌肉的,彆你是嫌我哥年齡大了,瞧不上他了吧?”
乍一聽,林珺覺得很荒唐,反問:“誰造的謠?”
看顧靈吱唔,又說:“女人昏了頭才結婚,我又沒昏頭,為什麼要結婚?”
顧靈沒聽到後一句,她心大,也沒發覺嫂子臉色難看。
隻聽到一個訊息:林珺壓根就沒找。
扭頭她就跑去打公話了:“哥,我嫂子哄你的,她根本沒找,趕緊回來複婚。”
顧謹說:“靈靈,我的事我知道該怎麼辦,你放下東西就走,乖乖回家去。”
顧靈才不:“那怎麼行,林珺隻會做瞎糊弄,我看半夏這兩天都瘦了,我買了好些菜,我要給她做頓飯吃呢。”
“可以給半夏做飯吃,但儘量少跟林珺說話。”顧謹說:“碗就不要洗了,讓法典去洗,你做完就趕緊回家去,改天哥給你買身新衣服。”
瞧瞧,這就是她哥,舉世少有的好男人。
自打結婚就沒讓林珺刷過一回碗,可就這,林珺居然還嫌棄?
越想顧靈越替他哥叫屈。
小姑帶了半夏最愛吃的花生湯,燒仙草和芋泥,還帶了一隻肥肥的三黃雞,兩條長長的,銀光鱗鱗的帶魚,一長刀肥瘦夾花的五花肉。
半夏喜歡吃肉肉,跟小姑進了廚房,眼巴巴的守著五花肉。
再看她從冰箱裡拿出一條鹹魚,口水都出來了:“哇,一起燉。”
鹹魚五花肉,既有魚的鮮,還有五花肉的香,這是在鄉下時,奶奶經常燒給半夏吃的菜,有魚有肉,配一碗米飯,香的不要不要的。
端著小碗碗,開飯之前半夏還要先吃一碗加了冰的花生湯。
給侄女盛了一碗,給林珺也來了一碗,正好法典不在,顧靈就準備多問點事,她說:“嫂子,小民和小憲最近過得咋樣,怕是又長高了不少吧?就沒想過回來,為咱們社會主義的建設儘一份力?”
小民和小憲於林珺來說,又是另一份操心。
她說:“他們已經長大了,有自己的思想和主見,我乾涉不了他們。”
顧靈被她爸提點過,斟酌著說:“自打妍妍出生那年回來過一趟,他們就沒回過國了,現在還直接移民了,我們倒無所謂,可我哥的同事要笑話他,說他崇洋媚外,我爸單位的人說他教子無方呢,嫂子,你是不是該說一下孩子,讓他們回家看看?”
其實顧父說的是:林珺一家子崇洋媚外,把孩子都教壞了。
撫養過他們的爺奶都不回來看看,簡直白眼狼。
林珺抿了口花生湯,說:“顧靈,移民是他們自己的選擇,選擇移民,他們讀書能少花點錢。還有,回一趟國沒那麼容易,機票三千美金起步,他們是學生,養自己都很難,回國,回不起。”
一張國際機票,從首都到華盛頓,得要八百美金,折合人民幣是七千元。
再加上各種路費,回趟國至少三千美金,折合人民幣兩萬五千塊!
顧謹一年的工資是八千,在國內已經是高水準的工資了。
而林珺在漂亮國,也就拿一萬美金,但那邊物價很高,她還要治病,吃藥。
漂亮國是天堂,如今正是政策寬鬆的時候,可為什麼人們去了以後,很多一輩子都不敢回趟國,因為那那張機票,太多人買不起!
顧靈想想也是,唉,有點心虛啊,她也罵過小民小憲白眼狼呢。
原來孩子不是不想回,而是回不起。
得,想想倆大侄子,也挺心疼。
轉眼法典燒完東西回來了,吃完飯,天也黑了。
半夏該要睡覺了,本來每天林珺都會抱著童話書,一個字一個字的,指著跟女兒讀,教她認字,但今天顧靈想跟林珺聊得多,就讓法典去給孩子講故事了。
跟著林珺進了廚房,她又說:“嫂子,你說我哥是沒事業,還是沒人品?你看跟他同齡的男人們,要不禿了,要不就是挺個啤酒肚,可他身材還那麼好,他還體貼,哪點配不上你啊。”
“是我配不上他,我是個病人。”林珺洗碗。
顧靈掏心掏肺:“你要自己努力讓自己好起來呀,你看我,當時被人打擊的那麼嚴重,我還自殺過,我都沒抑鬱,你怎麼就抑鬱了呢?性格問題吧,都是你自找的,你自己想不開,誰也拿你沒辦法。”
林珺繼續洗碗:“顧靈,你命好,一般人比不上的。”
“我也經受過搓折,我也自殺過,但我還不是走出來了?”顧靈提高了嗓門。
林珺摔抹布。
顧靈是嫁了渣男,可她是會把情緒甩給彆人的人,她吃安眠藥自殺時兒子親眼看著,小北受到的心理傷害她不會考慮,父母失女,白發人送黑發人的痛苦她也不會考慮,甚至嫂子在產床上大出血,在走鬼門關,她也可以不管不顧。
林珺不,她怕孩子要有心理陰影,怕母親要傷心,怕她未儘的科研工作從此無後繼之人。她在死亡的邊緣徘徊,又一次次打醒自己,活了下來,為此她確實傷害過顧謹很多次,醒來又後悔又難過,她為自己的病而內疚,於是病的越來越嚴重。
意見不合,林珺雙目一直,險些發病。
這時半夏哇嘰一聲:“哥哥壞,哥哥又讓公主殺人啦。”
倆女人衝進臥室,顧靈撈起侄女:“乖丫頭,你咋又哭了?”
顧法典雙手合什:“好啦,我重新講嘛,人魚公主沒有殺王子,行了吧?”
卻原來,法典講的是《海的女兒》,講到最後,發現公主居然變成泡沫了,他好愛人魚公主的啊,一生氣就篡改結局,說人魚公主把王子給殺了。
最後的場景是公主舉著流血的刀子,仰天大笑。
這可好,妹妹又被嚇壞了。
顧靈又要指責法典:“不像話,不懂事,你就不會讓著妹妹。”
男孩知道自己闖了禍,溜下床,縮到了角落裡。
林珺反而樂了,笑著抱過女兒說:“殺人固然不對,但人魚公主為什麼要變成泡沫呢?愛情不是女人的全部,她要堅強的活著才是正確的選擇呀。”
顧靈也說:“對呀,那條魚太傻,咱們半夏可不學她,要叫小姑再選一回,小姑也會提著刀殺了男人,而不是為了一個臭男人而選擇自殺。”
半夏又給嚇壞了,哭了起來:“小姑殺人,不好!”
“你記住,是女人,就寧可殺人,也不能自殺。”顧靈下了結論。
再叫她和法典講下去,家裡要成屠宰廠了。
林珺打斷小姑子,不由分說把送她出門:“顧靈,走,我送你下樓。”
等媽媽送完小姑回來,半夏就纏上林珺了:“媽媽給我講故事吧,媽媽講的公主不殺人。”
這時顧法典還在角落裡不開心呢,半夏也喊他:“哥哥一起聽,聽媽媽講可愛的,不殺人的公主。”凶殘的哥哥,半夏必須教育好他!
法典於是也跳回了床上,得,聽媽媽講那些無聊的公主故事吧。
至少跟媽媽躺在一起,他很快樂呀。
……
次日一早就要去五河村了。
林珺好好把女兒打扮了一番,雪白的純棉線衣,天藍色的牛仔吊帶裙,帆布鞋,昨天才理過的頭發,像個小帽子一樣罩著圓圓的腦袋,再戴一頂白色的涼帽,又清爽又好看。
但洋娃娃一樣的小女孩似乎並不高興,她問:“媽媽,你為什麼不穿裙裙呢?”
林珺隻胡亂套了一件白T恤,褲子還是懷孕時穿的,鬆鬆垮誇,但她的眼晴裡亮晶晶的,閃著柔光:“因為媽媽隻想看半夏,不想打扮自己。”
半夏揪揪小裙子,擺擺手,猶猶豫豫,吞吞吐吐:“媽媽就不能像我一樣,穿漂亮的小裙裙去見二狗哥哥嗎?”
“不了,媽媽有半夏就夠了,不要小裙裙。”林珺理著包,要裝錢,裝水,帶鑰匙,身份證,還要帶兩包牛奶,再帶點點心,給孩子們路上吃喝。
收拾好東西再回頭看,半夏依舊悶悶不樂的。
林珺著急了,心一揪:“要去見你的二狗哥哥了,你不高興?”
半夏立刻打起精神,笑皺了鼻子:“半夏可開心啦,林珺媽媽是最好的,半夏不需要穿裙裙的漂亮媽媽。”
女孩前言不搭後語,還言辭顛倒,但林珺立刻了解她的不開心了。
孩子有自己的審美,女孩子不止自己愛臭美,都希望自己的媽媽也很漂亮。
這是女孩兒的天性。
回頭看鏡子,蒼白,憔悴,身上還是五年前,哺乳期買的大T恤,不怪半夏悶悶不樂,林珺看著鏡子裡的自己都有些厭棄,自從妍妍出生,她就自暴自棄了,永遠一件臟T恤,頭不梳臉不洗,有回去政大找顧謹,還曾清晰的聽到一幫女學生說:“天啦,顧博士一表人材,怎麼會娶那麼個黃臉婆,這女人哪兒配得上咱們顧博士了?”
“偉在的愛情來自於撬,要不你去撬一發,試試?”還有個女生說。
林珺曾經是東大的校花,心高氣傲的,當時氣的扭頭就走了。
後來妍妍死,她自責,難過,手腕上劃了一道又一道。
她自暴自棄,更沒當自己是個女人。
顧謹曾把她推到鏡子前,說:“林珺你看看你,現在變成什麼樣子了?”
可現在,她要是變漂亮,女兒的小朋友才會羨慕女兒?
林珺笑了:“這樣吧,媽媽去找一件漂亮的衣服穿,咱們母女都漂漂亮亮的,去見你的二狗哥哥,好不好?”
“還要化口紅,我喜歡畫口紅的媽媽。”半夏開心的叫了起來。
挺意外的,顧謹居然給她買了一件合身的棉質長袖襯衣,還有一條西褲,試試腰身,寬了點,但紮上皮帶就不鬆了。打扮好了照鏡子,嘴唇全無血色。
半夏還真翻出口紅來了,這都是五六年前的東西了,法典居然沒扔,還收在櫃子裡,輕輕點了一點,過期的口紅辣嘴巴,好辣。
再看麵色太蒼白,林珺又研開口紅,在兩頰蘸了點。
畢竟東大曾經的校花,底子在的,這一打扮,就連埋頭收拾東西的顧法典,在抬頭的那一刻都呆住了:“媽媽真好看。”
她穿了件長袖襯衣,這樣,手腕上那一道道深深的疤痕也給遮住了。
跟著這樣漂亮的媽媽出門,倆娃腳都比平常抬得高。
老家屬院門口還真有一輛東A.88888的黑色大奔在等。
顧靈和顧謹一邊站了一個,也在等她。
有個西裝革履,叼支雪茄,正在用雞毛撣子撣著車。
看到那人,林珺止步了。
這人她認識啊,曾經東大的校友,也是她原來所謂的‘追求者’之一,高崗。
他因為年青時又粗又胖,還皮膚黑,慈心廠的人都喊他叫大熊。
他總會騎一輛缺了瓦蓋和腳蹬,沒有後座的破二八,跟顧謹乾淨,擦到明光蹭亮的鳳凰牌自行車,恰是自行車中的兩個極端。
沒腳蹬,又還沒了瓦蓋,他的自行車除了鈴子不響,哪都響。
所以但凡聽到一陣咣啷啷的聲響,樓下就會有人喊:林珺快點躲呀,五河村那頭黑大熊又來纏著你啦。
彆人是歲月不饒人,高崗不是,他年齡漸大,皮膚古銅,大概常年健身,身材練的極好,一身西服板板正正,身材筆挺,五官也比原來柔和了許多。
瞧瞧,院裡曬太陽的還是當年那幫老太太,可沒一個人認得他了。
去年,他去漂亮國時曾見過林珺,當時林珺帶著助手的,是個三十多歲的漂亮國小夥,該不會就是他造的謠,說她在國外老牛吃嫩草,搞姐弟戀的吧?
顧靈看林珺出來,咦的一聲,又在搗她哥,示意她哥趕緊看。
於是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了林珺身上。
高崗上回去的時候林珺精神狀態特彆差,當時還挺感慨,唏噓了半天什麼歲月不饒人啊,什麼女同誌們老的比男人快啊,還磕磕巴巴,說了好些他不嫌棄,他有錢,他要支持林珺的事業和生活,隻要她願意,他想跟她共渡餘生的話。
好一副窮小子發達了,拯救曾經的富小姐於水火的趾高氣昂。
此刻他一抬頭,雪茄就從嘴角呲溜一聲滑下去了。
林珺正要上前,林大媽衝了過來,拐杖顫危危的:“林珺,你該不會要走了吧,你這是要回漂亮國啦?”
肖大媽也站了起來:“該不吧,林珺,廠子不能沒有你,你要走,那幫黑心肝的可就把咱的廠弄沒了,你看看,好端端一個廠子,藥效越來越差,這樣下去,慈心的口碑可就毀了!”
她們以為林珺要回漂亮國,這是慌了。
對了,遠處有個小姑娘在大門口探頭探腦,那是付小愛。
她是馬家派來的探子,來看她的去留的。
樹欲靜而風不止,曾經毀了她的那幫人,賊心不死,不拿到廠,誓不罷休。
“大媽,我不走,我去趟五河村,看看半夏原來住過的地方。”林珺說。
林大媽長舒一口氣:“你得留下來當書記,林東就盼著你當書記。”
肖大媽也說:“隻要你願意買廠子,我把我的家底兒都湊給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