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第 101 章(1 / 2)

穿成錦鯉小夫郎 池翎 8885 字 9個月前

常老板將景黎引進書肆內堂。

這書肆從外麵看有些破舊,裡頭倒是另有乾坤。一個四四方方的院子連著兩層的小樓,冬日和煦的陽光從天井灑下,將屋子照得亮亮堂堂。

談不上富貴,但還算溫馨。

景黎環視一圈,問:“咦,常老板,你弟弟不在嗎?”

“他……他不在。”常老板提起這事臉上神情有點僵硬,連忙背過身去取茶壺,似乎想以此掩飾什麼,“前些日子我托人給他找了個活兒,跟著人出去跑商送貨,現在不在府城。”

景黎點點頭:“這樣啊。”

景黎不是第一次來這裡,對常老板的情況知道一些。

常老板今年四十有幾,身形消瘦,穿著一身普通的粗布長衫,眉眼間都是常年混跡生意場上的精明。

不過這人一直沒有娶妻生子,家裡就一個親弟弟,可惜弟弟沒什麼出息,總喜歡混跡煙花巷柳、賭場酒樓,常老板往日沒少為他操心。

至於記得那人的原因嘛,自然是因為每次景黎過來,那人都色眯眯地盯著他。

不在更好。

常老板給景黎倒了杯茶:“先生請用茶。”

“常老板不用對我這麼客氣的。”景黎接過茶杯,道。

“先生現在可是大紅人,鄙人不敢冒犯。”常老板瞧了眼景黎放在桌邊的茶點,笑道,“珍味齋的核桃酥?沒想到先生還記得鄙人的喜好。”

常老板的書肆開得這麼大,自然不會缺這點茶點錢。不過景黎每次過來都會順道給他帶點禮物,算是一中打好關係的方式。

要是放在兩年前,景黎肯定不懂這些。

不過這些年景黎跟著秦昭身邊,有意學習待人接物,為人處世,現在已經很明白如何處理這些事情。

他不太喜歡,但依舊在努力地學。

畢竟,他可不想一直當個隻能被秦昭保護的小傻魚。

“常老板不必客氣。”景黎不太適應這樣的寒暄,忙換了話題,指向攤在桌上的那本《夢談小記》,“最近這本書賣得還好嗎?”

《夢談》這本書與現在流行的話本完全不同。

市麵上最流行的話本要麼是精怪妖魔,要麼是深閨怨侶,再不然就是通篇風月之事,不堪入目。

而這本呢,以一位雙兒的視角,講述了他與夫君相敬如賓、甜蜜恩愛的鄉村生活。

在這個雙兒不受重視的年代,裡麵的故事美好得有些超脫現實,半真半假,似夢非夢,倒是映襯了《夢談》之名。

至於這裡頭的故事究竟幾分真幾分假,常老板卻是不知。

“賣得很好。”常老板提起這事就止不住笑,如實道,“自從年前再版過後,店裡賣得就剩這最後一本了。送去其他書肆那些,聽說也賣得不錯。”

這個場麵就連常老板都沒有想到。

當初剛拿到《夢談小記》的手稿時,他對這稿子評價其實並不高。這故事不算出彩,在這話本戲文盛行的時代,可以說是有些平淡普通。

可偏偏筆者筆觸細膩、真實,通篇敘事娓娓道來,彆有一番風味。

常老板難得讀到這中故事,竟一時讀得入了迷,等將所有手稿讀完,天色都已經黑儘了。

從那時起,他就決定了要出版這話本。

這決定多少有幾分衝動行事,畢竟這稿子不符合流行,筆者更是個無名之輩,能不能賣出去都不一定。

因此,《夢談》的初版印量很少。

剛開始售賣時,這書的確沒有多少人問津。

可隻要讀過故事的人,都對其讚不絕口。這樣口口相傳之下,竟掀起了一陣不大不小的熱潮,銷量直逼市麵上最受追捧的那幾部話本戲文。

常老板開了書肆多年,自然不會放過這商機,連忙將話本再版印刷。

現在最初的熱潮已經散去,書肆偶爾仍會收到讀者來信,催促儘快發行第二冊。

景黎得意地揚了揚唇角,迫不及待問:“那第二冊……”

這就是景黎來這裡的目的。

可常老板聽了這話,臉上卻稍稍顯出為難之色。

他在景黎麵前坐下,手指下意識把玩著麵前的茶杯。

常老板在這府城開書肆已經有二十多年,形形色色的著者見過不少,但像他身旁這位少年這樣的,卻是獨一份。

說是少年或許並不恰當。

對方看上去年紀很小,但約莫也有二十左右,那張臉生得漂亮,叫人分不清是男人還是雙兒。他身上書卷氣不重,目光乾淨玲瓏,神采奕奕,性子也十足的單純。

不像讀書人,反倒像是蜜罐子裡泡大的小少爺。

若非他提前知情,必然不會相信,那生活氣息極其濃厚,筆觸細膩溫和的新興話本,竟是出自這人之手。

想到這裡,常老板無聲地歎了口氣,道:“昭離先生,您文采斐然,能與您合作是常某之幸。”

一聽他這話,景黎心頭微微一跳。

這話他之前聽過不少。

這《夢談小記》裡的故事,原本是他斷斷續續記錄的一些生活瑣事。到了府城後,他們經濟拮據,景黎這才想到將這些故事整理出來,寫成話本,賺點潤筆費。

他沒有名氣,寫的故事也不符合潮流,在常老板收下他的書稿前,他已經接連被七八家書肆退稿。

而所有退稿的說辭,第一句話總是:“先生文采斐然,能與先生合作是鄙人之幸,隻可惜……”

……就離譜。

景黎有點沉不住氣,沒等對方說完,打斷道:“常老板,你方才還說第一冊賣得很好的。”

事實上,《夢談小記》的第一冊給景黎賺的潤筆費並不算多。

他初出茅廬,有人肯收他的稿子已經是撞了大運,自然不敢強求太多。《夢談》第一冊的書稿是書肆買斷,一共隻給了景黎五兩潤筆費。

據景黎所知,《夢談》的初版加再版印量已有近千冊,減去成本後每冊書能盈利三十文,這樣算下來,常老板在他身上著實賺得不少。

畢竟,可不是每個新人的書都能賺這麼多銀兩。

景黎:“而且先前我們不是都談好了嗎,第二冊改成你我分成,書稿你很早就已經收去了呀。”

第一冊的成功是他們都始料未及的,按理說,若他們繼續合作發行第二冊,利潤隻會比第一冊更高。這也是常老板主動向景黎提出,要將書稿改為利潤分成的原因。

第二冊的書稿景黎早在年前就已經交給了常老板,算算時間,最近就該發行麵市了。

這人現在是要反悔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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