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彆扭(2 / 2)

再說了,米正是他們本國的娃,怎麼能天天吃外國廚子做的飯?

那不行!

外國廚子做的本國菜也不行!

這次他回來,就著手準備這件事情。至於自家老房子翻修什麼的,都是小事,得往後捎捎。

“哇!李叔,你家好大。”和他家的老宅一樣都是四合院,但米家莊的四合院和京城的四合院能比嗎?

李叔翻了個白眼:“沒你家大,年份也不長,用料也差遠了。”

他就是活得夠久,才能保存下來這麼一棟老房子。

“當年建房子的時候,這地兒算是郊區。我也沒什麼好材料,一年一年地找,再一年一年地換。好不容易折騰得差不多了,遭了災,差點沒了。保留到現在,就是個念想。”李叔這樣的老鬼,手頭存下來的好東西是真不少,想要買一棟差不多麵積的現代化彆墅輕而易舉,但他還是保留著這棟四合院,不是因為價值,而是一種紀念,是一條和陽間維係的紐帶。

米正一邊聽他說著,一邊從背包裡拿出一個頗為精巧的紙燈籠:“李叔,給。”

李叔立刻把紙燈籠收在手裡,嘴巴咧到了耳後根,嘴上卻說著:“這怎麼好意思呢?”

巴掌大的紙燈籠,紅柳做的骨架,搭配上好的黃表紙,倒像是一個微縮宮燈。燈籠落到李叔手上,就亮起一點火光,映出內襯的黃表紙上紅色的符文,散發出一股讓鬼感到清涼的氣息。

這種清涼不是物理意義上的降溫,而是讓人的思路變得清晰思維變得通透。

陽間畢竟不是適合鬼生存的地方,長期生活在一個糟糕的環境中,哪怕是李叔這樣的鬼,也容易混亂,保不齊就做出腦袋一熱的事情。若是太過沉浸其中,就容易變成隻知道殺戮的鬼怪。

李叔一下就感受到了紙燈籠的好處,又真心誠意地說了一句:“這怎麼好意思呢?”說著,把紙燈籠藏得更緊了。

米正看著覺得有趣,又著實餓了:“你彆怪我挑吃飯時間過來就好。”

“哪能啊!你來了不吃飯,我還不高興呢。”李叔趕緊帶著他往餐廳走,“就把這兒當自己家。”

米正確實更習慣四合院的環境,被帶到餐廳就美滋滋地吃了一頓,還在熟悉的李叔的安排下睡了個午覺。

本來他是不想睡的,但是京城的中午實在是太熱了,出門跟走在鐵板上一樣,隻能縮了回去。

李叔看他睡著了,就關了門,對上站在門外的薑稷,也不敢問他明明跟著,怎麼就不在米正麵前現身,給薑稷安排了茶點,在薑稷的要求下,跟他說起京城的情況:“玥城的環境閉塞,對外交流不多,整體還是比較老派的,包括整個省內,保留的傳統比較多。但是京城不一樣,現在時代變了。先生這些天應該也有所發現,孤魂野鬼的數量很少。”

“沒錯。”薑稷喝了一口茶,突然彎著眼睛笑了笑,“跟著小正倒是沒這感覺,反而越到大城市鬼越多。”

大城市的人口密度大,鬼雖然不多,架不住基數大。有米正這個鬼怪聚集器在,身邊的鬼是永遠少不了的。

李叔想到米正的體質,也跟著笑了笑,但不敢順著接話。

怎麼接?說米正的人參娃娃體質,是個鬼都想吃?

哪怕是實話,也不看看麵前的是什麼人。

他一個幾百年的老鬼,自認為資質和機緣都不錯,也沒見過這麼可怕的存在。他甚至都不敢確定薑稷是人是鬼。

他自己裝人的本事,確實能騙過很多人,但和薑稷比起來完全是天上地下:“如今百姓信奉這些的少。”

薑稷又喝了一口茶:“嗯。人能夠自己做到的,何必去信奉鬼神?現在這個時代很不錯。”頓了頓,他感慨了一句,“比我那時候要好得多。”

李叔沒想到薑稷會是這樣的反應,但也忍不住說道:“確實比以前要好了。”

他是見了幾百年沉浮的人。活著的時候沒遭過什麼罪,死了也算是順風順水,但見的多了,知道以前的人們過的什麼樣的日子。彆說是普通百姓,就是他這樣的“老爺”,還不是43歲就死了。

在他那會兒,這個年紀身體出點岔子就沒了的很正常,確實不算長壽,但也不算短命。

擱現在,43歲生點不大的病就去世,那是得上新聞的。

什麼事情能上新聞?不得少見才行?

他想了想自己,又看了看薑稷。一般來說,鬼的相貌通常會維持臨死前的年紀。薑稷這模樣,可比米正大不了幾歲,難不成真的年紀輕輕就死了?

薑稷沒去管他怎麼想,說了幾個地方,問他:“那現在這些地方,都沒正經玄門的人了?”

李叔倒是沒一口否認:“這我也不清楚。我是真不清楚!我一個鬼,沒事乾嘛往這種地方去?”要不是有米正這個特例,他路上嗅到天師的味兒都要繞道。

雖說他也不一定怕了那些天師,但就跟人一樣,誰沒病往醫院跑呢?

鬼往玄門跑,還和人往醫院跑不一樣,那是正經要鬼命的。

他活得好好的,乾嘛給自己找不痛快?

上一頁 書頁/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