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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虧那位領導有自知之明,簽約前跟高曼琳溝通過,看可不可行。
高曼琳提醒他們在簽約時,讓羅青羽擁有絕對權利。
也就是說,她可以選擇教與不教。如果不教,那麼校方把全部費用退還,對方不能向校方追討什麼誤時誤工費,有合同為證。
如果教,在這三個月裡,她有權利讓誰出局。
這一點,是專門針對那些不知天高地厚、架子大,任性遲到早退的學生。要知道,像羅老師這麼有名氣的人從來不遲到早退,豈能讓學生比她還大牌?
羅青羽:“……”拍馬屁也救不了你,“高曼琳知道這事?”
“知道,不過她很少乾涉各地部門的事,”事必躬親很累人的,“加上她剛當媽媽,全副身心放在孩子和公司總部的運營上,沒工夫管我們這些小機構……”
高曼琳生下一對龍鳳胎,正稀罕著,要管也是管大公司的事。像熊氏這等小機構不在她的關注範圍內,讓底下的人自由發揮。
“不過她說了,既然你有這方麵的才華,自己又懶得上場,不如調教新人……”
和她教古典舞的意義一樣,都是教書育人,跳現代舞的學生要早早的麵對觀眾而已。
講道理誰都會,若要實踐,其中的難度可不小。
羅青羽想了想,“我可以教,但要讓我的經紀公司介入。”
“啊?不必這麼麻煩吧?”熊春梅喜憂參半。
喜的是,她終於肯接這份工作;憂的是,讓經紀公司介入,等於之前的合同作廢,要重新簽訂,要跟張經紀的老板重新協商溝通。
“跟圈中人有關,必須讓經紀人盯著,否則將來我跟他們發生矛盾,你們誰有能力替我搞定?”羅青羽冷靜道,“他們的錢不好賺,既然你們接了,就該有這種覺悟……”
讓她的經紀公司介入,對校方而言損失頗大。原本酬勞對半分,如今要分成三份。但是,若在這三個月裡,師生發生矛盾,校方確實解決不了。
粉絲團之間的較量,不是校方一個小機構能夠承受的,到時隻有她一個人承受所有的負麵壓力。
所以,羅青羽的要求合情合理。
幸虧她方才頭腦清醒,夠果斷,沒有簽那位張經紀的文件。否則她就成了砧板上的肉,對方讓她怎麼教,就得怎麼教。
“以後凡跟娛樂圈有關係的學生,必須先知會我。”羅青羽說完便掛了電話,用手機給安東打電話。
至於自己的操作會給校方帶來多少麻煩,她無法在乎。這個麻煩是校方自找的,有過一次經驗,下次他們招生才會更加謹慎。
要知道,她與校方處於平等地位,不是任由剝削敢怒不敢言的普通教員。如果有人想無視這一點,屢屢試探底線,就讓現實教教他們什麼叫契約精神。
至於跳槽,她暫時沒想過。
即便她再有才華,其他單位能把她當上帝供著?據經驗,很多對員工親如家人的老板,多半乾不長。人善被人欺,一味對員工好的老板,遲早被員工欺壓。
職場如戰場,不是東風壓倒西風,便是西風壓倒東風。一個人除了有才華,還要有能力跟單位過招,避免被甲方以各種理由壓榨自己。
當然,這是她遇到的事例,不代表全部公司都這樣。
若自己開工作室,大小事務皆要過問。若出了問題,法律責任在她身上,更麻煩。
所以,她對以上兩種選擇不感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