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申請下鄉鎮采購(1 / 2)

不過幾份物價資料表羅成都在認真抄寫,以後在未來時空碰到合適的東西可以參考一下。

“組長,我這邊街道辦剛安排好房子,有些東西要從老家帶過來。我媳婦也在老家,要接到市區裡來。能不能直接安排我回鎮裡采購東西呀。”

“你如果是要回趟鎮裡,收拾東西接人,寫個請假條我就能給你批一天假。但你現在就想下鄉鎮采購的話,得看天數,五天內的話,填寫個申請表,我這邊簽字,交到人事科就可以。超過五天,得主任簽字才行。”

羅成想了想,五天的話,時間有點太緊了,來回路上還要不少時間呢。又詢問了一下劉組長下鄉鎮的細節,才知道其實采購科的人,能不去麻煩主任儘量不會去。

彆看五天的時間少,但申請去什麼地方,坐班車的費用是報銷的。而且采購區域本來就是市下麵區域範圍內,再遠也不會太遠,完全可以出去幾天回來,到人事科那邊登記一下出差回來的記錄,然後休息個一天又繼續申請下鄉采購。

而要是五天內完成了采購任務,也是可以提前回來在人事科消掉多的出差時間的。

真正去找主任簽字的,都是去外地出差要十天半個月的。

劉組長的建議讓羅成又思考了一會,但的確是不錯,在鎮裡他需要一個單獨的空間。先回去正常組織一下,跟鎮裡談好收購獵物的‘價格’,然後把媳婦接到市區裡來,自己下次再回鎮裡的時候,就可以安心的把未來時空東西帶過去了。

“劉組長,那我現在可以申請嘛,五天也行,就不去麻煩主任了。”

“行,我來給你一張表格,你寫下天數,申請出差日期和名字就可以了。這也是考勤用的,下鄉人員一天額外補助兩毛錢夥食費呢。”

一天兩毛,那一個月要是都待在鄉下,不得有六塊錢補助呀。聽到劉組長這樣說,羅成內心立刻盤算了一下。

羅成這樣算的確沒錯,但前提是建立在你能采購到不錯的東西上來。

要是羅成下鄉幾次都沒采購到任何東西上來,那就不是你想去哪就去哪了,先是給你指定跑一些地方,比如廠裡的工作服不夠了,去製衣廠訂購一批。又或者其他部門缺了什麼,是派人去就可以買的回來的,基本又是喊你去。

然後又適當的給你機會再自己去跑下采購,依然采購不上來東西,基本就調崗了。

羅成剛來自然不懂這些,就急著下鄉鎮。一般剛來的人,其實沒必要那麼積極,完全可以在辦公室研究下物價表兩天,然後跟著其他人去跑一跑,有些人有關係也是跑出來的。

不過這畢竟不是地方單位的收購站,收購站的話,人家會主動教新來的怎麼收購東西。分辨貨的好壞,教他怎麼去跑。

工廠的采購就是這樣,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路子,你不主動套近乎,人家還省麻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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