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一章 一個女乞丐(2 / 2)

但現在是沒成親的男人也不娶,白給都不要。自己都吃不飽,應該說以前吃不飽,現在更吃的少了,要女人有什麼用,平時不乾活能不動就不動,節省體力。沒那體力在女人身上折騰。

而且要一個女人就多一張口,是累贅。

有人說了,多一個女人家裡也多一個勞動力呀。不能因為一時的困難,媳婦都不娶了。這話是沒錯,但外地女人衝擊了本地女人的市場了。

先不說取消了集體食堂,要是沒取消,多一個外來的媳婦,那是不是食堂壓力就多一分。而取消後,又回到各吃各的沒錯。可食堂取消,不是公社取消,糧食還是按照工分製度來的。

娶一個外地的媳婦,公社就多一個人,但糧食產出並不一定會多一個人的。簡單點說,就是娶了外地女人,等於是在公社搶彆人的口糧差不多。

大家糧食不夠吃,娶那麼多逃過來的女人乾什麼,本地又不是沒女人。最多有女兒的家庭,到了適婚年齡的,彆要什麼彩禮之類的,有合適的就嫁唄。

最後公社是出麵了,娶外地女人的,公社不給外地女人安排活計。也就是說外地女人在這邊是掙不到工分的,不這樣搞,本地女人嫁不出去不說,大家的糧食更不夠吃了。

但其實就這樣,女人也不好嫁,重男輕女的思想在這個時候更是體現的淋漓儘致。都想著女兒本來就是替彆人養的,大家都想著沒吃的情況下,把女兒儘量嫁出去。而關鍵問題是,單身的男人是想要女人,可養不活呀。

鎮裡公社就有一戶人,兩兒子的,都到了要女人的年齡。人家當爹的就一句話,自己都吃不飽,娶啥娶。

所以羅燕感慨著,早兩個月要是女乞丐過來,年輕點的話,隨便找一個男人還能過活著。但現在,沒男人要了。農村人都不要,更彆說城裡人了,要知道城裡人可是連農村女人都不要的。

逃過來的在農村還能乾點活,但在城裡,城裡人娶了,跟農村人一樣,在城裡上不了戶,安排不了工作,誰要。

就這樣說吧,現在城裡的歪瓜裂棗,媳婦沒了的,或者年齡大的。都不缺媳婦,頭兩個月,還聽院子裡人八卦說,一個四十歲的男子‘收留’了一個十六歲的女人的事情。這事傳開還被男人的工作單位知道了,可這事不好處理。

要是沒‘收留’這回事,趕走就是了。餓死的那麼多,不缺這一個。但有過收留後再趕走,那就是人品道德有問題了。這要是在以前,你一個四十多的男人,連十六歲的女人都不放過,肯定要被無數人指責。

現在~~,就罰男人掃廁所一個月,好好反思一下。然後事情也就這樣過去了,不過去又如何,特殊時期特殊對待。

“你多大了。”

“十六歲。”

“十六?燕子,去弄點水給她洗把臉。”

“二嫂子,給一個乞丐洗臉乾什麼。”

“這乞丐身高還可以,你哥不是說要幫他朋友陳癩子弄個媳婦嘛。給她洗個臉看清楚長啥樣子,俏點的話,讓你哥送去給陳癩子看看唄。”

“可這乞丐要是不願意呢。”

“我願意,給我吃的我就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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