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可望著社長帶來的一個男同事,文質彬彬的,穿著也時尚,竟然穿的是一件皮夾克。
跟李晨禮貌性的握了一下手,鄭可就聞到對方身上一股煙味。其實雜誌社的人看稿子,有時候也自己寫稿子,男同誌的基本都抽煙。
李晨的手指甲都是偏黃的,不過對方在介紹一下自己的作品的時候。鄭可也的確是有點佩服對方的才氣,比她寫的文章語句的運用方麵深多了。而且看社長的意思,這以後工作的話,就是讓李晨來帶帶她了。
收拾了一下東西,鄭可就要跟著李晨走了,而李晨十分熱情的要幫她提行李,紳士風度也是很不錯,鄭可也十分禮貌的道謝了。
雜誌社的員工宿舍不遠,那種傳統的建築樓房,房間是那種內外屋的形式。沒有廚房的,但可以自己買一個煤爐做點飯菜。
而這邊的宿舍是有床有書桌書櫃的,這可能是雜誌社的一種福利吧。很多廠裡要是有職工樓,基本上都是啥都不配的。
這邊可能是沒人住的原因,灰塵比較大,要擦洗一下才能入住。而現在還早,收拾一下不難,晚上是可以入住的。
李晨很熱情的在幫鄭可收拾,並且在還在聊鄭可之前發表在他們雜誌社的文章。收拾房間的話,鄭可是真不需要李晨幫忙,並且暗示幾次了,說她一個人可以慢慢來。但李晨有點臉皮厚,不走呀。
隻不過談到自己寫的文章事情,鄭可也的確感興趣,想聽聽彆人的見解。這一聊,就聊了不少時間。
“鄭可,這天色不早了,你這第一天來我們雜誌社報道,我請你去吃飯吧,咱們雜誌社附近有一家烤鴨店,那邊的鴨子味道很不錯。我請你吃烤鴨吧。”
“不用,這太破費了,我今天晚上還約了我朋友,今天晚上一起吃飯的。這都這樣晚了,我得趕緊去了。”
“鄭可,伱在江城這邊也有朋友?”
“嗯,是我同學,她跟一樣,一起來的這邊,她在報社實習。”
“報社呀,那可沒咱們雜誌社好。既然這樣,那就不打擾了,對了,明天早上我過來接你吧,帶你去嘗嘗咱們江城的特色早餐。”
“不用了,我今天晚上不打算住這邊,要添置點東西再過來這邊住。”
太熱情了,鄭可突然有種感覺像是在學校的時候,那些男同學想跟她交往的感覺一樣。這李晨的確是很優秀,身高才學都不錯,但都在雜誌社工作好幾年了,一看年齡就不小,雖然沒問,也沒興趣問,但從工作時間和長相大概能推斷的出來,最少是二十六朝上了。
雜誌社附近就有一家招待所,不過~~,不知道為什麼,她想去離火車站近的那家招待所。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