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談戀愛吧一(1 / 2)

掌上明珠 北途川 7326 字 8個月前

23.

嗯, 最後羅禦寧也來了。

喬茵也來了。

唐佳文也來了。

史詩級的曆史大會晤。

憫之大致梳理了一下。

大哥哥帶他那個助理回來據說——據說哦——是沒有什麼私情的,他的助理和家裡關係不好,這次因為弟弟徹底鬨翻了,助理回不去家,窩在公司裡, 被大哥哥不小心發現, 他就把人撿回來了, 大哥哥這個人就是麵冷心熱,一個跟了他這麼多年的經紀人兼助理,義氣還是有的。

助理性格內斂, 話不多, 但是很能乾,做菜很不錯, 一直在廚房幫外婆,雖然來者是客,為了讓她不那麼不自在, 外婆也就沒把她當外人, 相處還不錯。

二哥哥之所以帶寧寧回來,完全是歪打正著, 寧寧的奶奶和憫之的外婆年輕的時候在一家樂團擔任大提琴手,是好朋友,但是已經很多年不見麵了, 這次正好年關回國, 因為移居國外, 家裡沒什麼親人了,就想見見老朋友,選來選去,打算在憫之外婆家過年,寧寧本來是要去意大利見爸媽的,這下被指派在國內照顧老太太,那天外婆派二哥哥去接好友的孫女。

……沒想到是寧寧。

世界可真小。

至於思思表姐的外國友人湯姆森,雖然是男性,但和表姐丁點曖昧都沒有,真的單純的朋友,還是吃友,表姐去國外的時候不習慣那邊的飲食,中餐又做得不怎麼樣,湯姆森小哥哥是個中國控,搜羅各種中國美食餐廳,兩個人口味相近,經常一起吃飯,湯姆森小哥的審美還是偏西方的,喜歡大眼睛高鼻梁的小姐姐,這次來中國,純粹就是吃而已。

羅禦寧最近心情很不好,非常不好,他單親,母親是很獨立很另類的性格,也不太和親戚聯係,是個自由攝影家,常年在外麵跑,為了攝影可以燃燒生命的那種存在,她沒有過年的習慣,也沒有必須要見兒子的念頭,現在在法國一個小村莊。他自己無處排遣情緒,最近和大哥哥關係不錯,就厚著臉皮求收留了。況且他作為娛樂圈後輩,當然也想見見陸季行本人了,這可是個絕佳的機會。

喬茵家裡從政,每年為了躲避各種花式送禮,總是早早就躲去度假,喬茵是不耐煩跟著爸媽來回跑的,她去年就畢業了,在一家媒體做記者,她自己形容活得像狗一樣,失戀了正好給她發泄的機會,怒而辭職了,不過可惜生活沒那麼多詩和遠方,辭職也不一定就是勇氣可嘉。她實在是傻的可憐,畢竟已經好幾個個月沒找到工作了,更不想回家了。這次跟著唐佳文做兼職,沒錢房子都退了,蹭在她宿舍裡住著。

至於唐佳文,那完全就是意外中的意外,她家裡經濟條件不太好,家庭親情關係也稀薄,寒暑假都不太回去,都是在外麵做兼職賺錢,她是醫學院的學生,就找了個在醫院大廳做導引的兼職,就是負責給患者領路,告訴對方去哪裡排隊之類的工作,正好在尤嘉的醫院。因為說錯話害患者多跑了一趟,結果被舉報,然後被上頭給罵了,直接不給二次機會地開除了,一個人蹲在大廳哭,憫之的媽媽下班路過大廳認出來是醫院新來的兼職生,就問了她一句。

手裡沒什麼錢了,不想回家,爸媽做生意,也不太管她,看見她在家裡閒著又該埋怨她無所事事,本來指望做兼職掙些錢留著開學用的,現在一時還不知道該怎麼辦。

現在還在學校住,房子還沒找好,宿舍樓馬上要封閉了,兼職也吹了,狼狽得很。關鍵是朋友也狼狽,兩個人臨近年關處在這種處境之中,像茫茫暴雪中無處藏身的兩匹餓狼,著實淒涼。

尤嘉知道兩個人和憫之一個學校,就問她要不要帶朋友去家裡吃年夜飯,然後過完年再去找兼職。

唐佳文本來拒絕的,尤嘉就說家裡阿姨回家過年了,家裡養了好幾隻貓,過年可能不太能照顧,問她願不願意去她家裡做兼職,幫忙打掃一下衛生,喂喂貓就好了。當然,尤嘉這純屬生活太滋潤導致的愛心泛濫。

然後唐佳文就帶著喬茵跟著尤嘉回來了,她這境況,也著實沒得挑的,尤嘉畢竟是半個公眾人物,也沒必要騙她們。

而宋易,是被憫之拉來的,她也考慮過會被大哥哥二哥哥唾棄,但給爸媽打她小報告總不至於。他們家挺好客的,這次這麼多人,爸媽應該也不會注意到他吧!

然後這場曆史性的會晤,就這麼發生了。

*

度假村在郊外,挨著鄉下。

年三十前一天大家開車過去的。

舅舅把自己的房車貢獻了出來,爸爸和大哥哥的保姆車也拉了出來,二哥哥開自己的車,憫之說要坐朋友的車一起去。

她先打車去了宋易那裡,他已經收拾好了行李箱,在往車上搬東西——他新買的車,一輛平價越野,以他的厚臉皮開著它去麵見總統都不帶臉紅的,這次見憫之父母,倒有點兒怯,家境著實懸殊啊!

憫之扒著後備箱看了會兒,發現他帶了很多禮物。

連貓都有禮物。

憫之咦了聲,早知道就不說家裡把貓也帶去度假村了。

雖然可能有點兒奇怪,但過年帶禮物也不過分,憫之也就沒說什麼。

“你就當玩好了,度假村那邊挺大的,酒店是我舅舅投資的產業,提前好多天清場了。這次去了很多朋友,大家互相也都不是很熟悉,住的肯定是分開的,除了年夜飯吃飯都不一定每一餐都在一起。所以不要有壓力。”憫之拍拍他的肩膀,“你就當陪我啦?”

她站在車旁邊,穿一身毛絨絨的粉色鬥篷外套,混搭了頂女巫帽子,圍巾繞著脖子兩圈,隻露出兩隻眼睛,黑漆漆的,泛著潤濕的光澤,亮得晃人眼。

她好像能把什麼風格的衣服都穿得可愛,混搭看臉的定律也發揮了十乘十,但她刻意穿得可愛的時候,總是顯得過分可愛了點兒。

這讓他有一種自己要帶女兒去郊遊的錯覺。

“嗯,我知道了。”

宋易揉了揉她的臉,把穿得厚厚的小胖子抱起來擱在台階上,目光平視她,緩緩笑了,“你去聽音樂會的第二天,那晚我徹夜失眠,我一閉上眼就是你和羅禦寧一起去吃晚飯的畫麵,我就想,我到底為了什麼。我承認,我很不成熟,剛開始在一起的時候,壓根兒沒考慮或者沒認真考慮過未來,交往、結婚,都隻是一個單詞,我可以隨意說出口,因為我就是這麼個混蛋,憑直覺做事。越交往我越發現,我是真的在乎你,喜歡你這個人,喜歡得要命。你太美好了,所以我自慚形穢,不願意承認我配不上你,但我真的,不想讓你失望。我虛長你幾歲,在你麵前,卻好像一個任性的想要得到認可所以不斷浮誇表演的小孩。還好,最後你沒有不要我。我很開心,也真的,很想娶你。”

還下著雪。

天冷得要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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