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婆子是個安靜本份的老婆子,平日裡並不喜歡往外打交道,除了采購夥食外,更多的時間都是在江家待著,給自己找各種各樣的活乾,因此雖然來了快十年了,村裡的一些麵孔還沒認全。
而霍凜冬來坪鄉村也是這幾年的事,他也不是一個外向的人,常常是刁家、書塾兩點一線,丁婆子不認識對方,再正常不過了。
“我姓霍,刁家豬肉檔的當家人是我舅母,江夫子是我的老師,今天我看到江家妹妹在河邊坐著,一個人孤零零的,擔心她有危險,就將人帶回來了。”
丁婆子不認識霍凜冬,可他說到刁大妹,丁婆子一下子就知道他是誰了。
江家家底豐厚,往日裡江家也是豬肉檔的常客,江嫵愛喝豬骨湯,每隔兩日,丁婆子必然要來豬肉檔買豬腿骨回家。
這會兒丁婆子顯然想的更多,今天白天刁大妹請了媒婆上門說親,要定給阿蕪的,正是她家大小子,也就是眼前這個少年郎了。
想到這兒,丁婆子忍不住多打量了霍凜冬幾眼。
小夥兒瘦瘦高高的,身子骨看上去不那麼強健,不過刁家大郎聽說是個讀書人,讀書人沒幾個長得胖的。
丁婆子下意識將霍凜冬和偶爾會上門向江保宗請教問題的林平春放在一塊比較,林平春的身板子也是偏文弱的,這一點兩方平手。
至於長相……
這會兒霍凜冬收斂了陰鬱低沉的氣場,看上去就是一個眉眼精致,分外俊俏的少年郎,論外表,霍凜冬還稍勝一籌。
可選男人和挑布料不一樣,出色的外表頂多錦上添花,和他的實質無關,在丁婆子看來,自家阿蕪情況特殊,選男人就要挑那種厚道人家,即便將來發際了不滿意阿蕪這個癡傻的夫人,也不會狠心欺侮她。
刁大妹是個厚道人,買了那麼多年的豬肉,從來不缺斤少兩,知道她家阿蕪愛喝骨頭湯,每兩天就得買一次豬腿骨,總是留心給她備著,好幾次她去的晚了,以為豬腿骨應該賣光了,刁大妹總會拿出她早就用油紙包好,草繩捆好的豬腿骨出來。
還有那霍安,模樣也是一等一的好,相比較霍安的好顏色,刁大妹的模樣就如同話本裡麵的母夜叉,可這些年霍安和刁大妹的日子過的和美,刁大妹脾氣急,有時候說話聲音就如同吵架一樣,霍安都能夠耐著脾氣安撫他,霍凜冬是霍安的外甥,留著一半相似的血脈,可見和霍安一樣,也是個安分厚道的人。
但林家就不一樣了,這些年隻見他們拿江家的,吃江家的,從來也沒回報過什麼,就連兒女之間的親事,也是一拖再拖。
這麼想著,丁婆子的心更加偏向霍凜冬了。
“阿蕪怎麼一個人在河邊,這多危險啊。”
江保宗在霍凜冬和江嫵之後回來,正好在門口聽到了霍凜冬的那句話,當下就急了。
阿蕪不是和苗家小三娘子出去玩耍了嗎,怎麼一個人在河邊待著。
這會兒天氣多冷啊,河裡還有一些碎冰碴子,要是一個不注意掉到河裡,在沒人看見的情況下,豈不是必死無疑了。
“爹爹。”
因為那些雜亂無序的記憶,江嫵比以往更想念爹爹,這會兒才聽到聲音,還沒見到人,就歡呼著撲了過去。
因為她的心智和四五歲的孩童無異,江保宗也舍不得用男女大防拘束她,平日沒人的時候,任由女兒圍在他身邊撒嬌賣乖。
可這會兒畢竟還有外人在場,江保宗有些拘謹,加上他心裡記掛著剛剛霍凜冬說的那些話,隻哄著女兒抱了抱,然後將注意力放在了女兒孤身待在河邊這件事上。
“我也是碰巧路過,看到一群孩子哄搶了江家妹妹荷包裡的零嘴,然後丟下她跑了,河邊畢竟不安全,因此我自作主張帶著江家妹妹回來了。”
霍凜冬的臉上閃過一絲後怕,接著十分誠懇地對江保宗說道:“江妹妹的情況畢竟特殊,我知道夫子也是希望她能夠有玩的好的朋友,可村裡那些和江妹妹能夠玩在一塊的都還是孩子,做事沒有輕重,就好像今天這樣,將江妹妹丟在河邊,一不小心就會出事的,以後夫子要是想放江妹妹出門玩耍,最好還是找一個信得過的,成熟穩重的人看著些才好。”
他的這番話有些冒犯,可江保宗是個愛女心切的人,霍凜冬的提議都是為江嫵著想,江保宗隻會感激他,覺得他考慮周到,不會多想。
“今天真是多虧有你啊。”
以往霍凜冬在書塾裡總是最沉默的,江保宗這會兒才知道原來這個有些孤寡的少年居然是這樣熱心腸的一個人。
想到要不是對方送阿蕪回來,他的寶貝女兒不知道還要在河塘邊吹多久的冷風,很有可能還會失足掉進河塘,江保宗的心裡就又是心疼又是後怕,也越發的感激霍凜冬。
為了表示謝意,江保宗讓丁婆子裝了滿滿一盒蜜餞,讓霍凜冬帶回家去,那些都是女兒最愛的零嘴,霍凜冬比女兒大不了幾歲,想來也是喜歡這些吃食的。
霍凜冬的口腔裡至今還殘留著山楂片的酸澀味道,不過當他餘光注意到小姑娘的視線隨著那盒蜜餞移動後,他就改變了主意,笑著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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