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2章 當證人(1 / 2)

港片裡的好警察 村民乙 4921 字 10個月前

“請警方證人上庭!”

隨著傳喚員的傳喚,身著一身西服的蘇樂輝,走到了證人位。

宣誓完了之後,蘇樂輝開始被問話。

“蘇樂輝先生,今年的10月10日晚上10點05分,你在哪裡?又在乾什麼?”檢控官問道。

蘇樂輝答道:“原本我在開車回家的路上,不過車上的電台通報,有兩輛車闖卡。我發現他們就在我身後,所以我第一時間進行了攔截。”

“那麼,你知不知道那兩輛車的駕駛員是誰?”檢控官繼續問道。

“就是坐在被告席上的兩人!”蘇樂輝答道。

“你確定嗎?”

“確定!”蘇樂輝很肯定的道。

“法官大人,我問完了。”檢察官道。

“被告律師,你可以提問了。”法官道。

“多謝法官大人!”

被告律師點了點頭,然後走到蘇樂輝的麵前道:“證人,請問你和被告之一的黃比利認識嗎?”

“有過一麵之緣。”蘇樂輝答道。

“我問你認不認識,你隻需要回答認識或者不認識就行。其他的話,你不用多說。”律師說道。

蘇樂輝心中冷笑,他知道這是律師經常使用的招數之一,偷換概念。

“不認識!”蘇樂輝淡淡的道。

“你撒謊!”律師厲聲道,“你明明見過被告,為什麼說不認識被告。”

“那麼請問律師,我見過你,也知道你的名字,我們算不算認識?我知道港督的名字,也見過他,我算不算認識港督?請問,認識的定義是什麼?”蘇樂輝反問道。

被蘇樂輝這麼一連串的問題提問,被告律師就知道蘇樂輝不是一個善茬。

所以,他第一時間改變了策略:“那麼我換個問題,證人你與被告之間是不是有其他關係?”

“沒有!”蘇樂輝再次否認道。

“你撒謊!”律師再一次喝道,“你明明和被告同時喜歡一個女孩,這難道不算情敵嗎?”

蘇樂輝冷笑一聲:“請問,如果我喜歡你老婆,我們兩個算不算情敵!拜托,請你提問之前過過腦袋。有些事情,調查清楚再問好不好!”

“你!哼!”

律師冷哼一聲,然後對法官道:“

法官大人,證人的態度極其惡劣,我請求取消他作為證人的資格。”

“我反對!被告律師問的問題含糊不清,完全是有意誤導在做的各位。另外我覺得,證人的提問並沒有問題!請被告律師提問之前,說清楚關鍵詞的定義。”檢控官站起來道。

“反對有效!被告律師,請提問的時候說清楚定義。”法官推了推眼鏡道。

“是,法官大人。”被告律師不情不願的道。

“好了,被告律師你可以繼續提問了。”法官道。

“多謝法官大人。”

定了定心神,律師再一次問道:“證人,你是如何知道我的當事人黃比利就是當時闖關的駕駛員之一。根據警方的證詞,他們並沒有當場攔截住第二輛車牌號為DS123的闖關跑車。”

“很簡單!一開始兩輛車在我身後!不過他們在超我車的時候,與我擦肩而過的瞬間,讓我看清楚了駕駛室裡的情況。”蘇樂輝如實回答道。

“請問證人,駕駛室裡麵當時是什麼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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