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賓恩看向了木板上的紙,將其拿起來時麵前尊貴又英俊的客人已經起身,留下了一句帶著笑意的告彆:“希望能再次見到您。”
他的身影在夕陽下十分的高大耀眼,笑容溫暖的就像是降臨人間的天神。
富賓恩捏著那張紙條,有些激動的看著其上的字跡,明明是同樣的紙筆,對方寫在其上的寥寥數語卻勾勒著極其漂亮的筆鋒,仿佛連字跡中都帶著尊貴。
天呐,他要交好運了嗎?
“喂,你真的要去嗎?我可從未在坦桑城中見過他。”鞋匠在一旁說道。
“你沒見過的人太多了。”富賓恩看著上麵的字跡,將紙條折疊收好,塞進了最裡麵的襯衫裡。
鞋匠撇了撇嘴,連切著皮具的動作都重了兩分。
“我好像見過他……”停留在一旁正用水囊喝著酒的傭兵道。
“在哪裡?”富賓恩有些好奇的詢問道。
“好像是在班森的酒館裡。”傭兵打了個酒嗝道,“幾天前的事了,他當時還穿著十分破舊的丘尼克,沒想到這麼幾天時間就擁有了一身漂亮的行頭。”
“他是外鄉人?”鞋匠停下了手頭的工作詢問道。
“應該是,他說他是一位朝聖者。”傭兵在一些路過的人豎起耳朵時愈發大聲了,“但現在看起來並不是。”
“哦,聽起來他像是一個擁有漂亮樣子的騙子。”另外一位攤主說道。
“又或許他成了哪個貴婦的情夫也
說不定。”傭兵嘲笑道,“那副樣子最是討貴婦們喜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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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可憐的富賓恩,看來他隻是跟你開個玩笑而已。”鞋匠重新恢複了輕鬆的神情,“畢竟他連一枚金幣都付不起。”
富賓恩的臉色有些灰敗,卻還是勉強開口道:“或許他隻是喜歡偽裝成平民的貴族。”
“沒有這種可能,貴族們可不會來這種地方,他們有著數不儘的傭人,而他甚至連匹馬都沒有。”鞋匠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笑道,“不要垂死掙紮了,我的老夥計。”
周圍人都在歡笑著,富賓恩的臉色卻漸漸暗淡了下去,他看著攤位上厚重的書籍,已經削了很多次的羽毛筆以及快要乾涸的墨,下意識摸了摸胸口處放著的紙條,輕歎了一口氣。
天下是不會掉下好運的,他已經無數次驗證了這件事。
……
【宿主,行會那裡的人好像發現了你之前去過班森酒館的事。】貓貓時刻注意聆聽來自人群的聲音,在聽到熱議和傳播時有些擔憂,【怎麼辦?】
【沒關係,這又不是什麼丟人的事。】許願笑著壓低了帽沿,將鬥篷解了下來搭在手臂上,走向了路邊那正削著木頭的少年。
就如他當時所想的,容易招人注意的外表,會給他添上一些麻煩,但其實影響不大。
貓貓覺得宿主說的有道理,但是又好像哪裡不太對勁。
“小朋友,你手上的這件木器怎麼賣?”許願詢問道。
“我希望它能賣到五個銅幣。”少年頭也不抬的回答,下一刻卻是停下了手中的動作,看向了麵前蹲身下來,卻被帽沿遮掩的有些看不清眼睛的人道,“它還沒有做好。”
“這樣,我給你十枚銅幣,你能幫我去送一封信嗎?”許願笑道。
他的話語仍然是和煦的,隻是聲線在天邊漸起的烏雲中聽起來有些微冷,跟平常的聲音很不一樣。
“很樂意為您效勞。”少年有些激動道,“送去哪裡呢?”
“巡邏隊。”許願說道。
聽到這個答案,少年明顯有些遲疑:“為什麼要送去巡邏隊,不會是什麼挑釁書吧?”
“當然不是,我看起來像那種膽大妄為的人嗎?”許願笑道,“快去快回,如果你的腿腳夠快的話,我會再給你十枚銅幣。”
二十枚銅幣對於少年來說實在是一筆難以輕易拒絕的財富,而眼前的人看起來十分富裕,並不像是巡邏隊會為難的人,而且隻是跑腿而已。他稍微遲疑了一下伸手道:“好吧,我去。”
許願將那封折好的信以及十枚銅幣放在了他的掌心,抬眸時少年已經興高采烈的跑了出去,他的工具彆在腰間,原地隻剩下這幾塊散落的木頭。
許願將其拾起靠在了少年原本坐著的石頭上,又將十枚銅幣放進了木頭的孔洞裡起身離開。
【宿主,放在那裡說不定會丟。】貓貓提醒道,雖然那些木頭看起來還沒有成型,好像在路邊也不會有人理,但還是有被人撿起來拿回去燒柴的可能性的。
【不會,他的腿腳很快。】許願將鬥篷重新扣上,拐進了另外一條巷道時,少年折返的身影已經出現在了街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