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隻已經能跑能跳,相當靈活的貓原本在草地上翻滾晾曬著肚皮,卻在與富賓恩對視時抬頭左右看了看,然後一個翻滾極為迅捷的跟上了它離開的主人。
富賓恩愣在原地一瞬,轉身同樣跟上了主人的身影道:“主人,這是沃森夫人讓人送來的拜訪函。”
許願洗過了手,垂眸看著那被細致紮起來不足以泄露任何信息的羊皮卷,伸手接過時詢問道:“富賓恩,這件事有多少人知道?”
富賓恩看著他落座解開係帶的動作,疑惑了一瞬道:“接觸轉交信函的人應該都知道。”
“那麼也就意味著坦桑城中很多人都知道這件事了。”許願掃過信函上的具體內容輕笑道,除了那些力圖華美的遣詞造句,大致的意思就是希望七日後能夠來拜訪他,商談合作與婚事。
“沃森夫人給您信函的事嗎?”富賓恩有些疑惑,這樣的書信往來並不是什麼忌諱,貴族們和商人之間難免會有合作。
“是拜訪的事。”許願將羊皮卷重新係上放在了桌麵上道,“這會讓很多人來關注這件事情。”
富賓恩聞言反應了過來,驚訝道:“這樣的話主人就會礙於名聲,一旦沃森夫人想要將卡蜜拉小姐嫁給您的事傳出去,您就很難拒絕,可是這樣沒有確定的事情對卡蜜拉小姐也有影響,沃森夫人會不會是不小心告知了送信的人這是一封拜訪函?”
“我想她不會犯這種簡單的錯誤。”許願略微沉吟道,“你了解卡蜜拉小姐嗎?”
這件事既是沃森夫人放低身份給予他其他商人無法輕易達成的榮耀,也是借助名聲的施壓,並沒有書寫在羊皮卷上的字跡,隻是憑借著口口相傳,這位沃森夫人完全可以輕鬆脫口拜訪這件事是不小心傳出來的,流言或許會傳開,但誰也無法保證其真實性,但又隨時可以變成真實的。
富賓恩努力思索道:“那是一位被沃森夫人精心養大的小姐,據說她十分喜歡香料和詩集。”
許願等了片刻,見他不繼續說下去時就知道那位小姐對外透露的信息極少,這個時代的貴族小姐看起來光鮮,實則很多並不能輕易的踏出家門,她們需要學習很多東西,上各樣的課程,保持苗條的身材,然後以利益為紐帶步入婚姻之中。
大致是如此,可具體的家族之中也會有不同的情況。
這種時候要是斯蒂文在,或許能夠提供給他一些確切有用的信息,他這次出去的時間比以往久了很多。
“再去派人調查一下吧。”許願笑道,雖然他也不確定是否能夠再調查出有用的信息,但這位夫人不論是放低身份還是那看起來可進可退的施壓方式,都透露出了她迫切需要這段關係的達成,而硬碰硬難免兩敗俱傷,在事情沒有變得不可轉圜之前,他還是希望能夠以溫和的方式解決這件事情。
“好的,主人。”富賓恩轉身離開。
【宿主,信中提到的卡蜜拉小姐跟我們之前遇到的會不會是同一個?】統子蹲在桌上用爪墊抓著那放在
墨水瓶中的羽毛筆問道。
【什麼時候遇到的?】許願略微有些驚訝,思及過往,卻很難從到達這個世界的記憶中尋覓到那位貴族小姐的身影。
【是從麥倫香料店離開的時候,宿主沒有看到她的臉。】統子的耳朵豎起,驕傲的抬高了下巴道,統子的數據庫可是十分完善的,不僅可以看到宿主看不到的方位,還不會遺忘任何事情。
有了係統的提醒,許願終於從記憶中篩選出了那段過往,那是他去往麥倫的香料店售賣香膏時的事情,雖然沒見到樣子,但說起來是有一麵之緣。
那時是他第一次踏入富人區,身無分文的去出售商品,而那位小姐是去購買商品,一旦想起,記憶便變得明晰起來。
許願想著那時隱約聽到的對話輕笑,拿過一張新的羊皮紙,在其上落下了新的字跡。
【宿主你還寫邀請函?】統子追逐著被拿走的羽毛筆,勉強按捺著自己的爪子不要去抓。
【這是基本的禮數。】許願在其上寫上了歡迎前來的意思,然後將其封裝了起來。
【可是那位小姐好像不怎麼喜歡宿主。】統子交疊著爪墊道。
【就是因為這樣,事情才變得簡單。】許願輕笑了一聲,在火漆上拓上了自己的印章。
統子歪頭:【?】
……
坦桑城中總是充斥著各種各樣的消息,有外出冒險的,也有店鋪開關的,其中以布蘭德先生的消息最盛。
比之突然擁有了巨額財富的偉大漢特,布蘭德先生更像是一個奇跡,他進入這座城市的時候看起來還很貧窮,卻在短短的兩三個月間擁有了外人難以揣度的財富。
高明的經營,出色的樣貌,大方的酬金以及據說十分溫柔的性情,這些優點聚集在一起,總是令人十分的好奇,因為這些特點往往看起來十分矛盾,可又混合在了一個人的身上。
工人們渴望為他工作,商人們渴望跟他合作,當然,有女兒的也希望能夠跟這位優秀的商人建立更加親密的聯係,但他們還沒有來得及觀察的更細致一些,等待布蘭德先生的生意更穩固一些,就聽到了一條十分隱秘又震撼的傳聞。
“沃森夫人給布蘭德先生送去了拜訪函?”
“她不是進入了修道院嗎?”
“或許是沃森家族想要跟布蘭德商店合作也說不定,畢竟那裡的商品是連貴族們都在追逐的珍貴商品。”
“她可是一位虔誠的修士。”
“比起男人,我想她更想保住沃森家族的財產。”
“那位私生子不是可以繼承嗎?”
“我想沃森夫人和國王都不願意這樣的事情發生。”
“可是這跟布蘭德先生有什麼關係?他隻是一個商人而已,而且一旦改嫁,她跟沃森家族就沒有什麼關係了。”
“或許不一定是沃森夫人本人呢,她還有一個漂亮的女兒。”
“你是說卡蜜拉小姐?”
“不可能,卡蜜拉小姐怎麼
可能會嫁給布蘭德?!”
“可他足夠富有,而且無法對抗貴族們。”
跟平民們總是廣為流傳甚至可以拿到酒館大肆談論的消息不同,貴族們的消息總是傳遞的很隱秘,但同時傳播的範圍又很廣。
人們揣測著,卻又不確定其真實性,但又極樂於去揣測這樣關於跨階級男女的事情,這可比平時的生活精彩多了。
即使卡蜜拉很少出門,也難免從侍女的口中聽到這樣的消息,而沃森夫人要去拜訪布蘭德先生這件事本身不是隱秘。
“讓開,我要見她!”古樸又神聖的建築之中,女孩的聲音從門外傳來,其中裹挾的憤怒情緒讓她原本輕柔的聲音都變得有些尖銳。
“卡蜜拉小姐,請不要在此處喧嘩。”修女阻止的聲音傳來,卻並未放這位憤怒的小姐進來。
“我說了,我要見她!她不能這麼對我!”她的怒氣明顯不可能因為這樣的阻止而消失,反而愈演愈烈了起來。
“夫人,小姐可能聽到了一些傳聞。”侍女看著正在靜修的沃森夫人開口道。
沃森夫人聞言睜開了眼睛,輕歎了一口氣道:“她的性格總是很急躁,這可不是什麼好事,去請她進來吧。”
“是。”侍女起身去了外間。
很快,那穿著十分明亮的繡花長袍,束著腰身的少女就提著裙擺走了進來,她的步履很急,甚至要讓那帶她進來的侍女追不上她的腳步,那看起來十分稚嫩的臉上更是有著無法掩飾的怒氣,隻是在她見到那穿著一身修女服的母親時,在外麵能夠高聲出口的話語卻壓了下去:“母親,您要將我嫁給布蘭德那個商人嗎?”
“我不記得我教過你這樣的禮數。”沃森夫人淡淡的看著她,輕輕蹙眉道。
她並沒有穿華麗的服飾,可是看起來就是很威嚴。
少女閉了閉口,卻還是沒忍住說道:“我不能嫁給一個平民。”
“為什麼?”沃森夫人平靜問道。
卡蜜拉的臉上反而露出了十分難以置信的神色:“因為他們都是低劣的族群,他會汙染我體內貴族的血統,更何況他還是一位商人,他的身上一定染滿了銅臭的味道,我不能接受這樣的婚姻,否則我還不如跟您一樣進入修道院。”
“那你想嫁給誰呢?我親愛的卡蜜拉。”沃森夫人的言辭仍不激烈,她現在在卡蜜拉看起來像那位疼愛她的母親了。
“當然是嫁給同為貴族的人了。”卡蜜拉的神色中有著憧憬,“最好是一位十分博學英俊的貴族,這樣我不僅可以跟他談論詩集,還可以將尊貴的血統延續下去,跟他共同治理封地,而不是跟一個商人整天數著金幣。”
沃森夫人憐愛的看著麵前的少女,開口笑道:“比如你曾經在宴會上見過的阿萊恩伯爵的長子?”
卡蜜拉的臉頰上染上了微粉:“聽說原本父親就是想跟阿萊恩伯爵家聯姻的。”
“親愛的,那是原本。”沃森夫人的聲調恢複了平靜,“現在不行。”
“為什麼?!”卡蜜拉想起了此行的目的,她拒絕成為一個商人的妻子。
“因為那意味著他們可以輕易掠奪沃森家族的家產。”沃森夫人開口道??[]來[]。看最新章節。完整章節,“阿萊恩伯爵身上可是有爵位的,他擁有不止一個兒子,但他富有的身家和廣袤的領地分給他的兒子卻不足夠,你的弟弟克拉克並不足以從那些豺狼的手中保住沃森家族的財產和封地,到那個時候你甚至可能會被拋棄。”
“可是貪婪的商人隻會更容易覬覦沃森家族的財產!”卡蜜拉的思維受到了衝擊,卻更加激烈的反駁道。
“但他沒有爵位,也無法繼承爵位。”沃森夫人交握著手平靜道,“他隻是一位商人,或許他的身份不能讓你滿意,但他起碼無法奪去沃森家族的爵位,一旦你生下了孩子,就足以憑借自己從克拉克的手中奪得爵位,因為你的身上流著沃森家族的血液,如果你不願意,甚至可以擺脫那位商人,我相信你做的到。”
卡蜜拉站在了原地半晌未語,她雖然喜歡詩集,但她受過母親的教育,當然知道什麼對自己最有利。
可是跟一個自己厭惡的人結婚,卻讓她的內心每時每刻都在承受著煎熬,甚至想要哭泣落淚。
“哦,親愛的,相信我,布蘭德雖然是一位商人,但據說他長的還不錯。”沃森夫人起身抱住了她道,“而且他也認識字,擁有著十分不錯的文采,親愛的,我怎麼可能真的讓你嫁給一個隻有滿身銅臭的商人。”
卡蜜拉勉強止住了難過,帶著有些悲壯的神情道:“但我至少要見他一麵。”
“當然。”沃森夫人摸著她的發絲笑的溫柔,“所以我才送去了拜訪函,希望能夠讓你在嫁給他之前見上一麵,好好去準備吧,我親愛的卡蜜拉。”
“這有什麼好準備的。”卡蜜拉仍然對那個商人沒有什麼期待,她隻恨不得跳過所有的步驟,擁有一個孩子,然後將克拉克趕出去。
“至少要讓他看到屬於貴族的尊貴,這樣他就不敢輕易冒犯和欺負你。”沃森夫人溫和道。
“好吧。”卡蜜拉愣了一下,略微抬起下頜認同了她的想法。
即使她要嫁給他,她也是一位尊貴的貴族。
……
許願的邀請函送出,拜訪的事情自此確定了下來,富賓恩以為主人要接待貴族,整個莊園都會十分忙碌籌備,雖然主人並不想聯姻,但被人看低不僅是一件失禮的事,還會讓那位夫人對主人的實力估測錯誤,更是會用身份壓人。
但莊園裡卻沒有他想象中的場景,一切起居如常,隻有田地間忙碌了起來,因為莊園裡的亞麻要收割了。
而主人一聲令下,不管是農奴還是工人們都忙碌了起來,將那種植在田野中的亞麻或收割或拔出,然後成捆的晾曬在田野之上。
草屑紛飛,田地中卻是一副熱火朝天的景象,而被收割過的土地被空置出來,耕牛下了地,將其翻過一遍後,又種下了成排長出根的樹枝。
是的,雖然主人叫它桑樹枝,但它看起來隻是一根根
光禿禿的木棍,目前不知道能有什麼作用,但主人吩咐了,他們就照做,並小心翼翼的招呼著這些陌生的小樹枝。
而就在這樣的熱火朝天中,一匹快馬載著戴著兜帽的青年駛進了城池之中。
他的馬上雖然掛滿了東西,卻奔跑的十分輕快,而那樣的速度也讓兜帽中的紅發露了一些出來,引起了過路人的驚歎。
“哦,是斯蒂文回來了!”
“天呐,他這次去的可有些久。”
“是啊,那群家夥們竟然說他回不來了,瞧他不僅回來了,還滿載而歸。”
“那可是斯蒂文!”
馬蹄聲急,匆匆進了有些混亂的巷道,引起了一些人的注目和孩童的探頭。
他們小心又驚歎的看著那從極其高大的馬背上輕鬆下來的身影,跟同伴說著話。
“他真是太帥氣了。”
“我以後也想像他那樣去冒險。”
“我的父親可不允許我那麼想。”
他們自以為小聲的議論著,卻見那戴著兜帽的人似乎轉向了他們這邊,一時之間所有孩童下意識捂住了嘴巴,看著那兜帽下露出的唇角揚起,輕而易舉的提起了馬背上滿滿當當的東西轉身進了巷道上了樓。
“他的馬沒有拴。”
“菲利普可不是什麼人都能夠靠近的,我也想擁有那樣一匹帥氣的馬。”
“隻有斯蒂文才能騎它。”
“哦哦哦!它跑去韋恩的馬棚裡去了!”
“韋恩會問斯蒂文多收點兒錢。”
孩童們的聲音被留在了身後,提著包裹上樓的青年再次如預料中那樣看到了被推開的屋門和空蕩蕩的房間。
是的,空蕩蕩。
裡麵除了灰塵和蜘蛛網,連曾經留下的床和箱子都消失不見了,角落裡的木塊甚至都被清掃一空。
“這次還真是去的久了些……”兜帽下的青年笑著歎了一聲,走進屋中時單手提起門將它歸位,用包裹將門抵上直接倚在了其上,下一刻極沉的呼吸聲從那半掩的兜帽下麵傳來,已是熟睡。
而熟睡的人再次有了動靜是在雞鳴聲連綿不絕的響起時,外麵的潑水吵鬨聲不同於叢林之中的靜謐蟲鳴,竟一時令人有些恍惚。
腹中轟鳴,原本隻是下意識握住匕首的人摸了摸肚子,從壓了一晚上的包裹上起身,拎起包裹出了門,他匆匆下樓,一聲呼哨,馬蹄聲在片刻後響起,一匹馬出現在了他的麵前。
東西被重新放在了馬上,斯蒂文摸了摸馬頭跨上,在路過馬棚時朝那靜臥的老者拋過去了四枚銅幣道:“謝了。”
“嗯……”老者伸手接住,直接揣進了袖子裡繼續他那似乎總是睡不完的覺,“你的家第三十天被搬空了,是樓下幾家一起乾的。”
“等我回來再問他們要吧,希望沒有被劈了當柴燒。”斯蒂文拉了馬韁隻輕夾了一下馬腹離開,語氣中並無多少在意。
冒險者三十天不回來,在坦桑城中幾乎可以默認這
個人已經死亡,而他這次一共出行了三十七天。
三十七天,連他自己都沒想到會這麼久。
“好了,菲利普,跑慢一點,我們不趕時間。”斯蒂文安撫著馬頸,朝著一家還不錯的旅館行了過去。
他需要先去吃個早飯,然後將帶回來的東西出售一番減輕一點重量,再然後……也該去見見布蘭德,他帶回來的東西那家夥或許能夠發揮最大的價值。
馬匹即將駛入主道,卻因為有些嘈雜的踢踏聲驚了一下。
斯蒂文拉了一下馬韁,讓馬退了數步,然後看到了一輛相當豪華的馬車被十數位傭兵騎馬圍著駛向了外城。
那個標誌是……沃森家族的。
“喂,老夥計,最近城裡有什麼新鮮事嗎?”斯蒂文沒有著急出行,而是看向了躺在路邊牆角下的人問道。
那人睜開了眼睛,在看清是他時驚訝了一下:“斯蒂文,你還活著?!”
“嗯,活蹦亂跳的。”斯蒂文從腰包裡摸著,隻摸出一枚半攆的果子拋了過去道,“說說。”
“果然是冒險太久了,連一向消息靈通的斯蒂文都開始對這座城市感到陌生了。”躺在那裡的人並不在乎那枚果子的乾癟程度,隻將其撿起,直接連核一起咬下道,“新鮮事可就多了,艾德隊長恢複健康了,你最好躲他遠點兒。”
“真是個不幸的消息。”斯蒂文低歎了一聲,他雖然並不怕艾德,但那家夥總喜歡找他的麻煩,“還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