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Chapter 49(1 / 2)

() 斯坦因是“清潔工”。

清除掉癌變的白細胞, 殺滅掉細菌和病毒。在斯坦因的邏輯裡,他對於這個社會, 就宛如免疫係統對於健康的人類一樣:

於無能者, 以廢除位置。

於失格者, 以死亡審判。

這兩個標準邏輯簡單,條件清楚,是斯坦因戰戰兢兢“工作”了十幾年的準則,是他在無數個困惑的日夜度過難關的明燈。然而,這兩盞燈落在婆什迦羅身上,輕易地宣判了他無罪:

婆什迦羅既不是無能者,也不是失格人。

他甚至連職業英雄的後備役都不是。

但偏偏是這種根本不需要“二審服役”的判決, 反而讓斯坦因遲疑良久, 無論如何也放不下心來, 甚至,還做出了用含糊不明的言辭,誤導婆什迦羅以為他要傷害他的同伴,誘騙其出手的行為——他到底在想什麼?才做出這樣不理智的行為。

就算婆什迦羅對同伴袖手旁觀……

……那又如何?

這對於普通人而言, 不是過錯。

——隻有職業英雄才需要完美無缺。

甚至,說的更露骨一些, 即便婆什迦羅行駛在錯誤的道路上, 斯坦因也根本沒有實力去“終結”這份錯誤。他對自己的能力一向很有自知之明, 絕不隨便挑戰能力之外的事情。

但斯坦因仍然做出了這種不理智的事。

他的視野同樣被幾乎刺瞎眼膜的光芒覆蓋,在這種純粹又滂湃,宛如宇宙誕生時的光輝麵前。斯坦因的眼睛本能地湧出生理性的眼淚——他突然想明白了, 自己為什麼要這樣做。

因為,他始終是愛著這個社會的。

斯坦因對這個社會有著無與倫比的責任感。

因此,當他親眼目睹一位有能力改變這個社會的個體出現時,斯坦因下意識地陷入了無聲的惶恐。歐爾麥特以一己之力改變了這個社會,這有好的一麵,自然也有壞的一麵:

而壞的……自然是,這個社會習慣了個人崇拜。

歐爾麥特親手締造了一個“王座”。

但他卻無法再毀滅它。

所以,當看到有資質登上這個“王座”的少年出現時,斯坦因內心本能地生出恐懼來,他比誰都更迫不及待地想知道,婆什迦羅究竟是什麼樣的人。甚至,不惜采用了一些極端的手法。

而現在,答案出來了。

斯坦因有點想笑。

他的測試確實很有效。

婆什迦羅爆炸了——

嗯,不是形容或修飾,就是字麵意義上的那個爆炸。

宛如積蓄了上萬年的火山轟然爆發,也如同混沌未明的時間之初的宇宙大爆炸。幾乎是婆什迦羅爆發的瞬間,他頭頂上的兩層建築物就被直接燒成了黑灰——婆什迦羅總算還保持了一點理智,主動避開了兩位同伴和斯坦因的方向。

即便如此,斯坦因身後飄搖的綁帶,也儘數燒成了灰燼。

逃。

斯坦因腦海裡隻剩下這一個字。

他意識到,自己徹底激怒了婆什迦羅。斯坦因原本已經意識到婆什迦羅很強,但他顯然對“很強”這個形容,理解的過於寬泛了。這種強大,殺掉他未必比碾死一隻蟲子要難多少——

怪不得婆什迦羅那麼傲慢,就連和彆人同處一個大禮堂,就像是臟了他的腳。

有這樣的實力,確實擔當得起這份傲慢。

……否則早被人打死了。

逃,快點逃。求生欲迫使斯坦因在最短的時間內,采取了最正確的做法。他順著婆什迦羅力量(熱量)的爆發,直接從破壞掉的天花板衝了出去——或者,用更確切一點的形容是,斯坦因根本就是被熱浪給轟出去的。

他在半空中調整姿勢,最終,準確地落到街道對麵的大樓頂端。斯坦因頭也不回,直接在天台上滾了一圈,從邊緣直接跳了下去。

火焰瞬間淹沒了斯坦因剛剛落腳的地點。

這家夥……簡直無敵了。

斯坦因忍受著背部被開水燙傷般的痛苦,就在剛才,他隻要有一瞬間的遲疑,就絕對會被婆什迦羅燒成灰燼。他已經意識到,自己缺乏反製婆什迦羅的手段:武|士|刀的攻擊距離太短,而投擲飛刀……嗬嗬,彆說斯坦因根本就沒有停下來瞄準的時間,就算是婆什迦羅停留在空中讓他扔,斯坦因也不覺得他的飛刀能傷害到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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