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2 / 2)

野玫瑰 蔚空 14060 字 9個月前

你們城裡人真會玩。

幾圈下來,因為有秦墨保駕護航,葉玫沒再摔過,也算是真正入了門。

回到欄杆邊靠著休息,她那張白皙的臉,暈染了運動後的嫣紅,額頭冒著細密的汗。但整個人難得的神清氣爽。

這種運動所分泌的多巴胺,遠比單純的跑步多得多。

她喝了口水,將微微汗濕的發絲撩在耳後,察覺站在旁邊的秦墨在看她,轉過頭奇怪問:“看什麼?”

秦墨懶散地靠在欄杆邊,一副吊兒郎當的樣子,對上她的目光,伸手摸了摸下巴,微微蹙起兩道劍眉,若有所思道:“我覺得你好像跟我剛認識的時候不一樣了。”

葉玫麵無表情斜他一眼:“哪裡不一樣?”

秦墨道:“就……”

對啊,哪裡不一樣?

他發覺自己並不能準確說出來。

默了片刻,他忽然又翹起嘴角,笑道:“反正就是不一樣。”

葉玫輕笑著搖搖頭,下意識握了下右手,掌心中未乾涸的汗跡,應該還沾染著他的氣息。

*

從旱冰場出來,已是傍晚,正是飯點,江臨和林凱風已經餓得嗷嗷直叫,購物中心彆的不多,吃喝玩樂確實少不了。

秦墨大手一揮,帶著

幾人去吃火鍋。

老重慶九宮格火鍋,一頓晚餐下來,個個麵紅耳赤汗流浹背。

吃飽喝足本該打道回府。哪知秦少爺今天心情似乎好得不同尋常,又是豪爽地大手一揮,以預支分紅的名義,領著眾人去購物。--

林凱風和江臨那是一點沒客氣,頂著一身火鍋味兒,殺進AJ店,一人拿了兩雙最新款,興奮地抱在懷中隻差當場表演就地打滾。

秦墨一麵吐槽</兩個死宅穿什麼AJ,一麵自己也隨便拿了兩雙,爽快付了賬。

說起來,這哥倆三除了江臨還勉強稱得上年少之外,其餘兩個年紀都不算小,擱在外麵,正是養家糊口打拚事業的年輕社畜。

但或者是還沒正式走上社會的緣故,不管是秦墨,還是林凱風,都還帶著少年氣息,甚至頗有幾分中二般的天真。

葉玫心想自己又何嘗不是?

她跟他們一樣,都還沒來得及麵臨社會的現實和殘酷。

象牙塔是個好東西。

為他們擋去風雨和險惡,暫時留住了那點終究會逝去的赤誠。

她不知道未來會怎樣?

但她想,自己會永遠記住這些短暫的,看起來平淡,卻又與眾不同的時光。

“走!去挑你的。”從AJ店出來,秦墨跳著眉頭,頗為豪爽地對身旁的女孩道。

“我?”葉玫愣了下,“我就不用了。”

“那怎麼行?咱們現在是一個團隊,團隊講究的是什麼?是團結和公平。我們都買了,你怎麼能不買?”

林凱風抱著心愛的AJ,笑嘻嘻附和:“對啊,辛苦這麼久,怎麼也得獎勵一下自己,老秦預支的咱們以後分紅,記咱們自己賬上的,你不用客氣。”

江臨連連點頭。

葉玫猶疑了下,覺得自己確實沒必要這樣格格不入,便點頭道:“那……要不然我也買一雙運動鞋。”

秦墨嘖了聲:“你一個女孩子天天穿運動鞋帆布鞋,不嫌煩啊!走走走,去女鞋店。”

*

秦墨對女鞋品牌顯然不算陌生,帶著人殺進一家價格不菲的品牌店。

葉玫對穿著不在意,腳上的鞋子,幾乎沒有超過三百的。而這家的鞋子普遍兩千以上,對她來說實在是有點貴了。

然而秦墨沒給她拒絕的機會,叫櫃姐挑了兩雙新款高跟鞋,強行讓她試穿,然後用他的直男審美,選了他滿意的一雙。

葉玫還有些暈暈乎乎沒反應過來,手上已經多了一個購物袋。

秦墨歪頭上下打量她一番,摸著下巴道:“光有鞋子還差了點,得買一身配鞋子的衣服才行。”

“……不用了。”雖然這購物資金名義上是她未來的分紅,但畢竟是從秦墨口袋裡掏出的,而且未來怎麼樣還不得而知,現在這就是空頭支票。葉玫無論如何都沒辦法像其他兩人那樣坦然接受。

哪知,林凱風和江臨也架秧子起哄:“那怎麼行?你可是

我們團隊一枝花,不能給咱們丟麵子。”

秦墨得意地朝她挑挑眉。

於是葉玫,平生第一次進了一家隻在廣告裡見過的品牌女裝店。

此時已經仲春,正是春夏裙裝上市的季節,熱情的櫃姐,為葉玫挑選了一件蝙蝠袖水藍色連衣裙,是當下熱門新款。

在被強行推進試衣間時,秦墨還不忘把鞋子也塞進去,道:“搭配著穿,看效果怎麼樣。”

還真是熟門熟路,直男之光

站在狹小試衣間的葉玫,終於獲得了一片兵荒馬亂後的清靜,不由得舒了口氣。

她看著手中的高跟鞋和裙子,五味雜陳。

脫掉衛衣,將嶄新的藍色裙子換上,大小正合身,又穿上那雙新款黑色高跟鞋。

試衣間裡沒有鏡子,她也不知道自己穿上這身是什麼效果,隻覺得有點不自在。

她是父親帶大的女孩兒,這樣的打扮還是平生第一遭。

想到外麵站著三個男人,她猶疑了下,才將門打開。

“哇哦,好看!我們電信一枝花果然不是蓋的。”林凱風雀躍的聲音先響起。

被三個男人外加一個陌生店員圍觀著,饒是葉玫再淡定,也忍不住耳根子微微發燙。

她抬頭,恰好對上兩步之遙,秦墨那雙狹長雙眼。

他懶洋洋靠在白色牆邊,翹著一邊嘴角,似笑非笑的樣子,琥珀色的眸子有光微微在跳動。

他沒有說話,隻是定定看著他。

店員笑道:“這件裙子很適合美女這種皮膚白的女孩子,你穿著實在是太好看了。”

葉玫慢慢轉過身,對上試衣間門上的鏡子。

她習慣簡單輕鬆的打扮,所以有點記不清自己多久沒穿過這樣女人味十足的裙子,而腳上這八厘米的高跟鞋,更是平生第一遭。

但確實是好看的。

好看得有點陌生。

秦墨站在她身後,看著眼前的背影,和鏡子裡的人。

因為沒戴眼鏡,側臉的頭發又挽在耳後,露出了整張乾淨秀麗的小臉。

皮膚白的優勢,在這種時候便顯露出來。不用化妝,隻要穿上一件稍稍鮮豔的衣服,便如同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飾。

秦墨第一次發覺,原來美是分很多種的。這樣淡雅素淨的美,比起濃烈張揚的美,更讓人覺得與眾不同。

他勾唇無聲笑了笑,忍不住吹了聲口哨。

葉玫回頭看他。

他直起身,道:“就這件了。”

葉玫麵露猶豫:“……還是算了吧,我覺得我不是太適合。”

秦墨定定看向她。

林凱風跳過來道:“怎麼不適合?明天你就穿著去上課,保準豔驚四座,從此坐實電信之花的名號。”

秦墨勾起一邊嘴角,沒再說話,直接去拿卡結賬。

*

晚上回到宿舍,洗過澡後,葉玫想了想,又拿出新買的裙子和高跟鞋換上,站在門後的穿衣鏡去照。

蕭雨從陽台進來,眼睛一亮:“新衣服?新鞋子?”

“嗯。”葉玫點頭。

蕭雨走過來,上下打量著她,滿臉都是驚豔:“太好看了!你自己去買的?這麼會挑?”

葉玫不置可否得嗯了聲。

蕭雨又想起什麼似的,從抽屜裡摸出一隻沒用過的口紅,湊到她跟前,在她唇上畫了兩下:“這樣就更完美了。”

葉玫皮膚白唇色淡,這是她總給人長相寡淡的原因。

此刻畫上一點口紅,還真是點睛之筆。

鏡子裡的人,仿佛變了個樣。

漂亮。

雖然不至於驚豔,但也是很直接的漂亮。

這樣的自己讓她覺得很陌生,卻又好像有點熟悉。

她忽然想起秦墨那些一二三十幾號前女友,此時鏡子裡的女人,不就和那些漂亮女孩很相似麼?

她忽然就有點興趣缺缺。

原來他喜歡的終究還是這樣的美色。

而她再如何打扮,也不可能成為佼佼者。

更沒興趣成為其中一個。

她找來紙巾將口紅擦掉,脫下裙子和高跟鞋,塞進了櫃子底下。

作者有話要說:女主是不是雙標?因為她也算是對秦狗一見鐘情。但她真不是光看皮囊的,而是皮囊下代表的一些東西。

要真看臉,人家還有個比秦狗帥的竹馬呢(竹馬:我就是打醬油的哈)

這篇算是男女主並肩奮鬥勢均力敵搞事業的言情文(女主可能還稍稍壓狗子一頭

秦狗嚴肅臉:並沒有!!(賭上我直男的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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