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道早上的教訓還不夠嗎?自己不就是在婚紗影樓裡被他給強吻了嗎?
一想到這裡,林善雅就不禁火大。
婚姻合同上第二條明確規定,禁止身體上的任何接觸,這都還沒正式結婚呢,自己就被他吃了豆腐,連初吻都丟了,回頭一定要扣他酬勞,狠狠地教訓這個臭流氓!
可現在是錢的問題嗎?一個古武者想要賺錢的話,應該不會太難吧?
那究竟是什麼原因,使得一個年輕的古武者會為了一百萬而答應自己的條件呢?
林善雅不斷轉動著念頭,思緒如潮,很快就腦補出了一個可能:他肯定是為了我的美色!他想要趁機得到我!
一念至此,林善雅全身就起了雞皮疙瘩,竟然想要馬上離開警局,離夜星宇遠遠的,生怕他下一秒就化身狼人,仰天一聲“嗷嗚”長嘯,緊接著就惡狠狠地撲過來,把自己身上的衣服撕成碎片。
——這個字,絕對不能簽!
林善雅抬起來頭,非常嚴肅地拒絕道:“我跟他不太熟,不能替他作出擔保!”
此言一出,夜星宇愣了,警官愣了,八個看守警員也愣了,房間裡麵的所有人通通都愣了。
這呢嘛什麼情況?不說是未婚夫嗎?不說是明天就要領證結婚嗎?竟然說跟他不太熟?這是腦筋急轉彎還是生活大爆炸?
夜星宇也是滿腦子的問號加驚歎號,不免脫口道:“難道說……這個婚……不結了?”
這句話又把林善雅給驚醒了,轉念一想:對啊!不擔保的話,他就要被警察局關押好幾天,結婚什麼的就泡湯了!而幾天之後,家裡就會來人把自己強行帶走,到時候一切都完了!
一想到自己所做的全部努力都失去了意義,事情仍然要回到原點,林善雅就難受得想哭。
不結婚的話,就要被逼著嫁給霍青書,成為家族利益的犧牲品,然後鬱鬱寡歡,終老一生……
她不敢再繼續往下想,越想越是難過,與其這樣活著,倒不如便宜夜星宇算了,最起碼除了婚姻和愛情,自己還能掌控其他的東西。
對比分析,似乎簽不簽字都對她沒有好處,隻能兩害相權取其輕,考慮其中的利弊。
如果不作擔保的話,夜星宇被關押,林善雅不僅會得罪一個古武者,且還來不及找到一個合適的契約婚姻者,結局似乎已經注定,隻能嫁入霍家成為籠中鳥。
而作出擔保的話,夜星宇馬上就能被釋放,明天還是可以去民政局登記領證,婚姻計劃照常進行,隻不過對方的品性就成為其中關鍵,林善雅隻能祈求老天保佑,希望他這人不是太變態,最起碼不要硬來。
第一個選擇,相當於妥協,接受既定的命運安排,承認失敗;第二個選擇,就是一場賭博,賭他夜星宇會不會遵守條約,修身克己。
最終,瞻前顧後的林善雅還是選擇了後者,極為無奈地在擔保文書上簽下了自己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