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峰指著麵前這對夫婦冷聲道:“你記一下,回去後馬上通知法務部,尋找證據起訴那位試圖搶劫殺人的年輕人。她不是說這件事沒完嗎,咱們就陪他們打這場官司,打得越久越好,就算是打上十年也沒關係,反正咱們有的是人和時間。”
“嘶……”
周圍的家長們聽到這裡全都倒吸了一口涼氣,這位也太狠了吧,這是擺明了要耗死這兩位啊。
在華夏打官司看起來不貴,訴訟費一般也就百把塊錢,但你要真的這麼想就太天真了。如果法院是一家自負盈虧的公司,指望這百八十塊的訴訟費它早就破產了,所以這就需要政府拿公共稅收來維持。
胡夏明代兒童啟蒙書目《增廣賢文》就有言:“八字衙門向南開,有理無錢莫進來”
當然了,這指的是舊社會,但即便到了新世紀,為了防止訴權被濫用,除了訴訟費意外,還需要花費其他的各種費用。
而且不管是原告還是被告,惹上了官司總得請谘詢律師吧,而且可能不止谘詢一位律師、一家律所,這樣就大概要前後跑個幾趟,打很多通電話,一場官司打下來半年甚至一兩年都不是什麼稀罕事,在這期間絕對能把你的時間和精力消耗乾淨。
在日劇《legal high》第九集裡麵古美門研介對被化工廠損害卻又貪圖小恩小惠打起退堂鼓的村民們有段話一針見血的指出了本質。
“彆再自欺欺人說錢不是一切了,錢就是全部意義!這是你們向無恥侵害家人和故鄉的化工廠報一箭之仇,讓他們見識你們骨氣的方法!是奪回被剝奪的東西和被踐踏的尊嚴最合適的代價!除此之外什麼都不是!”
所以說,一場曠日持久的官司,足以將一個原本小康甚至富裕的家庭給拖窮甚至拖垮絕不是什麼玩笑。
而作為係統內的內部人員,幾名警察對此更是深有體會,聽到楊峰的話後,他們看向楊峰的目光都有些不同起來,這位可真是一位狠人啊!
這場官司打下來,彆說是十年了,就是五年估計這對夫妻如果不是家裡有礦的話,估計一家子就得上街要飯了。
一場鬨劇就這樣不了了之,錄完口供之後的楊峰也從局子裡出來了。
當孟律師走出警局門口時,對正準備上車的楊峰無奈道,“楊總,您這運氣也太背了吧,上次車子被撞的事才過了多久啊,今天又有事了,不到一個月時間我都陪著您進了兩回警察局了。”
“誰說不是呢。”
楊峰也很是納悶。
“你說我不過是去網吧上個網而已,居然也能鬨出這麼一出破事來,這段時間我的運氣還真是有些背啊,看來明天我得帶著媳婦棲霞寺上柱香去去晦氣才行,否則隔三差五的來上這麼一出,實在是受不了。”,找書加書可加qq群952868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