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情況我們已經了解了,你先回去等通知吧。”法院的負責人說道。
次日,法院派人來十二中了解情況。
因為不能耽誤學習正常的課程安排,所以隻在晚自習的時候,一個一個地請學生出去了解,並且要求學生對這次情況調查進行保密。
但一直到除莫長安之外的所有學生都約談過之後,法院的人了解到的情況卻和都市娛樂報道的新聞大有不同。
“莫長安?很厲害啊。成績特彆好,上課趁空就能把老師布置的作業都寫完,每次老師提問他都能答出來。”
“班上的人際關係處理得挺好的啊,大家都很喜歡他,他寫的也很好看。”
“他啊,印象中就是樂於助人吧,我就得到他幫助過,每次問他問題都講得跟老師一樣好,我們都喜歡找他問題目。”
“學習挺認真的,就是晚上要回家照顧看他爸,不能來上晚自習,不然每天晚自習他那估計能圍一堆人。”
“他人特彆好,經常跟我們分享他的學習經驗,看到我們哪裡錯了也會幫忙指出來。”
“經常有人買零食給他,都不知道是誰買的,還都還不回去。然後他就拿了個箱子,把彆人送給他的零食放在講台邊上,讓同學們晚上學餓了就拿來吃。”
“他性格挺好的,經常能帶動班上的氣氛,因為他,現在我們班的學習氣氛比一開始好太多了,大家都喜歡跟他一起玩。”
“……”
一班除了莫長安外,所有的同學都被約談過了,因為莫長安不在學校上晚自習,所以法院的人帶著一堆對對莫長安的溢美之詞回去了。
一般來說,如果不是當事人,一般是不能成為原告的。但是莫長安的粉絲不知道進行了什麼操作,就這麼讓法院受理了他們的訴訟請求,不過在出庭之前,還是需要約見當事人。
在證據確鑿的情況下,莫長安又是未成年人,在開庭的當天實際上是不用出麵的。
法院的人走後,已經接近晚自習結束了,值班的老師離開了教室,一班的教室裡瞬間熱鬨起來。
法院的人雖說讓他們保守秘密,但秘密又豈是這麼好保守的?而且還涉及到莫長安安。經曆過那天的事之後,莫長安就成了一班的鎮班之寶,簡直就是含在嘴裡怕化了,捧在手裡怕掉了的感覺。
“你去的時候是不是問你莫長安的情況?”
“對,你也是嗎?”
“莫長安是不是出什麼事了?那個人是哪裡的人你們知道嗎?”
“應該是法院的,他做記錄的信封紙上的紅字就是XX法院,應該沒錯。”
“咳咳,我大概知道是怎麼回事……”黃誌遠咳了兩聲,尷尬地說道。
說起來這事兒也跟他有關,如果不是他,就不會有那篇新聞的出現。那會他還不知道莫長安裝成那個樣子的目的,對於一直影響他的莫長安一直心懷怨氣。
不隻是他,那會兒他們班同學私下交流的時候,對莫長安也是看不順眼的。
自以為入學前考了個年紀第一,就不好好學習了,作踐了好不容易得來的進入十二中尖子班的機會。
也是在那次采訪之後,他去查了莫長安,才知道莫長安原來這麼厲害。
剛才約談的時候黃誌遠是有些心慌的,但是他並沒有說出跟之前一樣的話,而是處於愧疚,把莫長安誇了一通。莫長安為了活躍起班級的氣氛,每天做出這樣的事,結果卻因為他而受了無妄之災,他有些心虛。
黃誌遠把當時的情況跟大家說了出來,班上陷入一片安靜中。
因為那個時候,他們都是看莫長安不順眼的。大家都在學習,就莫長安在搞小動作,不僅搞小動作,還“打擾”他們的學習,這就是萬惡不赦的做法。
他們誰也不能說黃誌遠那時候說的話就錯了,但現在,班主任把莫長安的目的攤開來說之後,莫長安卻從他們都不喜歡的人,搖身一變,變成了為了健康學習,犧牲自己提醒他們的人。
“你把那個記者采訪你的過程說說吧?”
黃誌遠回憶了那天的情況,把事情一一說了出來。
“沒有錄音筆?”
“沒有,她好像沒帶,我說的什麼她都是用手寫的。”
“你有留下簽名或者聯係方式嗎?”
“也沒有。”
“那相片呢?”
“沒。”
“莫長安的粉絲把那家報社告了,估計這次是來取證的呢。”
自從說開了之後,一班的同學開始慢慢改變自己學習的節奏,在學習之外,也會了解時事和網絡上發生的事情。而這件事在網上鬨得沸沸揚揚,一班的一些同學也是知道了。
不過為了照顧莫長安的情緒,他們誰也沒有主動提起。
“那怎麼辦啊?”說到底黃誌遠也就是個十來歲的少年,這會兒做了錯事,感覺有些慌張。
“沒事,她又沒什麼證據,你就咬死了不是你說的就行。”
“我們再去找那家店的老板串通一下,老板的兒子也在我們學校讀書,肯定願意幫忙。然後我們再幫你作證,那天你跟我們一起吃飯,那就完事了。”
最後班長一拍板,事就這麼定了下來。
莫長安完全被蒙在了鼓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