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李少雲和李達兄妹倆怎麼互相嫌棄,請人做飯的事兒基本定了下來。
李媽決定請人去幫李達兄妹倆做飯。
一開始她想自己去,但不管是李少雲還是李達,都鼓勵李媽留在鎮上。
家裡生意太忙了!必須有人坐鎮才行啊!
李爸有一攤事兒,李媽就不能太逍遙了!不然累著老爸怎麼辦呢!
當然,話怎麼說比較動聽,這件事就讓給李達了。
李少雲自覺口才不行,找借口開溜,還是讓哥哥來吧。
不知道李達怎麼說的,反正就是換了請人做飯。
兄妹倆有誌一同的在心裡慶祝,嗯,不是老媽做飯,可了!
雖然暗戳戳嫌棄李媽做飯手藝,但李達和李少雲也不完全為了這個原因。
家裡生意攤子現在鋪的也不小,除了店麵,還有副食品生產。
打仗親兄弟,上陣父子兵。
李爸沒有兄弟可依靠,倆兄弟在外麵有自己的事業,人家才不會丟了鐵飯碗來和李爸摻和。
兒女還小,隻能和妻子一起努力了!
李媽顧慮著兒女的身體健康,但也不是完全放心丈夫,被兒女一勸說,也就沒再堅持。
至於找人幫忙做飯這個也不難,李媽好歹也是當了幾年的老板娘,認識的人也不算少了。
物色了幾天,找了一個中年婦女來。
這人是鎮辦地毯工廠的下崗工人。也是原來在李記食鋪乾過的!
姓馬,比李媽大個七八歲。
這廠子當年辦起來,其實也是為了安置鎮上一部分無業人員,廠子小,又沒什麼技術優勢,前幾年就黃了。
這人有一手做飯手藝,不過都是家常菜。
剛開始在飯館裡打下手,那會兒館子都是小打小鬨,也用不著講究那麼多。
後來店鋪擴張,李爸請了正規的大廚,用不著那麼多人,這人也就失業了。
這幾年打著零工,倒是和李媽他們沒有斷絕來往。
估計也是指望著,如果哪天館子重新招人,她這正好是熟手。
這次聽說了李媽要找人給自家兒女做飯,就自告奮勇地推薦了自己。
李媽綜合考慮之下,又和丈夫商量了商量,想著都是熟人,又是在自家店裡乾過幾年的,人品信得過,做飯手藝也可以,雖然都是家常菜,但自家又不是開館子,就是給倆個孩子做幾頓飯,應該是沒問題。
夫妻倆商量了一下,就定了這姓馬的大媽。
馬大媽大名叫馬琳,李少雲第一次聽見的時候,還覺得這人的名字取的不錯,至少比自家老媽王紅的名字取的有水平多了!
叫“紅”的人太多了!不說彆的,自己的小夥伴兒不就叫李紅嘛!
她相信,叫“紅”的還有很多。就和“小明”、“小麗”一樣。
因為請人做飯,自然要安置人家。
李媽就趁著孩子們還沒開學,去城裡租房、購置廚房用品,又給孩子們買日常用品,一時間忙的不亦樂乎。
李達對李少雲說:“現在你知道了吧?這請人做飯事兒真多!買這麼多東西,等咱畢業了,這東西都怎麼處置?拿回去是舊的,扔了又可惜,賣也賣不出來錢來!”
李少雲終於抓住機會能鄙視李達一把:“錢掙來就是花的!不是省出來滴!你這消費觀念不對啊!太落後了!”
李達:……
個敗家子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