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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道牆,叫做長城。
長城上有許多關,入關則為華夏,出關則為蠻夷。
入關是為了體麵,而出關則是為了生存。
二十三人出,十七人歸,死六人,斬殺十二,搶奪馬匹三十,牛羊過百,至於食鹽……零!
那些搶奪食鹽的韃子已經被明軍剿殺了。
準確說,是伯圖統領的朵顏三衛。
就在擊敗了卜赤之後,王嶽給了伯圖一個權力,讓他恢複朵顏三衛。
伯圖照做了,而且還拿出了二十萬兩,充作軍費。但是他要求隻是掛名,這一支兵馬的實際指揮權給了馮悍,王嶽曾經的護衛,一個參加過應州之戰的老兵。
必須要承認,一人得道雞犬升天。
儘管王嶽主張唯才是舉,絕不小圈子用人,可問題是他的圈子就這麼大。
而且除了祝雄等寥寥幾人之外,大明也著實沒有太好的騎兵將領。
既然都不行,那就隻有使用自己熟悉的。
馮悍被提拔為指揮同知,擁有三千騎兵,順便說一句,指揮使就是伯圖。馮悍對他還是很尊重的,畢竟人家是王嶽的弟子,遠比他這個仆人地位高。
可是伯圖卻不這麼看,他這個弟子,屬於那種非常靠邊的。而馮悍這個保鏢,卻要比任何弟子都早。
這就好比一個末位大學士,跑到朱厚熜麵前,跟黃錦比聖眷,被打臉的概率超過了九成九。
伯圖現在是什麼都不想,一心就是發財,發大財!他當了甩手掌櫃,馮悍這個二把手就必須加倍努力,不用出現任何紕漏。
有人敢搶掠大明的子民,後果是非常嚴重的。
果斷滅殺,他們的腦袋被砍下來,掛在旗杆上示眾。隻不過在旗杆的對麵,還有五座墳墓,埋葬著五個被殺的漢人,而在這五個人的墓碑前麵,用一塊石碑,刻著另外九十五個人的名字。
殺戮漢人,必須付出血的代價,而懦弱無能,拋棄同伴,一樣會被銘記!
這就是出關之後的法則!
李英傑手裡提著三顆人頭,默默坐了下來,他是這一次殺戮韃子最多的人。在出戰的時候,他還不是頭領,隻是個默默無聞的漢子。
等回來的時候,他已經是十七個人的領袖。
大家都看著他,而他的目光緊緊盯著石碑,那上麵也有他的名字。
李英傑突然撲過來,舉起拳頭狠狠砸過去,
怎麼可以這樣?
怎麼可以這麼無情!
在出關之前,他們還是很陌生的人,大家相識不過一個月,憑什麼就要求他們肝膽相照,憑什麼就要不顧危險,拚命保護彼此?
他們承認自己的懦弱,但是有必要寫在碑文上嗎?
不要太狠啊!
李英傑連續捶打,拳頭淤血,在石頭上留下斑駁的痕跡,其他人也衝過來,他們怒目圓睜,想要搗毀這個石碑。
就在這時候,火銃響了!
很快,有一隊騎兵衝過來,為首的一員將領麵色鐵青,單手高舉著火銃,從鐵管裡還在冒著熱氣。
他囂張地從李英傑等人生前掠過,繞了一圈,然後又回到了前麵。
馬蹄濺起的灰土,給他們洗了個臉。
“哼!殺了幾個韃子!就覺得自己是英雄了?是嗎?覺得朝廷對你們不公平了,對吧?覺得這個石碑立得過分了,應該拆掉,對吧?”
“既然你們知道羞恥,知道要臉!為什麼當天夜裡不敢衝出去?為什麼?朝廷已經告訴你們,官兵會對付大股的韃子,有些,漏網之魚,完全可以輕易對付!你們為什麼還不敢出戰?是你們骨子裡懦弱,還是根本沒把同伴的命當回事?”
“韃子是一群狼,你們就是一群羊……狼來了,你們隻有逃避,等待,等著狼吃飽喝足,靠著運氣,你們就能換活下來,是嗎?”
“堂堂漢家兒郎,七尺漢子,就隻能當一群任人宰割的可憐蟲,你們不該羞愧嗎?自從出了這道關,踏上北境的土地,你們就該明白一個道理,自己是一群狼!一群嗷嗷叫的惡狼!你們該尋找獵物,凶狠吃掉,這才是你們的使命!”
“石碑放在這裡,永遠都不會撤掉,你們有本事就拿出真正的血性,向世人證明,你們是真正的狼!是一群可以在任何地方,任何環境下,都能吃肉的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