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想也不想就追過去,燈麵被燒了一小半。火光襯映下,他看清楚了另一麵的詩句。
今年元夜時,月與燈依舊。
但見去年人,相識已陌路。
“琳琅……”
唇邊不自覺溢出這個名字。
一個念頭突然閃過。
他轉身就往回跑,拚命扒開擁擠的人群。
“哎,你乾嘛呢,有病啊!”
他記起來了。
全都記起來了。
他是未央,他有一個妹妹妻子,叫琳琅。
“呼呼呼——”
他死死忍住喉嚨的異樣,心肺好像快要被擠壓爆了,可他不敢停下來。
終於,在一個較為僻靜的巷子邊,停著一輛藏青色帷幕的馬車。
未央怔住了。
兩人正朝著馬車走去。
一道小身影搖搖晃晃撲到了女人的懷裡,開心嚷著,“涼涼!”
琳琅捏了捏他胖嘟嘟的小臉蛋兒,輕輕噓了一聲,“弟弟還在睡覺呢,哥哥乖,咱們小聲點,好不好?”
粉雕玉琢的小男孩似懂非懂點頭,“弟弟身體不好,願兒是哥哥,要照顧小福兒!”
琳琅摸了摸他的小腦袋怪,讓自家的夫君把這個小胖墩搬回車上。
眼瞅著孩子們在車上,趁人不備,某人突然偷襲,狠狠親了她嘴唇一口,又當作沒事人一樣把她抱回車上。
琳琅看他板著一張正經到不能再正經的麵孔,居然乾出這樣流氓無賴的事來,忍不住又調戲他來。
管家紅了一張俊臉,“彆鬨,孩子都還在呢。”
起碼、起碼給他留點麵子呀。
不然以後還怎麼管那隻小皮猴?
琳琅笑得很厲害。
她回到車上,一隻小手軟軟扯著她的衣袖,揉著眼,“娘,你回來了。”相比起活潑的哥哥,體弱多病的弟弟更加害羞,一見到生人,隻會怯怯躲在娘親身後,埋著頭,誰也不理的。
“吵醒你了?”琳琅放緩了聲音。
他晃了晃小腦袋,伸手要抱。
琳琅含笑摟住了這個小寶貝。
誰說逼瘋女主,就一定要犧牲一個小孩當祭品?
在走這一步棋之前,她已經收買了男主身邊的阿福。
祝錦瑟收到的紙箱嬰兒,是死的。
至於心頭肉能救人的這個梗,琳琅向來是嗤之以鼻的。在原劇情中,祝錦瑟之所以能活,不過是那道士的話給了她一番希望,以為吃了以後就真的能痊愈。
溺水的人拚命抓住這根稻草。
其實吃與不吃,完全沒有效果,都是心理作怪,這也是所謂的積極暗示與消極暗示。
聽說女主半年前就瘋掉了,被愛好臉麵的丈夫拘禁在地下室裡,能不能出來還是個問題呢。
就讓她一輩子活在恐懼與愧疚之中吧。
琳琅微微撩開窗紗一角,巷子的拐角有一截衣角露出來,似是顫抖著。
她笑了起來。
這樣的結局,不是很完美嗎?
相識陌路。
相忘天涯。
她對男主可算夠仁慈了呢。
琳琅支著下巴想著,是不是生了孩子之後,女人都會變得特彆心軟呢?反正她覺得自己的手段都溫和了許多呢。
琳琅很不要臉給自己貼上“善良”的標簽。
“駕——”
男人在外頭趕著車。
後頭隱隱傳來壓抑沉悶的哭聲。
她,裝聽不到。
他,心若死灰。
“你,可真的想清楚了?”方丈緩緩地說。
未央垂下了眉眼。
“方丈,可以開始了。”
一縷青絲落下。
他閉上了眼睛。
“未央。”
“什麼?”
“我說,以後你便叫未央吧。”
“盎盎春欲動,瀲瀲夜未央。春生,夜長,周而複始,永不滅亡。你覺得這名字如何?”
騙人。
全是騙人的。
你的未央,要死了呢。
皈依佛。
皈依法。
皈依……皈依……
皈依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