床上的人猛然驚醒,額頭滲出了冷汗。
“江,你又做噩夢了?”
來人無奈聳著肩膀,“我真覺得,你該去找個心理醫生疏導一下情緒,不然天天都這樣,身體怎麼受得了呢?”
“你要是真想你的姐姐,回國不就可以了嗎?左右不過就是一張飛機票,你又不是買不起。再說了,你又是老板,放多長的假還不是你一句話的事。”
他沉默了半晌,終究沒有回應這個問題。
有些事,不是簡單的yes和no就可解決的。
要真有那麼容易,他就不會一直都待在這個陌生國度裡,斷了一切聯係,連回國的念頭不敢動過。
十年,他有了自己的一座商業大廈。
姑且算得上是一名成功人士。
這裡的姑娘美麗而不缺乏熱情,大膽表白的有很多,符合他審美口味的絕色尤物也不少,但每每想要接近的時候,占據大腦的,始終是那個人哭泣的樣子。
她隻哭過兩回,卻叫他至今心痛如刀割。
年少時動過一次心,幾乎耗儘了他一生之中所有對愛的熱情與精力。
十年前,他僥幸躲開了死亡,病房醒來那一刻,他滿懷欣喜想要見到她。
然而,江父卻告訴他,琳琅失血過多,在情緒異常激動的情況下,還不眠不休守了他一夜,身體早就垮了,現在還沒有醒過來。
她的未婚夫一見到他,要不是江父拖著,早就想動手了。他那句憤怒的質問,他現在還記得清楚:為什麼像他這樣的家夥都能活下去,而無辜受害的琳琅奄奄一息躺在病床上毫無生氣?
透過那窄窄的透明窗,她蒼白虛弱的臉色令親眼見到的人心痛。
他不信佛,但卻隻能通過這種虛妄的方式,祈求佛祖開恩——隻要她能醒過來,讓他做什麼都願意!
然後,他會安靜的、沒有告彆的離開她的世界,不去再去驚擾。
他一定會真誠送上祝福,祝她婚姻美滿、早生貴子,一生都平平安安、無病無災。若有災禍,通通報複到他的身上好了。
她已經禁不起任何的傷害了。
大概老天是聽到了禱告,三天後,琳琅醒了。
他不敢去看她,怕自己心軟,怕自己妒忌,於是留了一封信,買了一張飛機票,連夜逃離了這個有她在的城市,出國了。在一個任何人都找不到的地方,紮根落腳。
每當夜晚來臨,思念蝕骨。
但沒關係,他全都習慣了。
在這裡,他的天賦與勤奮得到了認可,生活的如魚得水,隻是除了一點——他控製不住想她,想得要命,偶爾在街頭遇上某個與她相似的人,都想衝過去抱住她、親吻她,不讓她離開自己視線半分。
就像上癮了一樣。
有時他也會卑鄙的想,要是當初他沒有憑著她那一句話挺過來,而是永遠的消失了。
她會不會多心疼他一些?
會不會在他的房間裡偷偷哭泣?
會不會隻記得他以往的好?
然而這一切,都沒有答案。
他胡亂想著,這大概是女孩子的手,柔若無骨,指甲圓潤,還有一股梔子花的香味。
不,不對!
謝珧華猛然驚醒。
一把擒住了那隻手。
女孩被嚇了一大跳,杏仁般明淨溫暖的眼眸無措看著他,就像一張柔軟的白紙。
“是做惡夢了嗎?”
她伸手從櫃頭裡抽出紙巾,替謝珧華擦拭額上的冷汗。
謝珧華緊緊盯著她。
“你知道我是誰嗎?”他放輕了聲音。
對方迷茫看著他,似乎在回想著。
“你是……誰”
漸漸地,她陷入了一種痛苦之中,本就沒有血色的嘴唇被她咬出鮮血來。
謝珧華連忙摟住她,輕聲哄道,“想不起來也沒關係,有我在,我記得你的一切,以後會一件一件說給你聽。”
女孩攀著男孩寬闊的肩膀,小聲地問,“那……你是誰?我們是認識的吧?”
“當然。”
謝珧華臉色不變。
“我是你男朋友。”
嘖,這小狼崽子還挺有心計的。
在她失憶的時候想趁虛而入?
“可是,我看你長得比較像我弟弟呢。”琳琅猶豫地說,那就偏不讓你容易得逞。
“從麵相上看,我可能有點嫩,像高中生,你以前也這樣說過。”謝珧華給她倒了一杯溫水。
他繼續微笑,“不過某些方麵的尺寸應該是令你滿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