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5 章(2 / 2)

妾[慢穿] 一隻蟲 4921 字 9個月前

又基於那機關盒子的精巧與防腐性能,以及那夜明珠的品相,老專家最後給這份古董的估價大概在130~180萬之間。

而由於品雲閣距離古董鑒定中心並不是很遠,也就20分鐘的車程,14點多從鑒定中心出來的林仙仙,便直接乘車去往了品雲閣。

在與接待人員出示了拍品和鑒定證書後,接待人員很快把她帶到了會客室,雖然她拿出的東西看起來很靠譜,但正規的拍賣行也是要走一道鑒定程序的。

因為東西是真的,一點水分都沒摻,所以拍賣行的鑒定師給出的結論和鑒定證書上的結論也是相差無幾的。

在再次確認了林仙仙確定要拍賣此物後,拍賣行的工作人員拿出了一份拍賣合同。

合同上有兩種付費形式,一種是交押金,拍賣後,拍賣行抽取成交價7%的傭金,另一種就是無需繳納任何的費用,拍賣後,拍賣行抽取10%的傭金。

林仙仙自然選擇的是第二種,她現在兜裡就一千多塊錢,怕是連押金的一個零頭都交不起喲!~

另外,她也關注了一下條款裡,物品丟失後的一些賠償事宜,拍賣行給她的第一份合同上,寫得是若拍品丟失,拍賣行會酌情賠付客戶估價的10%。

10%!還是酌情?!林仙仙得多大的腦袋才會在這份合同上簽字啊!~

當林仙仙表示,如果這條條款不修改成全責的話,她就換一家拍賣行,拍賣行的工作人員還和她保證,拍品絕對安全,這條條款隻不過是一個附贈條例什麼的,試圖說服林仙仙在這紙合約上簽下自己的名字。

但林仙仙又不傻,凡事寫進了合同裡的條約,就沒有哪條是白給的,那工作人員見說服不了林仙仙,便和她在百分比上爭取了起來,在這一點上,林仙仙是不會讓步的,她又不是不給傭金,憑啥放你們拍賣行的東西丟了,損失還要我承擔一部分的百分比啊!

真的,被這人給墨跡的,林仙仙都打算換一家拍賣行算了,這家拍賣行跟客戶這麼耍心機,嚴重拉低了林仙仙對他們的信賴值。

不過林仙仙也知道,其實哪家拍賣行都差不多,再一個,她帶著這東西從這個門出去也未必安全,所以,在品雲閣方麵妥協了之後,檢查過合同裡確實沒有什麼陷阱後,林仙仙簽下了這份拍賣合約。

這顆夜明珠最終定下的競拍價是150萬RMB,林仙仙在簽完合約後,還借用了一下拍賣行的相機,把一式兩份的合同給拍了下來,並等到相片洗出來後,她才拿著相關的材料走出了品雲閣。

雖然這樣做可能會讓場麵難看了點,但總比事後吃虧要強吧,保護自己的權益,做得再全麵也不為過,要想不吃虧,這時候就不要顧忌什麼人情世故了。

林仙仙的這顆夜明珠,將會在兩個星期後,品雲閣的S市舉辦的年度珍品拍賣大會上參與競拍,到時,林仙仙還要負責現場打開機關盒子,因為那盒子合上後,不曉得其中關竅的人,是很難打開的,這也是林仙仙刻意留的一手。

她現在應該做的是,找一份供吃供住的短期工作。

因為現在這個時間,外麵已經沒有公交車了,林仙仙便沿著街道,看起了街邊各類商店的招聘貼紙。

在問過一家餐廳、一家超市和一家健身房後,最後隻有健身房的老板娘願意給她提供這份過度的工作。

健身房的老板娘也姓胡,名叫胡玲,可能是看林仙仙孤身飄在S市可憐吧,便給她提供了一份前台接待的工作。畢竟,會在這個商鋪都快關門了的時間出來找工作的人,基本都是碰上什麼急事了,胡玲真怕她拒絕了這姑娘,這姑娘今晚就要露宿街頭了。

作者有話要說:感謝灌溉營養液的小天使:與君歌1瓶;

謝謝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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