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2(2 / 2)

無事發生。

第七日。

巫傳又造出了一個字。

殷渺渺覺得這應該是個“木”字,草、樹、林、叢……都是木。

金木水火土,巫傳造的字都是某種基本元素。

這是他說的“本源”嗎?

第八日。

瞳帶梅枕石去了巫傳那裡。

巫傳聽瞳嘰嘰咕咕說完了一番話,點點頭,取出一甕特殊的顏料。叫梅枕石伸出手來,在他手背上畫了一個圖紋。

這是部落的圖騰,像是一團火,樸素簡陋,又蘊藏著某種奧妙。

部落裡有好幾個人都有類似的紋身,梅枕石覺得這是一種認可,代表他們已經接受了他這個外人。

因為看不出有什麼危害,也就隨它去了。

第九日。

殷渺渺將巫傳造的“字”和八卦的符號對比,隱隱約約地觸摸到了門檻。

八卦是由代表了陽的“—”和代表了陰的“--”組成的複雜符號。“道生一,一生二”中的二,就是陰陽,理論上來說,世間萬物都可以用陰陽來表述。但純粹的二進製對於古人來說,運算起來過於燒腦(?),所以又衍生出了八卦。

八卦代表的,便是古人對萬物基本組成單位的推演,即是:天、地、水、火、風、雷、山、澤。

仍然以“火”為例。

象征著火的離卦,符號是,上下為陽,中間為陰。這是個什麼含義,有許多種不同的解釋,一說火照明四方,乃是屬陽之物,但與乾比,又非極致的陽,故而有陰的存在,又一說天地之間,天有天火,地有地火,中為虛無,故上下為陽,中間屬陰,還有一說,火的外焰溫度更高,陽更盛,內焰溫度低,故為陰。

究竟哪一種**正確,並不重要。重要的是,殷渺渺從古人總結八卦的規律中,摸索到了一點他們的思路。

不要被表象所蒙蔽,著眼於其本身的存在。

抱著這樣的念頭去看巫傳的字,就會發現寥寥數筆,看似是粗淺的簡筆畫,實則蘊含著更多的內容。

殷渺渺凝神斂心。不再去想天火、地火、雷火有什麼區彆,它們來曆不同,名稱不同,但追根究底都是火焰。

摒除人類加之於上的種種含義,回歸到火焰本身。

火焰本身無法單獨存在,必須有燃燒物才可以。所以,第一筆落在最下麵,代表了燃燒的能量來源。而火焰是動態的不是靜止的,代表火焰主體的筆畫不能是筆直的線,要柔和,意味著運動和變化。

這麼一來,雛形已有,隻是並不夠精準。

火焰通常分為三層,外焰、內焰、焰心。因此,火苗旁邊要再添兩筆,代表其常見的外在形態。

噌。空氣中響起火柴劃過的摩擦聲。

一朵小小的火苗跳了起來,微弱又明亮。

成功了。

殷渺渺輕輕呼出口氣,明白為什麼之前看巫傳寫字的時候,感受不到任何靈力波動了。這具象出來的火焰並非靈力的顯現,而是天地的感應。

——很難用言語來形容這種情況。當人們將一種不可名狀的無形的事物,用有形的可見的方式表達出來的時候,天地與之呼應,便出現了異象,有些類似於修士結丹、結嬰時的天象,是天人感應的一種。

“你懂了。”巫傳說。

殷渺渺展顏一笑:“是,多謝你的指點。我受益良多。”

這話拗口,巫傳要想一想才能理解:“和你交談,我也會了很多,你看。”說著把一塊木板遞過去,上麵是用炭筆書寫的字,全都是木字旁的文字。

巫傳點著一個像“禾”的字,說“一個”,指“林”,說“很多個”,又指著“森”說“很多很多個”。除此之外,他還創建了花的寫法,可惜不是“花”,而是更像“朵”字,代表了樹根的字,又有點像“本”。

殷渺渺忍俊不禁:“你將它們細分了。”

“這幾個。”巫傳虛虛畫了個圈,把剛才說的字圈起來,又點著最初的“木”字,解釋道,“不一樣。”

殷渺渺頷首:“我明白你的意思。”

“木”是本質,“森”“林”則是具體的某個事物,是外在的表達。所以說,她其實弄錯了,巫傳之前造的是“文”,現在創造的,才是“字”。

蓋依類象形,故謂之文。其後形聲相益,即謂之字。

文者,物象之本,字者,言孳乳而浸多也。

文字由此而始。

殷渺渺無限唏噓,向巫傳欠了欠身:“多謝。”當事人或許不明白他們所做的事有多麼偉大,但她明白,因而由衷感激。

而巫傳深深地凝望著她,同樣慢慢伏低身,感謝她這些時日傳授的智慧。

一陣清風吹過。

巫傳的身體像是才出土的文物,短暫地驚豔了世人後,化為脈脈流沙,隨著輕柔的風消散在了她的眼前。

草木枯朽,鬥轉星移。

時間再度流逝,無情地帶走了眼前的一切。

殷渺渺閉了閉眼睛。

再睜開的刹那,場景變幻,她看到許多熟悉的麵孔。

周圍不再是蠻荒,而是高塔的內部。

作者有話要說:注釋:

1、蓋依類象形……這句,出自《說文解字序》

2、文內關於八卦的解析,查了一些資料,各有說法,我又杜撰了些,並不精準,勿當真,勿考究。

3、這裡關於“文”和“字”的解析,也是我杜撰的,隨便看看就行了。

*

大家的評論我都看到了,一路過來七個嘉賓,每一個都有支持者,也都有不感冒的讀者。不管是說對天光無感並不希望複合的,還是說對葉舟無感希望彆人上位的,真的很好解釋了甲之蘿卜乙之青菜,各有所愛。

至於我,都喜歡,所以我隔三差五就忍不住想感慨一回NP,並且痛罵這該死的規則——但這是我從讀者的角度在嘀咕。

之前說過,我寫文和不寫文的時候是兩個人,不寫的時候為其心痛,晚上想劇情都覺得意難平,恨不得大團圓算了。可寫文的時候,必然會回歸到作者的身份,對文章對讀者也對自己負責,這個負責不是說滿足大家的願望,而是忠於故事本身。

故事發展下去,該是什麼樣子,就是什麼樣子,大家可以放心。

*

原始社會的劇情結束了,接下來會進入比較有趣(赤雞?)的劇情……咳,明天見分曉網,網,,...:

上一頁 書頁/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