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史萊姆隻要顏色一樣,看起來都差不多。
西區和北區相距這麼遠,他的那隻小明不可能跑到北區來。
愛德華驚訝,“誰給他取了名字?”
“嘰。”姆姆有氣無力的叫了一聲。
路遙走過去,踮起腳從愛德華手裡接過姆姆,“我給他取的名字。請問您是?”
愛德華這才注意到路遙,一個普通的人族女性,他神色倏然冷淡:“愛德華,這隻史萊姆的父親。我要帶他回城堡。”
姆姆緊緊抱住路遙的手臂,水潤潤的眼睛裡凝滿不舍:“嘰嘰。”
路遙明白了。
姆姆大概真的是愛德華的小明。
哈羅德走過來,將姆姆從路遙手臂上扒拉下去,神情氣爽:“小記明,快跟你爸爸回家。”
姆姆:“……嘰。”
路遙按住哈羅德,低頭去看姆姆,“姆姆?”
“嘰嘰……嘰嘰嘰……嘰嘰……”姆姆揚起肉肉圓圓的小臉,慢吞吞講出事情始末。
小史萊姆原本住在西區的鐵針森嶺,陪伴一隻孤獨寂寞的吸血鬼。
這隻吸血鬼自稱小史萊姆的爸爸,並給小史萊姆取名叫小明。
血族通過初擁增加眷屬,隻是簡單的命名,並不會使小明成為愛德華的眷屬。
而且史萊姆沒有血液,愛德華本來也沒想過讓史萊姆做眷屬,隻是當孩子一樣養在身邊。
史萊姆是一種純粹低能的魔物,一般不具有思維。
但血族始祖很喜歡小明,走到哪裡都要帶著,睡覺、吃飯、研究魔法,不離一步。
耳濡目染之下,小史萊姆漸漸有了思維。
不過血族始祖還沒有發現這一點。
大概一個月前,血族始祖久違的需要出門一趟,舍不得小明獨自留守城堡,便帶他一起。
路上遇到一點意外,等愛德華發現時,小明已經不見了。
愛德華來回找了很久,都沒有找到小明。
而另一邊,小明從荒野醒來,以為自己被吸血鬼爸爸拋棄。
大約傷心了三天,然後他發現,住在荒野其實很自在,除了有點孤獨。
小史萊姆漫山遍野撒歡,不慎被靈蛛捕獲魔物的蛛網網住,怎麼都掙脫不開。
遇見路遙的時候,他已經在樹上吊了三天三夜。
小史萊姆住在城堡的時候,偶爾會聽到愛德華咒罵人族,他一直以為人族是比吸血鬼始祖還可怕的存在。
被路遙救下之後,他立刻害怕地化成一灘水,可那個人族誇他可愛。
就算是吸血鬼爸爸,也從沒有誇過他可愛、聰明。
小史萊姆不知道怎麼形容那種心情。
大概像是經曆了漫長的嚴冬,忽然遇見一泓溫泉。
“撲通”一整個跳進去,渾身被溫熱的泉水包裹,久久不願動彈。
後來,他用一叢地黑蓮敲開人族的小店,變成了姆姆。
姆姆很能乾。
姆姆很可愛。
姆姆超級棒。
不管聽多少次,姆姆都不覺得厭煩。
姆姆想留在美甲店,想留在店主身邊。
可愛德華翠湖一般的綠眼睛水潤潤地看著他,姆姆又很糾結。
路遙瞧著對麵抱著姆姆rua的蒼白男人,水潤剔透的綠眼睛和姆姆撒嬌時一模一樣,她算是知道姆姆為什麼愛撒嬌了。
可是,可是。
這是血族!
要怎麼讓他答應做個美甲呢?
路遙看一眼姆姆,思考了一會兒,“姆姆,如果你要跟著家長回去,也沒關係。住得地方遠了,改坐傳送陣過來上班,也和平時差不多。”
姆姆沒有住在店裡,每天晚上下班,還是會回到荒野。
回家住和留在美甲店上班,其實並不衝突。
愛德華把姆姆揉進懷裡,臉色冷肅,“他隻是一隻史萊姆,能做什麼?人族永遠是如此狡詐又貪婪,連史萊姆也要使喚。”
路遙:“……”
哈羅德心裡樂開了花,挨著路遙坐下,微微挑釁地覷了姆姆一眼,開心地說:“對對對,快把這是小史萊記姆帶回去,他在店裡太礙事了。”
路遙吐出一口氣,平靜地說:“如果姆姆願意,您是家長,要帶他回去,我無話可說。”
姆姆傷感地“嘰”了一聲。
路遙停頓一瞬,繼續道:“但有一點,我不是很同意。雖然是一隻史萊姆,但姆姆很能乾。自他入職以來,我交給他的工作,每一件都完成得很好。”
愛德華有些驚訝,“史萊姆能做什麼?”
路遙認真道:“可能不論我怎麼說,您都不會相信。不如您親自體驗一下?”
“如何體驗?”愛德華承認被這個人族挑釁到了。
幾分鐘後,愛德華坐到工作台前,姆姆舉著黑金指甲銼,小心翼翼幫他磨指甲。
愛德華一臉不可思議,“噢噢噢,小明居然會拿工具!”
不知道為什麼,安布羅斯看著眼前的場景,有一種並不意外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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