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念是以私人名義發布懸賞令的。
在發布出去的不到二十四小時內,他就收到了許多信息,真假參半。
在花了一天篩選信息之後,他挑了一條真的:某母嬰用品店店員表示一個多月前曾有人帶這個小寶寶去他們店裡購物。並提供了一張監控照片。
看上去仿佛無關緊要,但周念直接給了她一萬塊。
隻有一個要求,必須在社交平台上公開自己拿到獎金的事。
接著周念自己找公司買轉發,把這條信息炒上了熱門。
現在彆說全首都了,全國都知道有這麼個事。
更多的信息湧了過來。
這些都是周念找同班同學們一起處理信息,大家太佩服他了,大家覺得他這是個小計謀,沒有幾個人相信他真的要掏50萬,覺得他是釣大魚呢,一半屬於空手套白狼。
但一個學生,為了給素昧平生的小嬰兒花1萬塊找父母,已經很壕了,太有魄力了。
真是敢想敢做。
第三天。
孩子的父親就自投羅網了。
他這個人還比較雞賊,他不是來提供父母信息,隻是提供一張孩子的照片,聲稱是他無意中在路邊拍到的。
拍的是孩子的生母抱著孩子的照片。
但是這種照片一看就是在醫院外麵拍的,撒謊撒的太拙劣了,就算是他們這些個沒什麼經驗的學警,第一眼看到也會覺得不對勁。
周念聯係上他,讓信息技術部的同學查ip,順藤摸瓜,直接在一家小旅館把他給抓了。
押送警察局去。
他沒審問兩下就認慫了,連連點頭說:“我不扔他了還不行嗎?我把他帶回去養!我真沒有故意想要犯罪。”
還嘀咕抱怨:“你們這些生來就有錢的人,根本不知道我們窮人的難處,我要是有錢,我能把自己的孩子扔了嗎?我也是為了他好,我又沒錢給他做手術。”
張警官板著臉問:“孩子他媽呢?”
他很是不耐煩地說:“因為孩子的事跟我鬨掰了,不知道去哪了。”
“你們問完了嗎?我不要賞金了就不能放過我嗎?警察先生,我知道錯了,我下回再不會犯,就讓我走吧。”
張警官:“你當是過家家啊!”
這新聞已經被鬨大了。
典型的遺棄兒童案件,要是輕拿輕放,新聞下麵的評論數都爆了,處理好了就是個白來的正麵宣傳,處理不好可就遭了。
又過了兩天。
孩子的母親也來自首,她認罪伏法,一切坦白。
他們都被抓了起來,都將被起訴遺棄兒童罪。
同時,基本上確定,失去了撫養權。
這個小寶寶將進入領養係統,等待合適的領養人。
他的曝光大,上了新聞,想要領養他的家庭非常多,根本不愁領養人。
如此,周念也該把孩子正式交給領養機構了。
他哄沈嶠青:“彆舍不得了,我們不適合養他。有一對成熟、渴望孩子的夫妻來養他才適合。”
“我知道。”沈嶠青說,“我知道。我也不是特彆喜歡小孩,我隻是一照顧他的時候,就感覺像是在照顧小時候的自己。就好像在彌補我自己一樣。”
像是靈魂共振了一下。
周念太能理解沈嶠青了,他說:“你知道為什麼我這麼上心嗎?我就是覺得,我這樣做,就好像在幫被遺棄的自己尋找父母一樣。”
開學的前一天。
周念抱走了孩子送去了兒童福利機構。
把孩子送走的第二天。
沈嶠青夢見自己兒時往事。
在遇見周念以前,記憶是一片模糊的,即使當時他已經快九歲了。好像是痛苦在主動地阻止他去回憶往事。
後來回想起來。
他都很好奇,自己是怎麼活下來的。按理來說,他應該早就死了。他想,大概是老天爺要他活到遇見周念。
在那之前,他每天都像是一隻小僵屍一樣,腦子裡什麼都沒有,隻有饑餓、饑餓、饑餓。
渴是還好,他可以去喝社區裡免費的自來水,餓了就去喝,每天灌滿一肚子。
那時,他活得不像是個人,沒有羞恥心,也沒有自尊心,整天臟兮兮的。
他也不記得是從哪一次起,好像是看到了野貓野狗在垃圾桶翻食物,他自然而然地學會了,甚至還很開心,心想,原來還可以從垃圾桶裡找東西吃。
於是,他餓了就去垃圾桶裡翻食物,有時,他也會去隔壁富裕點的社區,那裡有阿姨給貓貓狗狗喂剩飯,他偷偷拿半碗去吃,用骨頭湯和魚肉泡飯,很香。
這樣胡亂吃飯,竟然沒有吃死他,也沒讓他進過醫院。
沈嶠青有時會想,上天大抵還是眷顧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