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目標:高木的車
凶手:7年前和3年前案件的模仿犯
線索提示:郵筒、攝像機
破案獎勵:5點血糖值。
攝像機?該不會就是光彥的那個吧?可是剛才一直是步美在拍攝,而且都在拍遊行的隊伍……
而且那個郵筒的提示也很奇怪,那隻不過是光彥和元太兩個熊孩子為了能看得更清楚才爬上去的。
至於說模仿犯,這點倒是可以問問美和子他們。
這時,堂哉才看向那輛被炸毀的警車。
並不是他不擔心高木的安危,而是係統並沒有提示死人,而且高木在離開的時候應該還在原地,那個距離就根本不會有危險。
果然,在堂哉他們趕回去之後,高木雖然一臉後怕,但並沒有受傷,隻是有些灰頭土臉罷了。
“你這家夥運氣真好,那種爆炸都沒炸死你。”白鳥在一旁故作不滿地說道。
“確實是運氣好,要不是我在開車門的時候鑰匙不小心掉了,結果看到車底下有一個看起來像是裝滿的購物袋,我想那可能是什麼可疑物品,就急忙跑回來了。”高木心有餘悸地說道。
“這麼說來的話,果然是3年前的模仿案咯?”堂哉問道。
然而白鳥卻驚疑道:“菅原君怎麼知道是模仿犯?”
“難道不是嗎?”堂哉見釣魚成功,立即順勢反問道。
“這件事事關重大案件的機密,我不方便透露,但有一點是可以說的,上次的案件發生在1月6號。”
白鳥的解釋,讓堂哉瞬間恍然。
“原來如此,也就是說警方掌握了這個犯人必定會在1月6號發來傳真並作案的確切情報,比如說之前有過類似的傳真或提示?”
“不愧是菅原君,反應就是快。”白鳥稱讚道。
隨即他詳細地解釋了起來,“實際上真正案件的開始並不是三年前,而是7年前,那是炸彈魔的第一次犯罪,當時因為新聞的誤報,導致其中一名犯人被發現,然後在被警方追捕的過程中被貨車撞死。”
“那就是說,三年前的是另一名炸彈魔?”堂哉問道。
“是的,推測應該是為了同伴報仇,七年前炸彈魔在得知同伴死亡後,報複性地引爆了還沒完全拆除的炸彈炸死了一名警察,之後的目標也一直盯著我們警察。說起來,7年前的爆炸中也殉職了一位爆炸物拆除班的拆彈專家萩原研二,他是之前提到的鬆田陣平警官的好友,也是他之後調入搜查一課的契機。”
聽著白鳥的描述,堂哉覺得還是不夠充分,“可是就算7年前的實踐也是1月6號,隻有兩個參考樣本的話,不能說完全肯定吧?”
“確實,但如果是連續五年呢?”
白鳥解釋道:“在七年前的案件之後的三年,每年警視廳都會在1月6號收到分彆是數字3、2、1的數字傳真。”
這樣話,那倒是基本可以確定,炸彈魔就是想要在同伴死亡的1月6號,通過這種方式來報複警方。
既然不是1月6號發來的傳真,那這次的肯定是模仿犯。
可是,模仿的目的是什麼呢?
“而且實際上,我們警方當時隻公布了傳真的前半部分,這位模仿犯就是典型中了圈套的那類人。”白鳥笑道。
“但是,似乎有人並不覺得那是模仿犯……”小哀清冷的聲音響起。
順著她手指的方向,堂哉等人看到了正一個人衝到爆炸的車子旁邊,徒手試圖在裡麵搜尋什麼的美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