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氏隨手換了本竹簡,翻出一行字給他們看。
張知魚接過來輕輕地念出聲兒道:“周初,百廢待興,流民遍地而大饑饉。石米四千錢,百姓易子而食,人口損傷折半。高祖令:民可賣子,就食糧滿倉豐之地。”
這是一本野史,卻被顧教諭圈了起來,旁邊還有他筆鋒淩厲的一行小字——百歲老人今尚在。
張知魚看著這頁紙,一下就全部明白過來。
大周朝建立才一百年,這還隻是第三位皇帝,邊疆的土隨手抓一把都還能聞到硝煙,也不是沒有長壽的老人,他們都還記得這件事,難怪大桃鄉的人不以為然——因為天家鼓勵過!
天家允許的事兒還能有錯嗎?
所以這樣的風氣,不是一個鄉能解決的,隻有從來處改,從天家改,才能有效。
如今的皇帝似乎也很不滿意民間賣人成風,於是他一登基就大改周律,這也不過才二十來年,哪裡敵得過八十年的高祖餘威。
子不言父過,何況是開國之君?如此對拐子的懲罰也就處處留情了,不為彆的,隻為要給祖父留下最後的人心,一個立本不正的王朝總會出現各種危機。
所以以周朝現在的律法,張有金這樣的良籍,隻要買賣未成,就不能構成犯罪,自然可以逍遙法外了——根本沒有法能拿住他。
即便張知魚早就有了些心理準備,也不知真相可以殘酷至此。
江南這樣富庶的地方,當年一定也接納了許多賣了兒女兄妹湧過來的流民,或許許多人都還是這些流民的後人,所以他們從小見慣了也聽慣了當然視作尋常。
江南自古便是俊傑輩出之地,是以如今還能鼎盛的文氣壓製住這股邪風,這是此地代代士子豪傑們的餘蔭,看大桃鄉就知道了,他們不會去阻止,但也卻決看不起這樣的人。
江南尚且如此,外地又如何呢?
張知魚有些不敢想了。
阮氏看著兩個孩子歎道:“這樣的東西,咱們這樣的人家是碰不得的,你們聽過也就罷了,免得哪天再外頭闖出禍來。”
顧慈雖然吃過一些苦頭,但在家也是人人都捧的主兒,還沒怕過誰,年紀再小受的也是正統士子教育,聽娘這樣說他很不服氣,眉毛一揚,站起來高聲道:“有什麼碰不得,我爹說了民為貴君為輕,他們為了籠絡人心對百姓如此殘酷,還說不得?爹在走之前跟我說,我身體已經弱下去,就不能再做個軟骨頭,要在活著時帶著娘堂堂正正當個人,才對得起來這一趟,就算以後我走了也不會後悔。”
顧慈如今還不是很清楚顧玉為什麼這樣說。但爹說的每一句話,他都能想起來,尤其是這幾句,他簡直覺得自己能記一輩子,就是想忘也忘不掉。
阮氏看著兒子酷似丈夫的眉眼,一時淚如雨下。將兩個孩子摟在懷裡道:“你娘隻是個小婦人。娘隻要你們平安,但你們要做的事當娘的又能阻攔麼?可娘隻有你一個了啊,你們要做什麼事都得想想家裡還有人娘在。”
顧慈眨眨眼軟了口氣道:“我是做好事又不是去送死,我才不會那麼傻呢。”
張知魚在阮氏懷裡扭頭看顧慈,認真道:“這件事可是很難的。”
顧慈跟她眼對眼,想了想道:“這有什麼大不了,你去做最好的大夫。我去做最好的官兒,到時候順便把這條律法改了不就行了?”
張知魚見這個土著小孩都有如此誌氣,陡然也從心底生出一股無事不可為的豪情——雖然難度大了點,但事在人為,她還有穿越這個金手指,不做出點什麼都對不起自己重來一回。
看著顧慈弱不禁風的身子骨,隨口就將生死掛在口頭,張知魚握住他的手道:“你一定會平平安安長命百歲,我娘說不滿七歲的小孩有口彩,我把我的口彩都給你,以後我也會把你治好的。”
顧慈聽了很感動,也回握住魚姐兒道:“我明年就得去考童生了,等我當了官兒咱們一起把它改了。”
“你這樣能進考場嗎?聽說進去的人很多都被抬著出來。”張知魚有些憂心。
顧慈早就想好了:“我是我家唯一的男丁。也是我爹我娘唯一的子女,我至少也得把舉人考了,給我娘求個誥命,不然他們又欺負我娘怎麼辦?又不是隻有做大官才能改掉律書,我們可以去交一個大官朋友讓他改。”
張知魚就笑:“哪來的大官能跟我們做朋友,官二代都跟官二代玩的。”
“官二代?什麼是官二代?”顧慈有些好奇。
“就是官員的兒子就叫官二代,像我就是醫三代了,因為我阿公是大夫。”張知魚跟他解釋。
顧慈點點頭,表示聽明白了,隨即一樂:“我不就是官二代嗎,我爹就是官兒啊,我去跟他們交朋友,把他們介紹給你,再說你也可以去治一個大官,他不幫我們你就讓他等死。”
張知魚詫異地看著他:“沒想到你還挺狠。”
顧慈不以為意:“來我家的大夫都得收我的診金,你把這個當成診金不就行了?”
張知魚覺得這個有點不道德,她做為未來準就業大夫還是很同情病人的,但這會兒她竟然可恥地覺得自己被顧慈說服了,畢竟治的大官如果剛好能改的話,那不是天賜的禮物嗎?俗話說天授不取反受其咎,到時候她一定好好治他!
阮氏本哭得梨花帶雨,這會兒被這倆孩子又給逗得笑出了聲兒,放了手就一個人帶著丫鬟回家歪著了。
這兩個小的長大且還有些年歲呢,到時兩家大人再來操心不遲。
魚姐兒和顧慈一齊坐在門口,都很盼著哪個大官生一場隻有張家小魚能治的病,就能夠避免他們往前衝的機會,當然他們同時也期待著交上一位對律法很有天份的朋友,到時候仗著交情抱大腿就行啦。
作者有話要說:這章寫得太久了,查了很久資料,所以今天可能雙更不了,得去補個覺。
這裡周朝律法來源我要標明一下。
允許百姓賣子,用的是《漢書:食貨誌》:“漢興,接秦之敝,諸侯並起,民失作業,而大饑饉。凡米石五千,人相食,死者過半。高祖乃令民得賣子,就食蜀漢。”
折仗法出自《宋刑統》。
我隻是標明來源,大周朝是我杜撰的,有興趣的讀者可以自己去了解,實際上很多律法還是很嚴的,我隻是挑了一些極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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