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酒店像什麼樣子呀。
正好新認識的朋友說有好的樓盤,說他如果買的話,可以給他優惠價,說是一套小彆墅,比較小,但是裝修是非常好的,還特地帶去看了下。
原價要一千多萬,說給他的話,就隻需要五百多萬。
對方給出的理由很是站得住腳,又說交個朋友什麼的,覺得張敏劍很有前途,讓他今後多照顧照顧他。
張敏劍直接就把錢給了對方。
在他想來,自己手裡頭除去買車和買房,那還有幾百萬呢,自己的生意也已經在運轉了,以後就在這裡定下來就好了唄。
所以買房買車是應該的。
然而對方說好,三天內給房產證弄好的,可是他等了三天,對方都沒有聯係他。
再去找對方,電話號碼居然就注銷了?
張敏劍傻眼了。
再去圈裡問人家,人家都說不認識。
而他再去那個小區問,才知道,那個小彆墅確實掛著賣,但是並不是建好後沒賣出去,而是有人買走了,掛在那裡的。
主人顯然也不是那個人。
張敏劍被騙了。
他倒是想要報警,可是他想起了李小琳,他的錢來路同樣不乾淨,這要是報警了,豈不是自投羅網?
要知道,來到這裡後,他就已經花重金換了身份證了的,所以一般情況下,即便李小琳那邊報警了,也絕對找不到他的。
所以他不能報警。
張敏劍很是惱火,五百多萬啊,就這麼被騙了?他卻毫無辦法。
他不知道的是,那五百多萬,最終回到了李書凝的手裡。
李書凝也絕不會把錢還給李小琳的。
李家不缺錢,但是這些錢,憑什麼給李小琳呢?
張敏劍被騙了一回,自然謹慎了許多。
隻是生意那邊,明明原先已經有單子了,可偏偏這會,原材料居然出了問題,等到了合同時間到了,居然沒法交貨了。
張敏劍也急了。
要知道違約金還是很高的呀。
之前雙方關係還很是融洽,這會直接就翻臉了。
張敏劍直接賠了兩百多萬,當然這兩百多萬同樣最後到了李書凝手裡。
當時也沒想那麼多,畢竟有單子,他預留的時間也是很長的呀。
他根本就不覺得自己會沒法交貨或者違約什麼的,所以違約金高就高了,第一筆單子,他是非常重視的,而且單子也比較大,卻沒想到會出這種事情。
之後他很長時間裡頭都接不到單子。
但是既然廠子開著,自然是要養活一批人的,而且還有各種房租什麼的,每天要支出去的錢不少。
原本野心勃勃,覺得自己即將踏入富豪行列了,可此時手裡頭卻沒多少資金了。
之前出入各種宴會,那些衣服什麼的不都要買麼,人家請吃飯什麼的,不得請回來麼。
而且他幾個月一直都是住在五星級酒店的豪華套房裡的,這幾個月下來,價格也是非常高的。
之前請吃飯就更不用說了,一頓下來,都是幾萬幾萬的,一次吃得最多的時候,還吃掉了七萬八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