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嫁了過去才知道,男方給了二十八萬的聘禮。
然而這些錢,大姐一毛都沒有看到,她的嫁妝更是寒酸的可怕,除了幾套被子,什麼都沒有。
她原本以為母親讓她嫁人,家裡收了錢,也就十幾萬什麼的,她沒想到,是二十八萬。
母親這般做,她今後在這裡的日子會如何,隻怕她也不會去考慮,也不會去關心吧?
好在姐姐聰明,也漂亮,嫁過去後,討好婆婆,也努力忽視自己對男人的厭惡,讓自己去發現他的好。
因為她知道,拿了人家的錢,總不能想著作死,離婚什麼的,人家的錢也不是大風吹來的。
既然已經嫁過來了,就該好好過日子。當然了,如果日子實在過不下去,到時候也要另想辦法。
姐姐畢竟是個大美人,又溫柔,潔身自好,男子還是滿意的。
婆婆看姐姐也不像是那種亂七八糟的人,對自己兒子好,兒子也滿意,心裡的怨氣也就少了。
畢竟一開始,看到那些嫁妝,想到自家拿出去的錢,她的心裡也還是很不滿的。
而且姐姐溫柔賢淑,婆婆倒是慢慢可憐起姐姐來了。
這麼好的閨女,那家人居然這般待她,真的是太過分了。
如今公公婆婆都還年輕,姐姐覺得丈夫無所事事是不對的,想了想,決定和丈夫一起出去打拚。
男子雖然脾氣壞,但也被姐姐收服了,自然就同意了,夫妻兩拿了婆婆給的資金,出門打拚了。
婆婆倒是無所謂,家裡家底還是有的,隻要媳婦乖乖的,和兒子好好的,就什麼都好。
當然她也不怕姐姐作妖,跑的了和尚跑不了廟,那家裡可還有兩姐妹,她要是亂來,到時候她也會亂來。
家裡這邊,二姐和原主知道母親相當於是把姐姐賣了後,都氣的不行。
二姐回家後,甚至頂撞了母親。
質問她今日賣了大姐,來日沒錢了,是不是還會賣了她和妹妹?
是不是她的眼裡就隻有那個兒子了?
二姐被母親打了一巴掌。
之後母親依然我行我素,不斷給她的寶貝兒子花錢。
不過姐妹三人如今讀大學,學費生活費方麵,都已經自己賺錢,不再找家裡要,也不用再看母親的臉色了。
所以父親賺的錢,倒是全部留下來了。
父親這個人,說的好聽一點,是老實人,說難聽點,就是懦弱,沒有主見。
大女兒嫁人,他反對,卻沒有說任何話。
他在單位,除了幾百塊錢,剩下的全部可以交給母親。
也正是如此,母親幾年內倒是沒再作妖。
二姐因為大姐的事情,傷透了心,畢業後,直接在畢業的那個城市工作了,她根本就不想回老家。
二姐學的是小語種,當翻譯,幫忙翻譯國外的書等等,賺的錢倒也不少。
隻是除去必要的上班套裝,一些比較平價的滋潤皮膚的護膚品,其他的能省則省。
她不想被母親出賣。
若是有一日,母親也要她像姐姐那般,那麼她會把這些年花了的錢,全部還給家裡,斷絕關係就斷絕關係,除了姐姐和妹妹,其他人她原本也不在意。
他們不在意她,她又何必在乎他們。
即便被人說不孝什麼的,她也不在意。
至於原主,就更有主意了,到了大學,她的成績好,不說獎學金,甚至受到了教授的賞識,可以在實驗室裡幫忙,甚至一個大的實驗項目,因為她的主意而成功了。
原主拿了一筆錢,之後又通過這筆錢,錢生錢,大學還沒畢業,就已經在這個城市買了房子了。
就是現在住的這套。